甘肃省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农业与农村委员会关于2009年工作总结和2010年工作要点的报告(书面)

稿件来源: 发布时间:2010-03-18 10:55:33

   2009年11月24日省十一届人大农业与农村委员会第八次全体会议通过

  2009年工作总结

  2009年,在省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委会的正确领导下,我委努力学习党的十七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深入落实科学发展观,认真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紧紧围绕全省农业与农村工作的中心任务,加强立法和执法检查,注重调查研究和自身建设,扎实工作,力求实效,较好地完成了全年各项工作任务。

  一、高度重视,立法工作进展顺利

  做好农业立法工作,提高立法质量,是加强依法治农、依法护农的首要内容,也是我委的重要职责。一年来,我们把立法工作放在各项工作的首位,认真落实常委会确定的2009年立法计划,农业立法工作得到了稳步推进。

  (一)制定《甘肃省林地保护条例》。今年3月,会同省林业厅在去年开展林地保护地方立法省内外调研的基础上,重点就集体林权制度改革与林地保护的关系问题,进行了进一步的调研。5月份,召开专家论证会就相关问题进行了深入探讨。之后又在天水市召开林地保护立法调研座谈会,听取省政府法制办、省林业厅以及我省已开展集体林权制度改革试点的天水、平凉、定西、庆阳4市的意见和建议,形成了我委的审查意见。《甘肃省林地保护条例》于7月经省人大常委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于2009年12月1日起施行。

  (二)配合完成《甘肃省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条例》的二审工作。在去年年底常委会对该条例一审的基础上,配合法工委完成了《甘肃省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条例(草案)》二审前的相关工作,使得该条例在2009年6月常委会第九次会议上顺利审议通过。

  (三)开展修订《甘肃省农民承担费用和劳务监督管理办法》的立法调研。2009年3月至5月,我委会同省农牧厅先后赴酒泉、武威、平凉、定西、天水等5个市和云南、广西、贵州3个省,围绕现阶段农民负担状况、各项惠农政策落实情况、农村公益事业筹资等问题,开展了修订《甘肃省农民承担费用和劳务监督管理办法》的调研工作。通过调研并与有关部门讨论,对如何修订该条例达成了共识:鉴于国务院目前正在修订《农民承担费用和劳务管理条例》,一致同意待上位法修订结束后,再择机进行该条例的修订工作。

  总结今年的立法工作,我们注意做到:一是把调查研究贯穿于法规起草、修改、审议的全过程。委员会领导分别带领相关同志赴省内外调研,学习借鉴兄弟省市农业立法的经验,广泛听取各方面的意见建议,每项调研都形成调研报告,以送阅件的形式呈送常委会和相关部门,为修改和审议提供基本素材。通过调研,对立法目的、立法原则、立法的指导思想和主要内容等有了感性的认识和理性的思考,为提高法规质量奠定了较好的基础。二是加强法规起草工作的领导和组织协调。从年初制定计划、成立立法起草领导小组、起草法规、督促有关部门抓好落实,到提交常委会议审议等各个环节,都与有关部门密切联系、积极协商、达成共识,保证了立法工作的顺利开展。三是创新立法形式。注意“走出去”与“请进来”相结合、书面征求意见与座谈讨论相结合、分散调研与集中研究相结合,开门立法、广纳贤言,首次召开由基层人大和政府相关部门参加的立法调研论证会,畅通立法信息和建言献策的渠道,直接听取部门和基层的意见和建议,取得了很好的效果。

  二、讲求实效,监督工作得到加强

  根据监督法的有关规定和常委会的要求,我委本着依法监督、突出重点、讲求实效的思路,积极开展监督工作,推动了农业法律法规的贯彻落实。

  (一)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畜牧法》的执法检查。按照全国人大常委会办公厅的要求,我委组成执法检查组,对全省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畜牧法》情况进行了检查。在委托全省各地自查的基础上,检查组深入武威、张掖、甘南3个市州的6个县区,以畜牧法配套规章制定、禽兽遗传资源保护、种畜禽生产经营管理、畜产品质量、政策落实及牧区畜牧业发展为重点,认真实施检查,完成了执法检查报告。针对宣传力度不够、基层执法力量薄弱、产业发展资金不足、畜禽遗传资源保护形势严峻等问题,提出了六条加强贯彻落实的意见和建议,上报全国人大常委会。

  

  (二)就加快协调解决山丹中牧马场开垦林地牧场问题向省政府提出了建议。2008年,我委受常委会委托对《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执法情况进行检查后,山丹中牧马场在草场大量种植油菜问题引起了常委会组成人员的高度重视。今年2月初,根据常委会第六次会议的审议意见和常委会领导的指示精神,我委起草了《关于加快协调解决山丹中牧马场开垦林地牧场问题的建议》,提出应尽早向国家反映并积极与中牧集团协调,制定切实可行的方案,采取有效办法,妥善安置山丹中牧马场人员,停止开垦生产,退耕还林还草,恢复祁连山水源涵养地的生态环境,维护河西地区生态安全。常委会办公厅以甘人大常办发[2009]3号文件的形式转发省政府办公厅,督促省政府认真研究,引起了省政府领导的高度重视。

  (三)认真配合人大代表开展视察活动。2月份,配合全国人大代表开展了全省扶贫开发工作情况的视察。针对现阶段我省扶贫开发面临的实际困难,汇集代表们的意见和建议,起草了《关于甘肃省扶贫开发工作情况的视察报告》,提出了建议国家加大对西部欠发达地区扶贫项目和资金的扶持力度,采取专项举措突出特困片带的扶贫攻坚,制定资金整合的政策措施,提高支农资金的整体合力和效益等四个方面的建议,为全国人大代表在全国人代会上提出各项议案、意见和建议提供了第一手资料。

  三、围绕大局,调研工作深入开展

  (一)开展促进农民增收情况的专题调研。省委下发促进农民增收六大行动的32号文件后,省人大常委会对此十分重视,特将促进农民增收情况的专题调研列入2009年度常委会工作要点,并成立由常委会分管副主任牵头,我委、省人大环资委、省农牧厅负责同志、部分在甘全国人大代表和有关市州人大代表参加的调研组,开展深入调查研究。在听取省发改委、省财政厅、省扶贫办、省中小企业局、省农垦集团等单位汇报和省外学习调研的基础上,调研组先后深入我省平凉、庆阳、白银、金昌、临夏5市州的10个县、22个乡镇、46个行政村进行了实地调研,召开座谈会20次,填写调查表300份。通过调研、座谈、分析,调研组了解了我省农民收入的历史演变和现状,找到了制约我省农民增收的主要因素,分析了农民增收的有利条件,进而提出了促进农民增收的四条建议,向9月份召开的常委会第十一次会议提交了《关于我省促进农民增收情况的调研报告》,得到了常委会组成人员的广泛关注和普遍赞同。

  (二)开展草原生态建设情况的专题调研。10月份,全国人大农业与农村委员会通知我省进行一次草原生态建设专题调研。请示常委会同意后,我委立即组织专题调研组赴酒泉市的瓜州县、金塔县和甘南藏族自治州的合作市、碌曲县进行调研。通过调研认为我省草原生态恶化加重、草原保护建设欠账较多、经济发展与草原保护矛盾突出、移民开发对草原生态影响较大、退牧还草工程实施难度加大、草原鼠虫害危害严重,应当引起政府和相关部门的密切关注。并按时完成了书面调研报告上报全国人大农委,为明年进一步开展草原生态建设专题调研打下了一定的基础。

  (三)开展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发展情况的调研。为了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民专业合作社法》,借鉴外省的先进经验,加快我省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发展步伐,结合相关立法调研,我委4月份对山东、河南两省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的发展情况进行了考察调研。山东、河南两省高度重视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建设,农民专业合作组织遍布城乡,农民参与率和农民收益率在全国名列前茅,极大地促进了粮食生产、农民增收和农业产业化、规模化,使我们深受教育。他们的经验和做法:一是把领导重视、加强扶持,作为加快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发展的根本;二是把选择好、培养好牵头人,作为壮大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的关键;三是把依托优势特色产业、建设“一村一品”,作为组建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基础;四是把培养典型、以点带面,作为提高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服务水平的有效途径,很值得我们学习借鉴。调研结束后,我委形成了书面调研报告,以送阅件的形式向常委会领导和相关部门进行了报告。

  四、认真负责,及时办理代表建议

  (一)第518号代表建议案的督办工作。今年,省人大常委会将省十一届人大二次会议第518号代表建议案《关于建设10万亩文冠果生物能源基地的建议》,确定为我委现场督办项目。为了做好督办工作,我委认真研究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多次与代工委、省林业厅协商现场办理有关事宜,为现场督办作了充分准备。7月份,我委领导及有关部门负责同志赴白银市靖远县督促省林业厅进行了现场办理,并向提案代表进行了当面答复,人大代表对办理结果表示满意。

  (二)第71号代表建议案的办理工作。省十一届人大二次会议第71号代表建议案《关于制定〈甘肃省农村扶贫开发条例〉的建议》,由省人大常委会办公厅交我委会同法工委办理。我委会同法工委多次召开会议进行研究,并于4月和7月先后赴甘南、陇南、庆阳、白银4市州和云南、贵州、广西3省区进行调研。通过调研,使我们对我省扶贫开发立法的必要性和可行性有了明确的意见。从省内调研的情况看,各级政府和基层干部群众普遍希望早日出台扶贫方面的法律法规,以便规范扶贫资金的使用和扶贫项目的落实;从外省成功的经验看,用法律形式有利于规范扶贫开发的资金拨付、项目规划和工作措施,对于加快扶贫开发工作步伐,提高扶贫开发效果,改善贫困群众的生产生活条件,具有重要的意义。根据调研情况,我委形成了书面答复意见,向提案代表逐一作了答复,并报请常委会主任会议将《甘肃省农村扶贫开发条例》列入了常委会五年立法计划,同时建议该条例列入2010年立法调研起草项目。

  五、加强联系,积极推进工作交流

  (一)参加全国人大农委学习贯彻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调解仲裁法座谈会。9月上旬,全国人大农委在山西太原市召开了学习宣传、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调解仲裁法》座谈会,我委派员参加了会议。会议期间,全国人大农委还召开了部分省市参加的农村社会保障情况专题座谈会,我委代表甘肃汇报了农村社会保障体系建设的基本情况并提出了建议。会议结束后,我委以送阅件的形式,向常委会领导和有关部门汇报了会议精神。

  (二)加强与兄弟省市和省直农口部门单位的联系交流。为了做好农委的各项工作,我委定期不定期地积极召开与省直农口有关部门和单位的联系会议。年初,召开了由常委会副主任马尚英同志参加的与农口部门、单位联系的座谈会,介绍上年工作情况、提出年度工作具体安排意见。工作进展过程中,我委注意积极与相关部门提前衔接立法计划和重要会议,及时通报工作动态,加强信息沟通。11月份,又召开了省直农口单位联系座谈会,听取对明年工作的意见建议。同时,热情接待了内蒙古、重庆、湖北、海南、浙江和江西等兄弟省市区人大农委来甘考察学习的6批客人,达到了交流情况、互相学习的目的。

  六、完善制度,重视加强自身建设

  一年来,我委始终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以推进民主法制建设为主线,以提高委员会的工作水平为目标,按照“团结、创新、务实、高效、廉洁”的思路,把加强自身建设作为一项基础性的工作来抓。一是加强思想建设,增强做好人大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按照常委会党组的要求和机关党委的安排,党支部制定了年度、月、周学习计划,坚持每周半天集体学习讨论和自学相结合,组织干部职工认真学习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党的十七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学习党和国家关于农业的各项方针、政策,学习涉农法律法规,积极参加机关、省上统一组织的学习和讲座,做到了“学习工作化、工作学习化”。同时,注意学习与实践相结合,4月份组织全体同志到兰州市红古区花庄乳业生物科技园区开展科学发展观实践活动,使大家受到了教育;国庆前积极参加省人大常委会机关庆祝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60周年歌咏比赛,一举取得二等奖,展现了委、办和党支部的凝聚力和战斗力。二是加强制度建设,推进各项工作的制度化和规范化。结合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和实际工作的需要,制定、完善了我委中长期科学发展规划、农委全委会议制度、农办会议制度,建立了地方农业立法、监督、调研工作机制、“三农”工作联系机制、人才培养机制等。根据委、办人员的变化,及时调整了领导分工和综合处人员的分工。三是加强作风建设,努力提升服务水平。委、办和党支部定期不定期地举办学习讲座,请委员会领导上党课,开展谈心活动,交流思想、统一认识,使全体同志坚定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牢固树立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的意识,努力形成实事求是、清正廉洁的作风。现在委、办全体同志上下团结、工作热情、作风严谨、办事高效,全面提升了为人大总体工作服务、为“三农”工作服务的水平。

  2010年工作要点

  2010年,我委将进一步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根据省人大常委会的工作安排,紧紧围绕全省工作大局和我省“三农”工作重点,结合人大农业与农村工作实际,以更加饱满的热情、更加积极进取的精神,认真履职,扎实工作,完成好以下工作任务。

  一、立法工作

  (一)2010年,计划将《甘肃省农民教育培训条例》列入立法制定预备项目。

  (二)将《甘肃省农村扶贫开发条例》和《甘肃省野生植物保护条例》列入立法调研起草项目。

  (三)配合全国人大常委会及全国人大农业与农村委员会,做好有关法律草案的起草调研和征求意见工作。

  二、监督工作

  全国人大常委会明年拟对《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进行执法检查,鉴于我省也是全国种子产业大省,玉米制种约占全国玉米用种量的60%以上,近年来对小麦、马铃薯、瓜菜、花卉、牧草等也进行了大面积的制种。建议常委会将《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及《甘肃省农作物种子条例》列入2010年执法检查项目,我委将按照常委会和全国人大的安排,配合做好执法检查相关工作。

  三、调查研究

  (一)开展草原生态建设情况的专题调研。

  (二)开展农村水资源合理利用的调研。

  四、人大代表意见、建议的办理和视察工作

  按照省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委会的安排,会同有关部门和单位搞好代表议案、意见建议的办理工作;积极做好全国人大代表、省人大代表视察活动的配合、服务工作。

  认真完成省人大常委会及其领导交办的有关事宜。

  五、联系接待工作

  加强同全国人大农委、各省(市)区人大农委、我省各市(州)人大农委、省直农口厅(局)以及机关各部门的联系,拓展信息交流的渠道。同时,有计划地组织地方人大农委的同志,到省外调研考察,学习先进的经验和做法,继续做好农委、农办工作联系点的有关工作。进一步发扬农委、农办的优良传统,会同有关部门,以热情、节俭、周到的服务做好对外接待工作,为开展各项工作创造和谐的外部环境。

  六、自身建设

  继续深入学习党的十七大、十七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学习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构建和谐社会和新农村建设的各项方针政策,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进一步树立党的观念、政治观念、大局观念和群众观念。紧密结合人大工作和委员会自身工作特点,制定长期学习计划,坚持学理论、学法律、学业务三结合,进一步健全学习制度,制定学习计划,落实学习时间,保证学习质量。做到每季度由党支部对学习做出具体安排,确定学习讨论的专题,每周四下午集中组织学习,努力把农委、农办建成学习型群体,让每一个同志养成不断学习、终身学习的习惯。坚持每季一次的党课教育和经常性的谈心活动,以达到互相学习、互相促进、共同提高的目的。不断完善各项工作制度和工作纪律,按规则和程序办事,强调通过工作的质量、成效,体现学习的成果,要求每一个同志做到“不让任何一件事在我这里延误,不让任何一个人在我这里受到冷遇”,全面提升人大农委的整体工作水平,更好地为“三农”工作服务。

  七、组织召开全省人大农委工作会议

  拟于8月份召开全省人大农委工作会议,围绕“三农”重点问题开展研究和探讨。增强与各市、州人大农委的联系,有效地开展各项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