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召开甘肃省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的决定(草案)》的说明(书面)

稿件来源: 发布时间:2010-02-25 15:07:03

  ——2009年11月25日在省十一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二次会议上

  省人大常委会秘书长 张开勋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

  根据宪法和地方组织法关于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每年至少举行一次会议的规定,拟于2010年1月下旬召开甘肃省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这次会议是在中共甘肃省委的领导下,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全面贯彻党的十七大、十七届四中全会和省委十一届七次全委会议精神,推进全省经济社会平稳较快发展,夺取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新胜利的一次重要会议。这次会议对于总结全省2009年的经济和社会工作,部署2010年的各项任务和目标,动员全省各族人民,积极应对当前经济形势,继续解放思想,坚持改革开放,推动科学发展,促进社会和谐,开创全省经济社会发展新局面,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为了开好这次会议,省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对会议的筹备工作进行了认真研究,并已报请省委同意。现受主任会议委托,我就召开甘肃省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的有关问题作如下说明:

  一、关于会议时间

  省十一届人大三次会议拟于2010年1月25日至29日在兰州召开,1月22日至23日报到,24日召开预备会议,25日上午举行大会开幕式,29日下午闭幕,会期5天。

  二、关于会议议程

  会议的建议议程共七项:(一)听取和审议甘肃省人民政府工作报告;(二)审议甘肃省2009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及2010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草案)的报告,审查批准甘肃省2009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执行情况的报告及2010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三)审议甘肃省2009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2010年全省及省级财政预算(草案)的报告,审查批准甘肃省2009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及2010年省级预算;(四)听取和审议甘肃省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五)听取和审议甘肃省高级人民法院工作报告;(六)听取和审议甘肃省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七)其他。

  三、关于会议日程

  为圆满完成这次会议预定的任务,正式会议拟安排5天时间,分三个阶段进行:第一阶段两天半时间(1月25日至27日上午),听取和审议省人民政府工作报告及计划、预算报告;第二阶段两天时间(1月27日下午至29日上午),听取和审议省人大常委会、省高级人民法院和省人民检察院的工作报告;第三阶段半天时间(1月29日下午),审议、表决各项决议,举行大会闭幕式。

  现将以上说明和关于召开甘肃省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的决定(草案),一并提交本次会议,请予审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