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省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关于对《兰州经济技术开发区条例》的研究报告(书面)

稿件来源: 发布时间:2010-02-25 14:53:32

  省人大常委会:

  《兰州经济技术开发区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已经兰州市第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次会议于2009年11月6日审议通过,并报请省人大常委会批准。法制工作委员会接到报告后,组织人员进行了研究,征求了省发展与改革委员会、省工业与信息化委员会、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省国土资源厅、省工商局等部门和省人大常委会立法联系点及立法顾问的意见,组织相关专家学者和立法顾问进行实地调查和研究论证之后,根据各方面的意见对该条例又逐条进行了研究。法制工作委员会认为,条例主要内容与国家相关的法律法规不相抵触,可操作性较强,具有一定的兰州地方特色。制定该条例对于进一步理顺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体制,推进经济技术开发区依法行政,促进经济技术开发区的快速发展,具有积极作用。因此,建议本次常委会会议审查批准。

   

  省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

  2009年11月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