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省人民检察院关于省十一届人大二次会议期间代表建议办理情况的报告(书面)

稿件来源: 发布时间:2009-11-17 15:49:23

  ——2009年9月23日在省十一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一次会议上

  主任、各位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

  今年以来,全省检察机关按照《甘肃省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处理办法》及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人大代表联络工作的要求,积极办理省十一届人大二次会议期间代表对全省检察工作提出的建议。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请予审议。

  省检察院高度重视人大代表意见建议办理工作。为全面了解省人大代表对检察工作的意见建议,在省十一届人大二次会议审议《甘肃省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期间,省检察院安排院党组成员、副厅级干部和各部门负责人分别到各代表团旁听审议情况。会后,省检察院及时对省人大常委会办公厅根据会议简报整理的代表对检察工作的意见建议和旁听中收集到的意见建议进行了归纳梳理。代表们对检察工作的意见建议主要有六个方面:一是要强化措施,常抓不懈,进一步提高检察队伍整体素质;二是要突出重点,加大力度,积极开展查办和预防职务犯罪工作;三是要加大力度,进一步强化法律监督,切实维护司法公正;四是要高度重视,切实解决好涉检信访问题;五是要继续加大力度,加强基层基础建设;六是要加大检察宣传和检务公开工作力度。省十一届人大二次会议没有向省检察院交办具体案件和事项。

  为把省十一届人大二次会议期间代表提出的意见建议落到实处,省检察院切实加强领导,认真组织实施。会后立即召开党组扩大会,传达学习了省十一届人大二次会议精神,听取了旁听人员关于代表对检察工作的意见建议的汇报。2月初省检察院党组又专门研究了贯彻落实代表意见建议的具体措施,向全省检察机关发出了《关于印发省十一届人大二次会议代表对检察工作的意见和建议的通知》,要求全省检察机关认真对照检查,切实加强和改进工作。各级检察院按照省检察院的要求,认真学习省十一届人大二次会议精神,积极办理落实代表对检察工作的意见建议,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

  一、加强教育培训和管理监督,提高检察队伍整体素质

  为落实代表提出的要强化措施,常抓不懈,进一步提高检察队伍整体素质的建议,全省检察机关以开展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为契机,以提高素质年活动为载体,不断强化思想教育和业务培训,努力提高干警的政治素质、业务素质和职业道德素质。按照中央、省委和高检院的部署,市县级检察院开展了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通过集中学习、专题辅导、政治轮训等多种形式,教育引导干警深刻领会科学发展观的科学内涵和精神实质,为检察工作科学发展打牢思想政治基础。省检察院部署在全省检察机关开展了“提高素质年活动”,多途径、多渠道、多种方式开展领导素能培训、专门业务培训、岗位练兵和业务竞赛、学历教育、司考培训等工作,共举办各类培训班13期,培训干警1257人次。甘南、临夏两个民族地区检察院还开展了“双语”培训,干警的业务素质和执法办案能力有了明显提高。组织市县两级检察院与省检察院之间、部分市县检察院之间干警相互挂职锻炼,交流了思想,开阔了眼界,增强了队伍活力。制定和组织实施了《甘肃省检察机关领导干部问责制》、《关于进一步加强全省检察队伍管理规范执法行为的九项规定》和《全省检察机关检察人员异常行为管理办法(试行)》,不断细化措施,增强针对性和有效性,对检察队伍的监督管理进一步严格,促进了队伍纪律作风进一步好转。

  二、积极查办和预防职务犯罪,着力提高案件质量

  为落实代表提出的突出重点,加大力度,积极开展查办和预防职务犯罪工作的建议,全省各级检察院按照省检察院提出的“稳步扩大办案规模,努力提高案件质量”的工作要求,大力加强办案能力建设,不断强化办案措施,依法查处了一批职务犯罪案件。1至8月,共立案侦查贪污贿赂、渎职侵权案件404件559人,同比分别上升7.8%和20.2%,通过办案为国家挽回直接经济损失4152万元。集中力量查办大案和要案,立案查处贪污贿赂大案181件,查处县处级以上干部49人,同比分别上升37.1%和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