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我省保障性住房和安居工程建设情况的调研报告(书面)

稿件来源: 发布时间:2009-11-17 15:34:53

  ——2009年9月24日在省十一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一次会议上

  省人大常委会调研组

  省人大常委会:

  为全面了解我省贯彻落实中央保增长、保民生、保稳定一系列重大决策部署的情况,根据省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安排,由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孙效东,财经委员会主任委员屠锦敏、副主任委员万宗成组成的调研组,于7月14日至20日,会同由陈昌智副委员长率领的全国人大常委会调研组,联合对我省保障性住房和安居工程建设项目的落实情况进行了专题调研。调研组在听取了省政府有关情况汇报后,分两组赴兰州、白银、天水、平凉四市及其部分县(区)进行了实地调研,与市、县(区)政府及有关部门进行了座谈,并走访了城市廉租住房住户和农村危旧房改造住户。8月中下旬,省人大常委会调研组就我省落实全国人大常委会调研组所提意见建议情况做了进一步地了解,并对有关问题进行了认真分析和研究。现将调研情况汇报如下。

  一、我省保障性住房和安居工程建设取得了初步成效

  自2003年国家开始实施廉租住房保障制度以来,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廉租住房保障工作,紧紧抓住国家实施保障性安居工程的历史机遇,按照低标准、广覆盖的基本原则,稳步推进廉租住房保障工作,努力解决城市低收入家庭的住房困难。截止2008年,全省通过发放租赁补贴和提供廉租住房,解决了11.05万户人均住房面积8平方米以下低收入家庭的住房困难。累计建设经济适用住房1833.86万平方米,解决了23.29万户家庭住房问题。

  去年第四季度以来,全省各级政府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应对国际金融危机的一揽子计划,把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作为拉动经济、扩大内需、改善民生的重点内容。在对我省城市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摸底调查的基础上,于年底组织编制并向国家上报了《甘肃省2009-2011年廉租住房保障规划》。计划从2009年到2011年,争取用三年时间,基本解决全省26.09万户现有城市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的住房问题。其中,新增廉租住房20.8万套,新增发放租赁补贴5.29万户。同时,根据国务院关于加快棚户区改造,实施游牧民定居工程,扩大农村危房改造试点的部署,规划农村危旧房改造用五年时间实施200万户抗震安居房建设;规划国有林区棚户区改造和煤矿棚户区改造住宅建筑面积128.12万平方米,总投资25.5亿元;规划实施游牧民定居工程。经过各级政府的共同努力,我省保障性住房和安居工程建设工作取得了初步成效。

  (一)保障性住房和安居工程建设进展顺利

  1、廉租住房建设。2008年,国家共安排我省补助资金4.54亿元,用于14个市州138项、113.55万平方米廉租住房项目建设。截止2009年6月底,这些项目已全部开工建设。其中,已完工17项、7.37万平方米,共1538套,完成投资7.47亿元。2009年,国家下达我省新建廉租住房项目新增中央预算内投资8.8亿元,用于14个市州81项、220万平方米廉租住房项目建设。截止6月底,已开工建设45项,建筑面积66.25万平方米,共13477套,已完成投资1.67亿元。其余36个项目计划9月底前全部开工建设。

  2、经济适用住房建设。2008年,全省经济适用住房下达计划303万平方米,计划投资37.5亿元;实际施工面积361.34万平方米,完成投资39.47亿元。2009年下达第一批经济适用住房建设投资计划施工面积144.54万平方米,计划投资23.7亿元,已开工建设面积达13.72万平方米,完成投资1.86亿元。

  3、国有林区棚户区改造。2009年,国家将国有林区棚户区改造作为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重要组成部分,在全国9个省的重点林区进行试点,我省白龙江林管局的迭部、洮河两个林业局列入试点范围。4月份,国家下达我省国有林区棚户区改造投资9756万元,其中中央补助资金2100万元,计划改造1400户、8.13万平方米。国家补助标准为每平方米300元,建设标准为每套50平方米。截至7月中旬,迭部、洮河林业局国有林区棚户区改造工程前期工作基本结束,即将开工建设,已完成投资802.64万元。

  4、农村危旧房改造。今年6月,国家安排我省扩大农村危房改造试点补助资金1.84亿元,用于3.62万户分散供养农村五保户、低保户和其他农村贫困户的农村危房改造。中央补助标准为每户平均5000元。今年,全省计划完成农村危旧房改造21.3万户,省财政为每户补助4000元,总计8.52亿元。截止7月中旬,已开工建设15.229万户,占改造任务的71.5%。

  5、少数民族游牧民定居工程建设。2008年12月,国家下达我省2008年甘南游牧民定居工程投资计划2.38亿元,其中中央补助资金0.8亿元,计划定居游牧民3140户、15680人。国家补助标准为每人5000元,按每户6人计算,每户补助3万元。截至今年6月底,2008年工程已累计完成135套住宅主体、1032套住宅基础以及1973套地基开挖工程,完成投资1.6亿元。今年3、4月份,国家分两批下达我省2009年甘南游牧民定居工程投资8.66亿元,其中中央补助资金2.41亿元,计划定居游牧民9592户、48178人。截至6月底,项目区6市县工程已全面开工建设,共完成投资0.27亿元。

  (二)各级政府在推进工作方面采取了许多积极措施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靠实工作责任。省政府成立了全省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协调领导小组,负责全省的保障性安居工程的政策制定、组织协调和指导监督工作。市州和县区政府也相应成立了由政府领导任组长的工作机构,形成了上下顺畅的保障性住房建设工作机制。省政府与市州政府签订了2009年农村危旧房改造、廉租住房保障目标责任书,明确了保障性住房建设的任务目标、资金来源,形成“省级政府负总责,县市区政府抓落实”的工作格局。

  二是完善工作制度,切实规范管理。有关部门先后制定出台了《关于稳步实施廉租住房的意见》、《关于解决城市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的实施意见》、《廉租住房管理办法》、《经济适用住房管理办法》、《廉租住房保障目标责任考核暂行办法》、《甘肃省廉租住房共有产权管理指导意见》、《甘肃省农村危旧房改造实施细则》、《甘肃省农村危旧房改造工程建设管理办法(试行)》、《甘肃省农村危旧房改造工程建设技术导则(试行)》等一系列规章制度和政策性文件,为全省保障性住房建设的规范化管理提供了重要指导和政策依据,有力保证了这项工作的顺利开展。

  三是采取积极措施,创新体制机制。为缓解建设资金压力,加快建设进度,我省在实际工作中注重机制创新,不断探索总结有益经验。一方面,积极探索廉租住房共有产权模式。在调查摸底的基础上,计划将廉租住房总量的60-70%向有条件自愿购买住房的保障对象出售部分产权。为此,省政府出台了《甘肃省廉租住房共有产权管理指导意见》,各地也正在研究制订具体实施办法。廉租住房的共有产权制度的实施将大大缓解地方政府配套资金不足问题,满足群众拥有自己住房的愿望,也有利于廉租住房后续管理。另一方面,整合多项惠农资金,集中用于农村危旧房改造工程建设,加快了项目建设步伐,提高了资金使用效益。如天水市秦安县采取政府适当补助、群众投工投劳、农户自主建设的方法,将农村危旧房改造工程与易地搬迁、新农村建设、灾后重建、安全饮水、通村道路、“一池三改”、村容村貌整治结合起来。通过资金的整合,使多项惠农资金形成合力,既改善了农民生产生活条件,又减轻了农民的负担。另外,兰州、白银等地将城区内廉租住房底层作为商业铺面出租或出售,筹措资金用于补充廉租住房建设。

  四是多方共同努力,积极筹措资金。2008年,全省共安排廉租住房保障资金7.5亿元。除中央财政预算内投资4.54亿元和中央下达廉租住房专项补助资金2亿元外,省级财政安排配套资金4600万元,各市县政府积极从各个渠道筹集资金,从住房公积金增值收益、土地出让净收益、财政预算安排及其他资金中安排配套资金4423万元。2009年,中央财政下达我省中央廉租住房专项补助资金5.269亿元。我省各级财政预算安排廉租住房建设资金7.45亿元。其中省级财政安排4.445亿元。此外,省财政还安排8.52亿元资金用于农村危旧房改造,安排1400万元用于国有林区棚户区改造,地方政府债券安排2500万元用于游牧民定居工程建设。

  二、全国人大常委会调研组提出的几个问题

  全国人大常委会调研组在向省政府反馈调研意见时提出,我省保障性住房在各级政府的共同努力下取得了初步成效,但存在一些值得思考的问题。

  一是廉租住房建设规划目标偏高,规模过大。调研组认为,我省计划从2009年到2011年新增廉租住房20.8万套,基本满足现有城市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的实物配租需求。其中,2009年计划新增7.3万套、新建4.569万套,新建廉租住房是2008年计划中实际完工量的30倍(截至2009年6月底)。计划用5年时间完成全省200万户农村危旧房改造。这些规划目标偏高,任务过大,超出了甘肃的承受能力。

  二是农村危旧房改造范围大,标准较高。调研组提出,我省将农村危房改造扩大到旧房改造,全省农村人口户数的50%被纳入改造范围。而且,危旧房改造建设标准普遍较高,许多农户改造不起。强行改造,很多农户不得不向银行大量贷款。不仅增加了农民负担,也会造成中央和省上的补助资金能否真正落实到最需要改造住房的农户手中的问题。

  三是资金不足,困难较大。调研组提出,我省今年下达220万平方米新建廉租住房任务,以省均建筑成本每平方米1500元测算,约需建设资金33亿元,除去中央补助8.8亿元外,地方需配套24.2亿元。农村危旧房改造困难更大,如何筹措改造资金是个大问题。按每户政府补助4000元计算,省级财政需补助80亿元。另外每户农民还要拿出几万元钱,负担很重。

  四是落实乏力,进度较慢。调研组指出,今年住房城乡建设部、国家发改委和财政部批复我省新增廉租住房7.3万套,其中新建4.569万套,国家已按每平米400元的标准补助了资金。由于地方配套资金不到位和征地、拆迁等前期工作准备不足,目前正在施工的建设项目基本上是2008年计划确定的,今年计划的建设项目大多没有开工。

  三、省人大常委会调研组的几点看法和建议

  9月8日,省人大财经委员会召开主任委员办公会议,就全国人大常委会调研组提出的有关问题进行了深入分析和研究,形成了以下几点看法和建议。

  第一,关于廉租房建设规模过大问题。我们认为,中央把加快建设保障性安居工程作为扩大内需,促进经济平稳较快增长的十项措施之一,于2008年开始第一次对地方廉租房建设给予每平方米400元的补助。这是一个历史性机遇,可能也是一个阶段性工作。就我省而言,政府在这个问题上处于两难境地。上报规模小了就会错失良机,规模报大了地方配套资金有困难。两难之中,2009年全省各级政府争取到220万平方米的建设规模,以抓住机遇,加快我省保障性住房建设步伐。这是一种积极的做法。对于今后几年的规模,宜从国家政策和我省实际权衡确定。

  第二,关于农村危旧房改造范围大,标准高的问题。我们认为,面对严峻的国际国内经济形势,我省确定在中央下达3.62万户农村特困户危房改造计划基础上增加21.3万户危旧房改造,既是帮助改善农民住房问题的一项工作,也是拉动投资扩大内需的一项具体措施。省上以每户4000元标准,给予21.3万户总计8.52亿元的补助资金,可以带动150亿元以上农民建房投资。需要注意的是,在实施过程中一定要坚持从实际出发,充分尊重农民意愿和承受能力,既要安排到住房最困难的农民手中,又要防止增加农民负担。对于今后几年的改造范围,也宜动态把握。同时,要切实搞好乡村建设规划。

  第三,关于廉租房产权共有问题。廉租住房共有产权模式是我省结合实际所进行的一个积极探索,在全国属首创。这一模式,可在一定程度上缓解廉租住房建设地方配套资金不足的问题。我们认为,这是一个很好的思路,各地政府应当在政策层面对购买条件、价格、售后管理等问题作出明确规定。

  第四,关于廉租房建设地方配套资金问题。截止目前,仅2009年全省220万平方米廉租住房建设项目,除中央按每平方米400元标准下达的总计8.8亿元补助资金外,省级财政计划每平方米补助200元、总计4.4亿元的配套资金尚未下达,其余需市县财政配套的资金绝大部分尚未落实。除向保障对象出售部分产权可以解决部分资金缺口外,目前尚未形成解决配套资金的可靠方案。政府要高度重视并抓紧解决这个问题。否则,一方面可能形成胡子工程影响工期,另一方面可能形成一批新的工程款拖欠案,并延伸形成农民工工资拖欠案。为此,建议省级要先落实。其途径:一是省房改领导小组应立即召开会议,批准省公积金管理中心资金决算,并拨付省级公积金收益8000余万元用于廉租住房建设;二是落实拨付土地出让净收益不少于10%的资金用于廉租住房建设;三是在今年发行的地方政府债券中安排省级计划的剩余补助资金。市(州)和县级政府亦应抓紧落实。

  第五,建议政府进一步梳理涉及城乡的住房工作思路。我们认为,棚户区改造、游牧民定居以及采矿塌陷区住房等是分别有特定对象,在局部地区实施的阶段性工作;农村危房和危旧房改造是政府帮助农民改善住房的一项新工作,能够提供多少财力,在多长时期、多大范围内实施尚不确定。以上涉及城乡的住房工作有各自的政策,不宜在工作和宣传上归为保障性住房范围,以免引起社会的错误解读。保障性住房是一项长期的工作,建议政府审时度势,完善政策,并在适当时机研究我省是否需要将廉租房和经济适用房并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