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促进农民增收情况的调研报告(书面)

稿件来源: 发布时间:2009-11-17 15:31:39

  ——2009年9月24日在省十一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一次会议上

  省人大常委会调研组

  根据省人大常委会2009年工作安排,由常委会副主任马尚英同志牵头,组成了省人大农业与农村委员会主任委员程正明同志任组长、副主任委员王家勋同志任副组长,省人大农业与农村委员会、环境资源保护委员会、省农牧厅及部分在甘全国人大代表和有关市州人大代表参加的调研组,于2009年5月至9月,对我省农民增收情况进行了专题调研。调研组听取了省发改委、省财政厅、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农牧厅、省林业厅、省扶贫办、省中小企业局、省农垦集团的专题汇报,并先后赴河南、山东、湖北、重庆和我省平凉、庆阳、白银、金昌、临夏5个市州的10个县、22个乡镇、46个行政村进行实地调研,召开座谈会20次,填写调查表300份,调研覆盖面大,工作比较扎实。

  经过调研,总的印象是:在党中央加大农业投入和强农惠农政策的推动下,我省农业发生了历史性转变,解决了粮食自给不足的矛盾,摆脱了计划经济的束缚,逐步向产业化、市场化、标准化的现代农业迈进,农民逐步成为市场的主体,由此带来了农民收入的稳定增长和多元化发展。在我们召开农村基层干部群众座谈会和走访农户现场,广大农村干部和农民群众热情赞扬党和政府的好政策,一致认为当前是农村经济社会发展最好的时期,也是农民增收最多的时期。

  现将调研情况报告如下。

  一、我省农民收入的历史演变及现状分析

  (一)农民收入变化的几个阶段

  总结分析改革开放以来我省农民收入的特点和变化规律,可分为四个阶段:

  第一阶段(1978-1993),稳定增长阶段。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在我省全面推行,调动了广大农民的生产积极性,解放了农村生产力,农业生产出现了前所未有的好形势。我省农民人均纯收入由1978年的101元增加到1993年的551元,净增450元,增长4.46倍,年均递增10.47%。

  第二阶段(1994-1998),较快增长阶段。1992年邓小平同志南巡讲话后,我国国民经济进入快速发展时期。宏观经济的发展为农村经济增长创造了较为宽松的发展环境,特别是为农村非农产业的成长和农村劳动力就业创造了机遇和条件,也为农产品的需求开辟了市场。1994年和1996年国家两次提高了农副产品收购价格,提价幅度为40%左右,市场农业促进农民收入快速增长。这一阶段,我省农民人均纯收入由551元增长到1394元,净增843元,增长1.53倍,年均递增11.22%。

  第三阶段(1999-2002),缓慢增长阶段。受1997年亚州金融危机的影响,乡镇企业效益下滑,农村经济发展趋缓。同时,由于农业生产的组织化程度低,千家万户的小农生产难以与千变万化的大市场实现有效对接,农产品销售不畅。这些不仅影响农产品需求增长和价格走高,而且影响了农村劳动力的就业和转移,制约了农民收入的增长。这一阶段,我省农民人均纯收入从1394元增长到1590元,三年增加了196元,年均增长65元。

  第四阶段(2003-2008),快速增长阶段。十六大以来,中央连续发了关于农业发展的六个一号文件,将农民增收确定为“三农”工作的核心目标,确立了“多予、少取、放活”的方针。一是免除“皇粮国税”,让农民休养生息。我省比全国提前一年取消了农业税,全省农民人均减负72元。二是调整国民收入分配政策,增加对“三农”的投入。仅2006至2008年7月,全省用于农业事业专项资金、向农民发放的各种补贴、补助资金的总额达194.39亿元,其中:中央财政安排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