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我省中小企业融资情况的调研报告(书面)

稿件来源: 发布时间:2009-11-17 15:12:45

   

  ——2009年9月22日在省十一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一次会议上

  省人大常委会调研组

  省人大常委会:

  融资难问题是我省中小企业和非公有制经济发展中的突出问题。为了进一步了解我省中小企业融资状况、存在问题及其原因,研究提出相应措施和意见建议,由常委会副主任孙效东牵头,财经委员会主任委员屠锦敏、副主任委员杨继元、万宗成,常委会财经办公室副主任马洪滨等组成的调研组,于9月上旬就我省中小企业融资情况进行了专题调研。调研组分别召开了有省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省财政厅、省政府金融办、人民银行兰州中心支行、甘肃银监局、甘肃证监局和招商银行兰州分行、交通银行兰州分行、省农村信用联社、兰州银行、省信托投资公司等部门和单位参加的座谈会,先后赴临夏、兰州、白银、天水,与四州、市政府及有关方面和40余户中小企业负责人进行了座谈,并委托酒泉、张掖、武威、平凉四市人大常委会对本市情况进行了调研。现将情况报告如下。

  一、我省中小企业融资的基本情况

  截止今年上半年,我省有中小企业8.85万户,占全省企业总数的99%以上,其中规模以上中小工业企业1865户,占全省规模以上工业企业的98%以上。上半年,全省中小企业完成增加值543亿元,占上半年全省生产总值1262.7亿元的43%;上缴税金46.4亿元,占上半年全省大口径财政收入285.4亿元的16.26%;从业人员165万人,占全省规模以上工业企业的57%。中小企业对国民经济的贡献率不断上升,在拉动经济、增加税收、扩大就业和维护社会稳定等方面发挥着日益重要的作用。从长远角度讲,中小企业的不断发展壮大对我省调整结构,促进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具有深远的战略意义。近年来,在各级政府和有关方面的努力下,中小企业融资难的问题得到了一定的缓解。但是,由于多方面的原因,这一问题仍未从根本上得到明显改善,这次调研的8个市州普遍反映95%以上的中小企业存在资金短缺现象,融资难问题依然是制约中小企业发展的瓶颈。

  (一)中小企业融资现状及特点

  1、融资渠道狭窄。一是银行贷款仍是融资的主渠道。从人行兰州中心支行对全省50户企业的调查看,样本企业中90%的企业选择银行贷款,融资总额占其资金来源的94.92%。截止今年7月末,全省各金融机构境内企业贷款余额(不含票据融资)为1841.8亿元,其中中小企业贷款余额为910.36亿元,占企业贷款余额的49.42%,同比增长21.28个百分点。1-7月,全省金融机构新增企业贷款189.8亿元,其中新增中小企业贷款115.8亿元,占新增企业贷款的61%。二是通过资本市场、债券市场直接融资难度大。我省中小企业大部分是劳动密集型企业,通过证券市场直接融资较为困难。我省现有21家上市公司,其中在中小板上市的只有3家,占中小板的1.04%。三是小额贷款公司试点工作刚刚起步。2008年9月,我省启动小额贷款公司试点工作,目前全省有21家正式开业,注册资本金4.632亿元。至6月末,累计发放贷款1.45亿元,其中,中小企业贷款5679.34万元,占39.17%。四是财政资金扶持能力有限。目前我省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仅有3100万元,在全国是最少的。大部分市县级财政比较困难,扶持中小企业发展的能力十分有限。五是企业自筹资金的能力提升不快。我省中小企业起步晚、发展慢、规模小、层次低,企业的发展主要靠自身积累,由于受经营管理、资信水平低的影响,企业自筹资金的能力有限,制约了企业的生产和扩大再生产。

  2、银行贷款难度大。随着金融机构信贷政策的调整和金融机构改革的深化,中小企业贷款难度越来越大。至今年6月末,全省中小企业贷款占全省各项贷款的比例仅为29.41%。为了防止金融风险,实现规模效益,各商业银行普遍实行信贷资金向大城市、大行业、大项目、大企业集中,出现了信贷资金“垒大户”的现象,而很大部分中小企业得不到贷款,企业发展举步维艰。

  3、贷款抵押难。一是由于中小企业规模小,用于抵押的有形资产一般为生产设备或生产车间,而一些中小企业的经营场所一般为租用,无法提供产权证,难以按银行要求提供足值有效的抵押物,制约了其利用财产抵押的融资方式。二是贷款抵押及担保手续多、有效期短、收费较高。企业办理一笔财产抵押,需办理财产评估、登记、保险、公证等有关手续,涉及多个部门,提供多种相关资料,企业难以承受。

  调研中,我们还了解到相当一部分中小企业,在银行贷款无望的情况下,只能通过民间借贷的方式融资,利率在15%左右。企业通过民间借贷、企业间借贷等方式自筹资金,这种高成本的融资极大地影响着企业的可持续发展。

  (二)中小企业融资难问题得到了政府和有关方面的重视

  近几年来,各级政府和有关方面为缓解中小企业融资难采取了不少措施。

  1、出台政策,加大财政资金支持力度。近年来,各级政府及其相关部门认真贯彻国务院《关于鼓励支持和引导非公经济发展的若干意见》和省政府《关于加快推进全省中小企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的指导意见》,研究出台了支持中小企业发展的一系列文件。2008年,省财政调整资金安排结构,将85%的专项资金用于项目建设的贷款贴息,有效拉动银行贷款13亿元。天水市政府为改善金融服务环境,相继制定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加快中小企业融资体系建设的意见》等六个文件,明确了金融部门为促进区域经济发展应做的工作;白银市政府出台的《关于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指导意见》中规定,从今年起市财政每年安排1000万元中小企业发展资金,用于中小企业技术改造等贷款贴息或补助;兰州市确定市级财政每年安排支持中小企业发展的各项资金4000多万元。

  2、开展招商引资,搭建融资平台。各级政府坚持以企业为主体,以项目为依托,以优势产业集聚区为重点,加强政府引导和行政推动,采取“走出去,引进来”和“以会招商、以商招商、上门招商”等多种形式,充分利用各种节会平台,广泛开展招商引资活动,通过招商引资缓解融资困难。各级财政每年安排一定数量的预算资金,用于支持企业招商引资活动。2008年,我省通过组织全国乡镇企业中小企业东西合作经贸洽谈会,共签约合同项目749个,投资总额405.7亿元。目前,已有601个项目开工建设,引资落实到位120.6亿元。

  3、加强银企合作,积极搭桥牵线。各级政府及其相关部门和金融机构就共同支持中小企业发展、加强银企合作达成了共识,签订了一些合作协议,建立了成长型中小企业融资需求项目库,定期开展了中小企业银企洽谈和对接活动,金融机构对中小企业发放贷款额度有所增加。白银市组织中小企业参加了与省农业银行和白银市各商业银行的项目对接,同省农业银行签订了支持白银中小企业发展的贷款协议,各商业银行深入156户企业进行现场调研对接,金融机构对中小企业发放贷款额度有所增加。天水市通过银企洽谈会、金融活动周等形式,确保银企有效对接,促进中小企业融资需求。2008年金融机构与82户企业签订了90个项目意向性协议,贷款金额152.39亿元,2009年金融机构与72户企业签订了75个项目意向性协议,贷款金额42亿元。武威、酒泉、张掖、平凉等也通过银企洽谈会,有效缓解了部分中小企业融资困难。

  4、创新金融服务方式,扶持中小企业发展。目前,多数金融机构改革信贷管理制度,普遍设立了中小企业信贷服务机构,并在下放授信审批权限、简化信贷审批环节等方面做了一些探索和尝试。全省各金融机构针对中小企业已推出了各类信贷产品共194个。这些信贷产品的推出,一定程度上缓解了中小企业贷款难的问题。截止7月末,地方性金融机构中小企业贷款余额为263.72亿元,较年初增加48.48亿元;国有商业银行中小企业贷款余额为292.52亿元,较年初增加29.94亿元;政策性银行中小企业贷款余额为281.81亿元,较年初增加7.24亿元。

  5、重点培育,积极推动中小企业上市融资。省政府金融办公室在对省内中小企业上市资源进行全面摸底的基础上,建立了中小企业上市后备资源库,联合深圳证券交易所、甘肃证监局等对重点上市中小企业培育对象举办了多期上市融资培训班。积极推动中核钛白、华天科技、独一味三户企业在深圳中小板成功挂牌上市。创业板工作开始后,从110户拟上市后备资源库中筛选出18户中小企业进行重点培育,其中“大禹节水”、“海默科技”已完成辅导备案并将有关材料上报中国证监会。

  二、中小企业融资难的原因分析

  形成中小企业融资难的原因是复杂的,概括起来是“四个不适应”。

  (一)中小企业自身融资能力与市场经济发展的基本要求不适应。一是我省中小企业发展起步晚、发展慢、规模小、层次低、变化大、风险高、自我约束能力弱等阶段性特征,决定了其在市场规律作用下最易受到冲击。同时,由于组织和治理结构不规范,内部规章制度不健全,管理随意性较大,具有很大的不稳定性,造成银行对中小企业“惧贷”。二是企业信息不透明、财务报表不规范,一些企业甚至没有设立会计账簿或存在着多套会计账簿,财务信息严重失真,给银行评估和发放贷款带来难度。三是中小企业普遍贷款数额少、频次多,造成银行放贷成本过高。据了解,银行对小企业平均每笔贷款的金额仅为大企业贷款额的二十分之一,而放贷成本平均为大中型企业的5倍左右。

  (二)金融体制与中小企业发展的阶段性特征不适应。一是县域中小企业金融服务薄弱。近年来,国有商业银行撤并了大量县域机构网点,使得县域金融服务主体缺失,客观上导致了县域中小企业信贷服务的大量收缩。二是为规避风险,各国有商业银行上收贷款业务的审批权限制基层金融机构贷款。二级分行及其以下机构除可以开办小额质押贷款外,其他贷款均要根据额度大小上报省分行直至总行审批。基层行对中小企业贷款只有调查建议权,没有决定权。三是信贷风险控制和经营成本控制措施加大了贷款难度。各国有商业银行普遍推行了不良贷款上升问责制和贷款责任终身追究制,使得银行对贷款发放慎之又慎,不敢轻易放贷。四是中小企业贷款手续繁杂难以适应中小企业资金需求。中小企业申请贷款审批程序复杂,环节多,时间长,否定率较高,很难适应中小企业资金需求“金额小”、“频率高”、“需求急”的特点。

  (三)信用担保体系建设与独特的融资群体需求不适应。一是担保机构数量少、规模小,资金普遍偏低,担保能力与覆盖面有限,远远不能满足众多中小企业的融资担保需求。截止2009上半年,全省注册登记的信用担保机构104家,进入统计范围的有78家,其中政府出资的24家,注册资本总额28.6亿元。从规模看,注册资本金1亿元以上的只有5家,5000万元至1亿元的11家,1000万元至5000万元的44家,1000万元以下的8家。由于缺乏后续的补偿机制,受去年银监会担保机构注册资金规定的影响,省内多数银行与担保机构停止了业务合作,致使全省担保贷款业务基本上处于停滞状态。从分布区域看,有30家在兰州市,占38.5%,注册资本金15.78亿元,其他13个市州只有48家,占61.5%,注册资本金12.83亿元。受单笔贷款最大担保额度限制,多数担保机构担保能力达不到企业最低融资需求,担保资源基本处于闲置状态。二是我省再担保机构和担保风险补偿机制尚未建立,造成担保资金的放大功能和担保机构的信用能力不强。三是缺乏专业从业人员,监管机制不健全。我省担保机构从业人员学历层次普遍偏低,专业素质不能适应担保业务的需要。目前,全省还未形成一套完整的担保机构监督管理制度和办法。四是政府扶持力度偏小。据反映,我省目前用于担保体系建设方面的扶持资金仅有500万元,不利于担保机构的设立和发展。

  (四)社会信用环境与现代金融管理要求不适应。一是银企双方信息不对称。从银行角度看,更多地关注企业的公司治理、财务报表、抵押、担保等“硬信息”,对其现金流、应付账款、市场情况等“软信息”缺乏深入分析和应用,导致银行认为中小企业风险难以控制,不愿为中小企业提供服务。从中小企业看,习惯于内源式融资,缺乏与银行打交道的经验,对发放贷款的流程不熟悉,在申请贷款时有畏难情绪。二是部分中小企业缺乏诚信意识,逃废债务现象时有发生,导致金融机构对中小企业“惧贷”。至今年7月末,我省中小企业贷款占企业贷款余额的49.42%,而不良贷款占了全省企业不良贷款的73%。2008年全省农业银行剥离的不良贷款中,有93.27%集中于中小企业。三是银行收贷难、司法执行难的问题,进一步形成了中小企业信贷融资难度的恶性循环。

  三、几点建议

  (一)积极帮助中小企业增强自身融资能力。一是要从我省经济结构调整的战略高度,充分认识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重大意义,认真贯彻落实8月19日召开的国务院常务会议精神,并按照《甘肃省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条例》要求,进一步转变政府职能,完善落实各项政策措施,积极支持和促进中小企业平稳健康较快发展。二是指导帮助中小企业建立规范的企业财务管理制度,保持会计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为中小企业拓展融资渠道奠定基础。三是建议各级政府拿出一定资金,用于中小企业经营人才培养,特别是对企业经营管理人员在银行贷款方面有关政策、业务的培训。四是引导中小企业树立及时偿贷的诚信意识,依法打击恶意逃废债务行为。

  (二)大力支持和发展地方金融机构。不同的金融机构给不同规模的企业提供金融服务的成本和效率是不一样的。与国有商业银行相比,地方金融机构在掌握市场、企业等信息和降低融资、监管成本方面具有独特的优势,能够为中小企业提供更多更好的融资服务。实际中,地方金融机构也是中小企业融资的主要渠道。因此,建议政府认真研究我省地方金融机构的发展问题。一是鼓励和支持有条件、有能力的地方建立地方商业银行。如临夏市在农村合作信用社的基础上组建农村合作银行,目前已上报甘肃银监局审批。省政府金融办应加强有关工作的协调和帮助。对于尚不具备设立地方银行条件和能力,但有要求的地方,积极帮助其引入兰州银行,设立分支机构。二是大力支持兰州银行、省农村信用联社等地方金融机构的发展。鼓励大中型企业入股地方银行,增强地方银行的资本实力。据反映,上海市、浙江省台州市分别发文要求对地方商业银行给予大力支持。这些做法值得我省借鉴。三是加快小额贷款公司发展步伐,争取小额贷款公司的服务覆盖全省每一个县区。

  (三)设立中小企业贷款风险奖励和补偿资金。8月19日召开的国务院常务会议明确提出:“鼓励各地建立小企业贷款风险补偿基金,对金融机构小企业贷款按增量给予适度补助。”为此,建议省政府自明年起每年从省级财政中安排一定数量或比例的资金,建立具有一定规模的中小企业贷款风险补偿资金,对年度向中小企业发放贷款成绩突出的金融机构给予奖励和必要的风险补偿。建议各市(州)政府也作出相应安排。

  (四)加快信用担保体系建设。要按照国务院常务会议关于“设立包括中央、地方财政出资和企业联合组建的多层次中小企业贷款担保基金和担保机构”的要求,采取切实措施,力争2012年在全省构建起担保机构和再担保机构相互补充、密切协作,有较强融资担保能力的中小企业信用担保体系。一是成立省中小企业再担保机构,增加政府注资,壮大其担保实力,为全省各级担保机构分散风险提供再担保服务。二是建立中小企业信用担保风险补偿资金。建议政府每年从扶持中小企业发展的专项资金中拿出一部分资金,对政策性担保机构按照其年末担保余额的一定比例进行补偿,以保证担保机构有长期稳定的补充资金来源。三是鼓励和支持中小企业发展互助担保组织或中小企业协会,使成员企业的信用等级和抵押条件得到弥补,及时获得银行贷款,降低企业融资成本和银行风险。四是加强对信用中介机构的监管。规范信用中介机构服务行为,严厉打击不公正中介和虚假中介行为,切实解决资产评估、公证、转让、登记中收费过高、手续过繁问题,降低金融机构放贷和中小企业融资成本。

  (五)进一步创新金融产品和监管机制。国有商业银行应当针对中小企业融资特点,继续推出一些“门槛”和信用评价标准不同、更加适合中小企业的金融产品。推广动产抵押贷款,订单、仓单质押贷款,应收账款质押贷款等融资方式。建立针对中小企业贷款授信和信贷评估机制。从而达到提高效率、降低成本、控制风险的目的,支持中小企业发展。同时,在监管方面对商业银行开展中小企业信贷业务应当与大企业、大型项目有所区别,实行差异化的监管政策。

  (六)加快中小企业融资信用平台建设。针对中小企业信用资源缺失,信用体系不健全,信息不对称的现实状况,应当加快中小企业联合诚信体系建设,缓解中小企业融资难。建议由各级政府中小企业主管部门牵头,建立中小企业融资信息平台。鉴于短时期内搭建综合信息平台难度较大的实际,可先行将中小企业主管部门所掌握的企业信息与金融机构的有关信息连通,建立一个基本的信贷信息平台。同时,积极创造条件,逐步将分散于工商、税务、海关、质监、卫生、金融、产权登记、公检法等各部门的信息资源,按照中小企业所在的行业和规模进行分类整合,逐步形成综合信息平台为中小企业融资和银行信贷管理创造方便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