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08年全省及省级财政决算草案和2009年上半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

稿件来源: 发布时间:2009-10-19 15:24:51

  ——2009年7月29日在省第十一届人大常委会第十次会议上

  甘肃省财政厅厅长  周多明

  主任、各位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

  在今年年初召开的省十一届人大二次会议上,我们向大会报告了2008年全省财政预算执行情况。现在,全省财政总决算已经汇编完成,并报经财政部审核通过。根据《预算法》、《甘肃省预算审批监督条例》等规定和省人大常委会的安排,受省人民政府委托,我向本次常委会会议报告2008年全省及省级财政决算草案,请予审议,并简要汇报今年上半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

  一、2008年全省及省级财政决算情况

  2008年,面对突如其来的自然灾害和严峻复杂的经济形势,全省各级各部门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省政府各项决策部署以及省十一届人大一次会议有关决议,齐心协力,攻坚克难,锐意进取,狠抓落实,有力地促进了经济社会持续发展和人民生活继续改善。全省财政预算执行情况良好,全面完成了各级人大批准的财政预算任务。

     (一)全省财政收支决算情况。

  2008年,经各级人代会批准的全省地方财政收入汇总预算为212.6亿元,预算执行中变动为213.2亿元,年终决算实现收入265亿元,完成预算的124.3%,增长38.8%。大口径财政收入实现470.9亿元,完成任务的105.5%,增长20.2%。地方财政收入加上中央补助、上年结余和调入资金后,决算总收入1085亿元。

  2008年,全省财政支出汇总预算为485.6亿元,加上中央新增补助、上年结转专项、动用上年结余、当年超收和调入资金等安排支出,变动后的支出预算为1098.3亿元。年终决算实现支出968.4亿元,完成变动预算的88.2%,增长43.4%。加上上解中央支出、国债转贷资金结余和预算稳定调节基金后,决算总支出974亿元。

  全省财政总收入与总支出相抵,滚存结余110.9亿元,扣除结转下年专项124.2亿元后,累计赤字13.3亿元。分级次看,省级净结余90万元;市县累计赤字13.3亿元,其中:7个市(州)本级和42个县(区、市)结余1.6亿元;7个市(州)本级和44个县(区、市)累计赤字14.9亿元。赤字县(区、市)由2007年的52个减少到44个,当年净消化历年挂账赤字4.3亿元。

     (二)省级财政收支决算情况。

  2008年,经省十一届人大一次会议批准的省级收入预算为81.1亿元,年终决算实际完成118.7亿元,占预算的146.4%,增长69.3%。省级收入加上中央新增补助、上年结余、调入资金和市县上解收入后,决算总收入950.4亿元。

  2008年,省级支出年初预算为127.5亿元,加上中央新增补助、上年结转专项、调入资金以及抗震救灾捐赠收入和正宁南煤田“两权”出让收入等专收专支的超收收入安排支出,减去下达市县补助,变动后的预算为300.7亿元。年终决算实现支出211.7亿元,完成变动预算的70.4%,增长22.5%(扣除中央去年年底下达无法实现支出的补助和年底缴库未形成支出的正宁南煤田“两权”出让收入、抗震救灾捐赠收入等,支出进度达到88.2%)。加上上解中央支出、补助市县支出、国债转贷资金结余和预算稳定调节基金后,决算总支出861.4亿元。

  省级财政总收入与总支出相抵,滚存结余89亿元,扣除结转下年专项后,净结余90万元。

  2008年,省级收入中抗震救灾捐赠收入和正宁南煤田“两权”出让收入等一次性收入46.1亿元,其中:抗震救灾捐赠收入32.9亿元,正宁南煤田“两权”出让收入10亿元,国有资产经营收入3.2亿元。捐赠收入全部要用于地震应急抢险及灾后重建,当年实现支出19.2亿元,结转2009年使用13.7亿元;“两权”出让收入全部结转今年使用;国有资产经营收入安排兰渝铁路建设资金3亿元,困难企业电价补贴0.2亿元。

  2008年省级预备费安排2亿元,实际动支使用1.8亿元。其中:抗灾救灾资金0.7亿元,农业方面支出0.4亿元,民生方面支出0.5亿元,其他方面支出0.2亿元。

     (三)中央对我省补助和省对市县补助情况。

  2008年,中央对我省各类补助共741.3亿元,比上年增加229亿元,增长44.7%。其中:消增“两税"和所得税返还补助64.1亿元,与上年基本持平;财力性转移支付315.3亿元,比上年增加68.2亿元;专项补助361.9亿元,比上年增加160.8亿元。

  在中央财政的大力支持下,省级进一步加大了对市县财政的补助力度,当年下达市县补助644.4亿元,比上年增加250.5亿元,其中:消增“两税”和所得税返还补助35.5亿元,比上年增加0.6亿元;财力性转移支付265.9亿元,比上年增加55.5亿元;专项补助343亿元,比上年增加194.4亿元。有效缓解了基层财政困难,保证了工资足额发放、机构正常运转和重点支出需要,支持了经济社会事业协调发展。

     (四)全省政府性基金及预算外专户资金收支情况。

  2008年,全省基金收入完成71.8亿元,加上上年结余18.3亿元、中央补助7.3亿元、调入资金0.8亿元后,总计98.2亿元。当年实现支出71亿元,加上调出基金0.3亿元后,总计71.3亿元。收支相抵,滚存结余26.9亿元。

  2008年,全省预算外专户资金收入完成87.8亿元,加上上年结余12.2亿元后,总计100亿元。当年实现支出81.5亿元,加上调入预算内资金2.3亿元后,总计83.8亿元。收支相抵,滚存结余16.2亿元。

  2008年,全省各级财政部门着力推进依法理财,加强科学管理,深化预算管理制度改革,完善规范财政资金使用的长效机制,财政管理水平进一步提高。同时,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财政工作中还存在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一是经济下行对财政的影响加大,减收增支因素增多,收支紧张的矛盾突出。二是财力与事权不够匹配,支出责任不够明晰,地区间财力差异较大,自给率低,基层财政保障能力较弱。三是财政管理还不够科学精细,支出绩效有待进一步提高。四是部分市县和部门资金管理、使用不够规范,违规违纪的现象时有发生,财政监督有待加强。审计情况也表明,2008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总体较好,但还存在部分结转资金未安排到具体项目、部分借款清理不及时、对省直管县管理还不够到位等问题。对此,我们一定以高度负责的态度,按照省人大的要求和审计意见,积极采取有效措施,认真研究解决。

  二、2009年上半年全省财政预算执行情况

  2009年,经各级人大批准的全省地方财政收入汇总预算为258.4亿元,大口径财政收入计划为558.4亿元(其中新增成品油消费税收入计划92亿元);当年全省财政支出汇总预算为599亿元,加上未纳入预算的地方政府债券收入48.1亿元(共65亿元,年初预算安排16.9亿元)以及上年结转专项和上半年中央专项补助后,全省财政支出预算变动为994.1亿元。

  省十一届人大二次会议批准的2009年省级收入预算为105.7亿元,省对市州以及省直管县新的财政管理体制实施后,省级收入预算减少2.4亿元,调整为103.3亿元;市县收入汇总预算相应增加2.4亿元,调整为155.1亿元。从今年7月份起,省与市县财政收入预算已按调整后的口径执行。

  2009年省级支出年初预算为182.7亿元,经报请省十一届人大常委会第九次会议批准,将26.5亿元地方政府债券收入纳入预算后,支出预算调整为209.2亿元。再考虑上年结转专项、上半年中央专项补助和补助市县支出后,变动为350亿元。

  1—6月份,全省地方财政收入实现136.5亿元,完成汇总预算的52.8%,比去年同期增长22.2%。其中,省级收入46.3亿元,完成预算的43.8%,比去年同期增长19.4%;市县收入90.2亿元,完成汇总预算的59.1%,比去年同期增长23.7%。全省大口径财政收入实现285.4亿元,完成任务的51.1%,比去年同期增长26.8%。全省财政支出累计实现450.4亿元,完成变动预算的45.3%,比去年同期增长36%。其中:省级支出90.6亿元,完成变动预算的25.9%,比去年同期增长0.7%;市县支出359.7亿元,完成变动预算的55.8%,比去年同期增长49.2%。

  上半年,我们围绕省十一届人大二次会议确定的重点,积极推进各项财政工作。 

  ——依法加强税费征管。上半年我省经济形势虽然出现了积极变化,但有色、钢材、原油、电力等重点行业效益下滑,税收收入增长乏力,遇到多年未有的困难局面。面对严峻的形势,各级各部门认真落实税制改革和行政事业性收费减免政策,帮助企业克服困难,加快发展,为财政收入增长创造条件。各级财税部门依法加强税收征管,努力挖掘非税收入潜力,促进各项收入应收尽收。上半年,全省地方财政收入和大口径财政收入保持了一定的增幅,分别完成预算的52.8%和51.1%,总体上实现了“时间过半、任务过半”的目标,为全年收入预算任务的完成奠定了较好基础。 

  ——积极争取中央支持。按照中央和省委决策部署,各级各部门紧紧把握国家投资方向,积极争取中央支持。截止6月底,中央共下达我省各类补助478亿元,比上年同期增加127亿元,增长36.2%。其中:财力性转移支付资金256亿元,比上年同期增加79亿元;专项补助222亿元,比上年同期增加48亿元。争取中央扩大内需新增投资72亿元;65亿元债券顺利发行并付诸实施;玉门市资源枯竭型城市转型补助政策争取到位;继列为全国化解农村义务教育“普九”债务试点之后,我省又被列为全国化解农村义务教育债务试点省份。

  ——努力保证重点支出需要。出台了《甘肃省加强财政支出时效性管理暂行办法》,切实加快财政支出进度。上半年,全省财政支出增长36%。农林水事务、医疗卫生、社会保障和就业、交通运输、环境保护支出增幅分别达到84.6%、56%、49.5%、39.9%、22.1%。省级累计拨付资金58.3亿元,保障了省委、省政府确定12件实事的顺利实施;扩大内需资金全部下达;累计拨付地震灾后恢复重建资金150亿元,其中当年拨付49亿元;新农合、强农惠农资金拨付6.7亿元;涉农“四补贴”资金达到22亿元;积极组织实施“家电下乡”和“汽车、摩托车下乡”活动,及时落实补贴配套资金。各项重点支出的及时到位,有效支持了社会保障和就业、农业生产、基础设施建设、灾后重建等工作。同时,严格控制财政一般性支出,对公务用车、会议经费、公务接待费用、出国(境)经费等支出一律实行零增长。认真执行中央关于党政机关厉行节约的有关规定,各级政府对公用经费按一定比例进行了压减。 

  ——深入推进财税改革。调整完善了省对市州及省直管县的财政管理体制。继续推进财政省直管县改革,试点市县新增25个,达到41个。建立健全乡镇财政管理机制,积极推进“乡财县管”、“村财乡管”改革。在全省范围内全面推行“一册明、一折统”惠农财政补贴发放方式改革。强化了综合预算编制,完善了定员定额管理体系,提高了部门预算管理水平和预算约束力。财政国库管理制度改革进一步深化,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试行工作顺利开展。《甘肃省政府非税收入管理条例》正式颁布,《甘肃省外国政府贷款管理实施办法》、《甘肃省村干部养老保险试行办法》等管理制度下发执行。出台了《甘肃省财政监督管理实施办法》,进一步明确划分财政监督职责,着手构建财政部门与专职机构共同监督、相互融合的“大监督”工作格局。积极组织进行“小金库”专项治理,认真开展了自查自纠等前期工作。

  今年以来,预算执行中存在主体税种收入下降较多等突出问题,完成税收预算任务艰巨。目前,我省工业经济形势依然严峻,加之增值税转型等政策性减税因素影响,税收收入在短期内很难大幅增长。6月末,增值税、企业所得税、资源税分别比去年同期下降10.6%、18.8%、6.3%。金昌、嘉峪关、陇南3市财政收入负增长;白银、甘南、临夏、陇南4市州未完成“双过半”任务。受主体税种收入持续下降、预计中央补助减少等因素影响,全年预算平衡难度较大。同时,继续实施扩大内需等积极财政政策,保障年初预算安排的各项重点支出需要,落实为民办实事事项,支持灾后恢复重建,化解农村义务教育债务,实施义务教育学校绩效工资政策等,都将使财政支出特别是省级财政支出压力进一步加大。

  三、坚定信心、迎难而上,确保圆满完成预算任务

  全面完成今年财政收支预算,做好各项财政工作,任务艰巨、责任重大。我们要本着积极作为、科学务实的原则,坚决贯彻中央和省委决策部署,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坚定信心,克服困难,大力支持发展,狠抓增收节支,深入推进改革,切实加强管理,确保圆满完成预算任务。 

  (一)认真落实积极财政政策,着力促进经济平稳较快发展。抓住中央实施积极财政政策的良好机遇,把保增长作为财政工作的首要任务,积极争取中央投资项目和资金。多渠道筹措落实配套资金,整合、优化财政资金,扩大融资规模,在中央的支持下,着力增加我省基础设施建设、企业改革发展、改善民生、生态建设等方面的投入。积极配合中央调研组开展工作,努力争取更多的中央扶持政策。充分发挥财税政策、资金杠杆作用,加大对高新技术产业、装备制造业、现代服务业、节能减排等方面的投入,大力推进经济结构调整和发展方式转变。积极实施家电和汽车、摩托车下乡等政策,扩大补贴品种,简化补贴程序,带动和引导消费需求。认真执行结构性减税政策,清理规范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切实减轻企业和社会负担。 

  (二)努力增加财政投入,确保各项民生政策落实。把保障和改善民生作为扩内需、保增长、促和谐的重要措施,不断提高民生支出占财政支出的比重。通过争取中央支持、加大地方投入、开展对口支援等方式,多渠道筹集灾后重建资金,力争在两年内基本完成灾后重建目标任务。健全管理机制,不断完善覆盖城乡的义务教育经费保障体系、困难学生资助体系、社会保障体系和公共卫生、公共文化、劳动和就业服务体系。全面落实促进社会事业发展的财税激励政策,着力促进创业带动就业。抓紧制定相关配套政策,加强督查指导,认真实施义务教育学校绩效工资政策。积极争取中央支持,努力做好化解农村义务教育债务试点工作,积极进行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试点,适时调整优抚对象等人员抚恤和生活补助标准。按照医药卫生体制改革要求,加大投入力度,支持医疗卫生事业发展。不折不扣地把为民要办的12件实事落到实处。 

  (三)不断完善强农惠农措施,大力支持农村改革发展。按照“实施六大行动、促进农民增收”的安排部署,落实各项强农惠农政策,保持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的良好势头。健全完善农业投入保障机制,增加对农村基础设施以及教育、文化、医疗卫生、社会救助等投入,促进农村公共事业发展。创新财政资金投入方式,采取以奖代补、民办公助等手段,引导农民增加投入,加快形成多元化支农投入格局。继续开展支农资金整合工作,统筹分配使用各类专项资金。全面落实各项涉农补贴政策,进一步完善“一册明、一折统”实施办法,增强补贴资金发放的透明度。大力支持重点水利工程建设,加快推进病险水库除险加固和重点泄洪河道治理。继续深化农村综合改革,着力做好第二批新农村建设试点工作。进一步推进集体林权制度改革。 

  (四)扎实做好增收节支工作,努力提高财政管理水平。积极实施增值税转型、成品油价格和税费改革等政策。切实提高纳税服务水平,进一步完善税源控管体系,加大税收征管力度,清理规范税收优惠政策,严厉打击偷逃骗税行为。以完善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制度为重点,加强非税收入管理,拓宽财政增收渠道。加强财政支出管理,强化支出责任,建立科学合理的财政支出绩效评价体系,大力推进财政科学化、精细化管理。牢固树立长期过紧日子的思想,严肃预算执行纪律,从严控制一般性支出,大力压缩公务购车用车、会议、公务接待、出国(境)等支出,努力降低行政成本。

  (五)继续深化管理改革,不断完善财政体制机制。推进部门预算、国库集中收付等管理制度改革,提高预算编制和执行的规范性。认真开展国有资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编制试点,积极推进社会保障预算编制工作,逐步将所有预算外资金纳入预算管理,增强预算编制的完整性、科学性。按照省上总体要求,督促、指导市州抓紧调整完善对县区市的财政管理体制。认真做好收支划分、基数划转等工作,确保省直管县改革的顺利运行。进一步完善转移支付和“三奖一补”机制,提高基层财政保工资、保运转、保民生的能力。 

  (六)加强财政监督,切实做到依法理财。认真贯彻《监督法》,积极落实《甘肃省预算审批监督条例》,及时向人大和人大常委会报告预算草案、决算草案和预算执行等情况,自觉接受人大监督,努力提高依法理财水平。高度重视审计、监察和社会监督,认真抓好有关问题的整改落实。健全财政监管机制,强化财政监督、投资评审和绩效考核,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认真落实实施方案,采取自查自纠和重点检查相结合的方式,深入开展“小金库”专项治理工作。切实加强对灾后重建、扩大内需以及教育、支农、社保、国债、生态保护和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等资金使用情况的监督检查,保证资金安全有效运行。加快财政信息化建设,扩大财政信息公开范围,提高财政工作的质量和效率。

  主任、各位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下半年财政工作任务艰巨。我们要在省委的坚强领导下,认真落实省十一届人大二次会议决议和这次常委会会议审议意见,进一步振奋精神,开拓进取,扎实工作,确保圆满完成全年工作任务,促进全省经济社会平稳较快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