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省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财政经济委员会关于《甘肃省人民政府关于我省发行中期票据融资工作的报告》的审查意见(书面)

稿件来源: 发布时间:2009-08-25 15:47:02

  

  2009年3月17日省十一届人大财政经济委员会第七次会议通过

  省人大常委会:

  2009年3月17日,省十一届人大财政经济委员会第七次会议审查了《甘肃省人民政府关于我省发行中期票据融资工作的报告》。

  财政经济委员会认为,发行中期票据,是缓解我省当前项目建设面临的资金短缺问题的重要手段。国务院同意我省用省属企业优质资产作抵押,在银行间市场发行债券,帮助我省筹措重点项目建设资本金和灾后重建资金,充分体现了中央对我省经济社会发展和灾后重建的关心和支持。这是省政府抓住机遇,积极争取来的一次难得的机会。做好这项工作,对于加快项目建设和灾后重建步伐,改善发展基本条件,推动我省经济社会长远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报告中提出的发行方案可行,领导管理机制完善,风险可控。建议提交省十一届人大常委会第八次会议审议并予以批准。

     以上审查意见,请予审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