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省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环境资源保护委员会关于2008年工作总结和2009年工作要点的报告( 书 面 )

稿件来源: 发布时间:2009-07-14 15:45:35

  

  2009年1月5日省人大环境资源保护委员会第三次全体会议通过

   

  甘肃省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

  现将甘肃省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环境资源保护委员会2008年工作总结和2009年工作要点报告如下:

  2008年工作总结

  2008年,环境资源保护委员会在省十一届人大及其常委会的领导下,以党的十七大精神为指导,认真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充分发挥专门委员会的作用,围绕全省中心工作和省人大及其常委会的工作部署,认真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在环境与资源保护地方立法、执法检查、办理代表意见建议、陇原环保世纪行活动以及委员会自身建设等方面做了许多工作,取得了较好成绩,圆满的完成了本委工作计划和常委会交办的其它工作任务。

  一、环境立法有了新突破

  我委十分重视地方环境资源立法工作。一年来,我们从我省实际出发,本着慎重选项、急需先立、质量为主的原则,坚持走群众路线,把增加立法透明度和提高公众参与度作为提高立法质量的主要手段,积极改进立法工作。我们根据现行环境与资源保护运行机制的发展趋势和客观规律,对我省环境资源保护工作进行全方位、多维性的分析研究,积极向常委会提出制定环境与资源保护地方性法规立法建议,努力使我省各种亟需规范的环境与资源经济关系尽早纳入法制轨道。

  安西极旱荒漠国家级自然保护区,是我国目前唯一一个以保护极旱荒漠生物多样性为主的自然保护区,其保护对象是亚洲中部特有的荒漠植被和珍稀、濒危野生动植物,圈养着十多匹珍贵的普氏野马,在自然地理、物种演化和气候变化等方面具有十分重要而特殊的地位。保护区自1992年10月经国务院批准成立以来,一直存在管理机构关系不顺、经费不足、保护不力等问题,严重影响保护区建设和发展,亟需通过地方立法理顺关系、保障经费、加强保护。《甘肃安西极旱荒漠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条例》自2002年着手起草,先后历时7年,省十届人大环境资源保护委员会和政府有关部门进行了大量的调研、论证、起草、协调工作。2008年3月20日我委对省政府提请省人大常委会审议的《甘肃安西极旱荒漠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条例(草案)》进行了认真审议,提出了合理修改意见,并向常委会提交了审议报告。经两届人大环境资源保护委员会的努力,该条例终于于2008年5月29日省人大常委会第三次会议通过,2008年8月1日正式实施。

  甘肃是一个气候变化的敏感区、生态环境的脆弱区,气象灾害种类繁多,干旱、大风、沙尘暴、冰雹等气象灾害及泥石流、山体滑坡等气象因素引起的次生灾害的频繁发生,给我省国民经济和人民生命财产安全造成很大损失。制定气象灾害防御条例,对于加强和规范气象灾害防御工作,完善各级政府及相关部门防灾抗灾应急协调机制,增强全社会公众防御气象灾害意识,提高防灾减灾能力,意义十分重大。《甘肃省气象灾害防御条例》自2006年着手起草,经过大量调研考察,反复论证修改,于2007年12月25日经省政府常务会议讨论通过并提请省人大常委会审议。2008年4月下旬,我委本着科学严谨的态度,组织调研组赴庆阳、平凉两市,对该条例进行了调研,听取了两市四县的修改意见。2008年5月21日,我委第二次全体会议对《甘肃省气象灾害防御条例(草案)》进行了审议,并根据调研和审议意见,提出了修改建议。建议常委会在审议时对气象主管部门的权力和义务进行规范,以防止“部门利益法制化”,体现以人为本、立法为民的精神,切实提高立法质量。该条例已于2008年7月22日省人大常委会第四次会议通过,2008年10月1日正式实施。

  二、执法检查取得新成效

  根据省人大常委会2008年执法检查安排,由我委负责组织对《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和《甘肃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办法》(以下简称“一法一办法”)在我省的实施情况进行检查。重点对各级政府依法管地和宏观调控政策的落实情况,依法征收土地、保障被征地农民权益情况,耕地保护和土地市场建设情况进行了检查。这次执法检查采取自查与重点抽查相结合的方法,先后分两个阶段进行。第一阶段为自查阶段,由14个市、州人大常委会组织自查,将自查情况上报省人大常委会;第二阶段为重点抽查阶段,检查组在听取了省国土资源厅全面汇报的基础上,于9月8日至13日,对兰州、天水、定西三市进行了重点检查。从这次执法检查情况看,各地虽然在保护耕地、节约用地、保障发展、严格执法、维护权益等方面取得了明显成效,但在土地管理与供应中,地方经济发展对土地的需求与国家严格土地管理政策之间的矛盾日益突显,加之各类主体对土地利益的追逐,使得土地执法中出现了许多新情况、新问题。针对这些新情况,执法检查组就加强我省土地管理工作提出了明确意见,并提出了五条针对性的建议,向常委会第五次会议作了报告。常委会审议后,我委将常委会组成人员审议意见及执法检查中反映的问题和意见建议,转交省政府及有关部门,要求有关部门认真整改,切实落实“一法一办法”的有关规定,确保我省国土资源的永续利用,为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提供基本条件。

  三、陇原环保世纪行活动上了新台阶

  2008年,陇原环保世纪行活动在组织机构建设和活动方式创新上都取得了明显成绩,上了一个新的台阶。为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促进生态文明建设,我委和陇原环保世纪行组委会紧紧围绕我省经济社会发展主要工作和突出矛盾,确定陇原环保世纪行2008年的宣传主题为“节能减排与生态文明”,组织开展了一系列大型宣传采访活动,有力推动了我省节能减排工作。

  7月上旬,陇原环保世纪行组委会在兰州召开了2008年工作会议,对过去5年的工作进行了总结,颁发了2007年好新闻奖,表彰奖励了2007年先进单位、先进工作者,安排部署了2008年的宣传工作。8月下旬,组织陇原环保世纪行“节能减排与生态文明”记者采访团赴河西5市和甘肃矿区进行了为期9天的集中采访,中国环境报、甘肃日报、甘肃电视台等12家媒体参加了采访活动。本次采访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紧紧围绕建设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总体要求,对各地贯彻实施《环境保护法》、《清洁生产法》、《节约能源法》等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方针政策的情况,进行了采访报道。重点宣传了各地在节能减排工作中取得的成就,反映了节能减排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困难,曝光批评了一些污染环境、浪费能源、影响人与自然和谐相处的违法行为。共发表各类新闻130多篇(条),为我省节能减排工作创造了良好的舆论氛围。本次采访,特别安排了“市长记者面对面”活动,要求各市市长亲自接受记者团专题采访,这既增强了地方政府主要领导保护环境、节约资源的意识,同时也促进了环境资源保护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的贯彻落实,效果比较理想。“市长记者面对面”,是在过去多年采访经验上的积极创新,是改进记者团采访方式的有益尝试,它的成功开展,使陇原环保世纪行活动在组织形式和采访方式上有了新突破。

  11月上旬,陇原环保世纪行组委会再次组织“节能减排与生态文明”记者采访团,随环境资源保护委员会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专题调研组赴白银进行了采访。这次采访,正值我省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学习调研阶段,记者团对白银市在节能减排工作中取得的成就和存在的问题和困难进行了宣传报道和客观反映,为我省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起到了积极的推动作用。

  四、代表工作有了新成果

  我委十分重视代表工作,把组织人大代表视察、办理人大代表的意见建议作为落实科学发展观,推动环境资源保护工作,建设生态文明的重要手段,认真组织、严肃督办。把代表视察和意见建议的督办与立法、执法检查、调查研究以及陇原环保世纪行活动相结合,在日常工作中,主动邀请各级人大代表参与,并认真听取吸收他们的意见建议。

  2月26日至27日,在全国人代会前夕,根据常委会安排,我委组织部分在甘全国人大代表和省人大代表对兰州市城市生活污水处理情况进行了视察。代表们在视察了兰州雁儿湾污水处理厂和七里河安宁污水处理厂后,针对兰州城市污水处理存在的问题,向全国人代会提出了“加大对兰州市生活工业污水处理的支持力度,保护母亲河的建议”。省十一届人大代表岳金林等提出的“关于立项建设文县阳山金矿的建议”,被确定为重点建议案并交我委督办后,我委高度重视,成立了3人督办小组专门督促办理。在我们的积极协调下,省发改委等部门于2008年7月29日召开了面商办理会议,使该项目顺利进入了立项建设程序。

  五、自身建设有了新进展

  加强队伍建设,增加凝聚力,增强战斗力,是本届环境资源保护委员会的工作重点。新一届领导班子,认真领会常委会建设学习型机关精神,结合开展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积极组织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理论和党的十七大精神,努力提高干部职工的理论修养和工作能力。委员会倡导团结、民主、和谐的工作作风,坚持每周一次碰头会制度,互通情况,集思广益。对重大问题,重要工作,充分听取干部职工意见,实行民主决策。工作中注重发挥每一个同志的优点和特长,充分调动大家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增加凝聚力,增强战斗力。加强干部职工培训,提高专业水平,提高业务能力。先后有8人次工作人员参加了全国人大环境与资源保护委员会举办的水环境法律后评估研讨会、《循环经济促进法》培训班和环境与资源保护工作座谈会,开阔了视野,增长了见识。组织全体干部职工参加了陇原环保世纪行“节能减排与生态文明”记者采访团培训班,系统地学习了《环境保护法》、《清洁生产法》、《节约能源法》等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和节能减排政策文件。通过学习、培训,我委干部职工思想觉悟和理论水平、专业知识均有较大进步,工作热情和工作能力明显提高。在反对藏独、抗击冰雪灾害、抗震救灾等重大事件和奥运会期间,我委干部职工均表现出了良好的政治素养和道德水准,同志们立场坚定、信心十足。一方面尽职尽责、努力工作,一方面主动捐款捐物,奉献爱心。我委9名干部职工,全年共捐款12250元。

  根据省委、省人大常委会的统一安排部署,我委积极开展了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不仅按要求学习了有关文件,开展了调研,征求了意见,组织了讨论,还突出了我们作为人大环境资源保护专业委员会的特点,认真学习了环境资源法律法规。学习活动中,我们反复讨论并形成了共识:要通过提高地方立法质量和加大执法检查力度来发挥人大环境资源保护委员会的职能作用,促进科学发展观的贯彻落实,推动全省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在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中,我委调研组撰写的调研报告《努力节能减排建设生态文明》,被省委第七督导组选中,参加了交流。

  总之,在团结、民主、和谐的工作环境中,环境资源保护委员会的自身建设有了新的进展,大家有劲一起使、有力一起出,形成了务实、进取、创新的工作局面。

  2009年工作要点

  2009年,我委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牢固树立和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以建设资源节约型和环境友好型社会为目标,在省人大及其常委会的领导下,认真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搞好地方立法、执法检查、陇原环保世纪行、调查研究和自身建设工作,为我省的环境资源保护事业做出新的贡献。

  一、立法工作

  要以提高地方立法质量为重点,完善环境资源保护地方法规为目标,认真做好以下立法工作。一是做好制定《甘肃省生态环境保护条例》、《甘肃省林业生态环境管理条例》的调研论证等准备工作。二是配合相关部门做好《甘肃安西极旱荒漠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条例》和《甘肃省气象灾害防御条例》的宣传实施工作,督促有关部门尽快制定与之配套的政府规章和制度,尽快使其贯彻落实。

  二、执法检查

  搞好执法检查工作,确保环境资源法律法规的贯彻实施,是环境资源保护委员会的一项重要职责。为全面了解掌握我省依法保护矿产资源的情况,我委将对《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及《甘肃省矿产资源管理条例》的实施情况进行检查,推动矿产资源管理法律法规贯彻实施,促进我省资源节约和生态保护工作。

  三、陇原环保世纪行

  2009年我们将继续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以“自然保护与生态文明”为主题,把关注民生,维护群众环境权益作为活动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充分发挥人大法律监督、群众监督和新闻舆论监督的作用,对全省重点自然保护区的建设管理情况,主要生态功能区和生态危机地区的生态保护与恢复情况,以及生态文明建设情况进行采访报道,切实维护生态安全,促进生态文明建设。

  四、代表工作

  根据省人大常委会统一部署,配合代工委搞好代表视察、调研和代表重点建议案的办理工作。

  五、调研工作

  我省是国家第二批循环经济试点省份,2009年,我委将对循环经济试点工作进展情况进行一次专题调研。重点对《循环经济促进法》实施情况、资源综合利用情况、垃圾专业化利用和垃圾资源回收利用情况、清洁生产推行情况、循环经济创新能力建设和项目建设情况、节水型社会建设情况进行调查研究。为我省发展循环经济,保护生态环境,加快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提出好的意见建议。同时要为我省应对金融危机提出环境资源保护方面的对策和建议,促进我省经济发展方式的根本转变,推动节能减排和循环经济试点工作尽快取得成效。

  六、自身建设

  进一步加强委员会自身建设,结合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认真学习党的十七大会议精神以及党和国家的各项方针政策,按照建设学习型机关的具体要求,结合委员会工作实际,积极探讨在新形势下做好人大环境资源保护工作的新路子。一是继续抓好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结合第三阶段的整改工作,按照常委会的统一安排,做好本委员会各项管理制度的修订、补充和完善工作。严格按照常委会和本委员会制定的各项规章制度办事。二是加强政治业务学习,提高委员会全体人员的综合素质。按照党组及机关党委的统一部署,以集体学习和自学相结合的方式,加强对党的各项路线、方针、政策及政治理论的学习,提高全体人员的政治理论水平。同时,加强对环资保护法律法规制度及相关业务知识的学习,进一步提高业务素质和工作能力。三是加强与全国人大环资委和各兄弟省(市、区)人大环资委的联系,学习和借鉴先进经验。继续加强与省政府环境资源保护部门及各市、州人大环资委的联系,沟通情况,取得工作上的互相配合和支持。四是充分发挥党支部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的先锋模范带头作用,调动委员会组成人员和工作人员的积极性,同心协力做好工作,圆满完成委员会年度各项工作计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