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省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教育科学文化卫生委员会关于2008年工作总结和2009年工作要点的报告 ( 书 面 )

稿件来源: 发布时间:2009-07-14 15:35:21

  2009年1月6日省十一届人大教科文卫委员会第五次会议通过

   

  甘肃省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

  现将甘肃省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教育科学文化卫生委员会2008年工作总结和2009年工作要点报告如下:

     2008年工作总结

     2008年,省人大教科文卫委员会坚持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党的十七大精神为指导,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结合我省社会事业发展的实际,认真履行法定职责,积极发挥委员会作用,在制定地方性法规、执法检查、调查研究、联络交流、自身建设等方面,都取得新的成绩,较好地完成了年初确定的各项工作任务。

     一、开展学习实践活动,以科学发展观指导委员会工作 

  按照常委会机关的统一安排,委员会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的活动,从2008年10月开展以来,扎实有序地进行。通过学习科学发展观的论述、文件和领导讲话,认识到科学发展观是人大工作的重要指导思想,形成了《关于我省科技人才建设工作的思考》的调研报告,探讨了如何提高依法履职水平和促进事业发展的问题,完成了教科文卫委员会领导班子分析检查报告;学习实践活动整改落实阶段的工作正在深入推进。

     通过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大家深切地体会到,省人大教科文卫委员会的工作,要做到“以人为本,科学发展”,就要在人民当家作主的民主政治建设中反映民意,在依法治省的法治建设中着力推进,在实现广大人民利益的社会事业建设中有所作为。委员会通过搞清楚“六个为什么”提高思想认识。即:为什么说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必须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治国的有机统一,而不能搞西方的多党制;为什么说我们必须坚持人民代表大会制度,而不能搞“三权分立”;为什么说科学发展观符合当代中国社会法制建设的要求,而不能搞资产阶级自由化;为什么说科学发展观是统领人大工作的指导思想,而不能搞指导思想的多元化;为什么说人大要通过立法履行职责来落实科学发展观,保障科学立法、民主立法、公正立法,而不能随意变动法定程序,违背已定的法规;为什么说人大教科文卫工作必须坚持以人为本,执法为民,弄清为谁执法、靠谁执法、怎样执法这些根本问题,而不能偏离党的执政理念,影响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搞清这些问题后,大家的思想理论水平和工作能力逐步提高,在实践中科学发展的思路更加清晰,开拓进取、求真务实的作风不断加强。决心要履行职责干事业,开拓思路谋发展,以人为本讲民生,统筹兼顾抓工作,不遗余力地支持全省教科文卫事业发展,为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贡献力量。

     二、制定新法规,促进出生人口男女性别比例平衡

     在立法工作中,委员会的思路是,通过立法反映全省教科文卫事业协调发展的客观要求和地方特点,体现和维护广大人民群众的利益,特别要加强公共事业领域的立法,促进社会发展与经济发展相适应。近年来,我省出生人口中,男性比例远远高于女性,超出正常比例范围;同时,非法进行胎儿性别鉴定、选择性别终止妊娠的行为屡禁不止。为强化管理,根据常委会的年度立法计划,从去年开始,委员会进行调研,反复论证,广泛征求意见,会同有关部门,起草出《甘肃省禁止非医学需要鉴定胎儿性别和选择性别终止妊娠规定(草案)》;今年7月份常委会第四次会议进行一审,9月份常委会第五次会议二审通过,颁布实施。该法规实施后,对于遏止我省出生人口男女性别比异常现象、树立男女平等婚育观念、提高人口质量和计划生育水平、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将产生较大的促进作用。委员会在立法工作中,坚持提前介入,了解情况,掌握主要问题;深入实际,广泛听取意见,积极沟通情况;严格把关,逐条审议,努力提高法规质量。全年,委员会协调督促、参与起草或修订的法规草案有《甘肃省职业教育发展条例》、《甘肃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通用语言文字法〉办法》、《甘肃省科学技术普及条例》、《甘肃省档案管理条例》等,为下一步的立法打好了基础。

     三、进行执法检查,推动科技、文物保护和义务教育工作

     (一)全省实施科技进步和科技成果转化等法律法规情况的执法检查

     为推动全省科技进步和科技成果转化工作,按照常委会要求,对全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科学技术进步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法》、《甘肃省科学技术进步条例》、《甘肃省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条例》等法律法规的情况进行检查。7月下旬,执法检查组赴金昌、白银、张掖、嘉峪关、酒泉5市及7个县(区),有重点、分专题进行检查。了解了市县区及金川公司、酒钢公司、白银公司等企业的做法成效、存在困难、意见建议。之后,听取省科技厅汇报,并召开部分高校、科研院所专家及省政府相关部门负责人参加的座谈会,比较广泛地听取了意见建议。

     我省在实现自主创新中做了大量工作,但检查中发现,全省科技进步和科技成果转化工作中,在体制机制、投资融资、成果转化、人才建设、服务体系等方面,还不同程度地存在问题。针对这些问题,检查组提出了继续加大宣传力度、不断完善科技创新法规及政府配套措施、研究组建甘肃省工业技术研究院、完善人才激励机制、优化科技资源配置、完善科技投资融资体系等建议。检查组9月份向常委会第五次会议作了《关于检查全省实施科技进步和科技成果转化等法律法规情况的报告》。常委会审议后认为,本次执法检查工作,进行得扎实认真,检查报告客观全面,提出的建议合理可行,是一次很有成效的法律监督。常委会将检查报告转送省政府及相关部门落实。

     (二)全省实施文物保护法及省文物保护条例的执法检查

     为督促各级政府及文化文物部门进一步落实执法责任,加强文物保护工作力度,省人大常委会组成《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和《甘肃省文物保护条例》执法检查组。5月至10月,在各市州普遍自查的基础上,检查组对全省开展文物保护的情况进行执法检查。分别赴天水、定西、酒泉、张掖、武威5个市及秦城区、麦积区、临洮县、陇西县、瓜州县、敦煌市6个县(市、区)进行重点检查,分别在市县区召开政府及有关部门实施法律条例情况的汇报座谈会,实地查看敦煌莫高窟、瓜州榆林窟、天水麦积山石窟等文物点的保护情况,检查9个博物馆的馆藏文物保护和管理情况。检查结束后,听取了省文物局、省财政厅、省发改委等部门的汇报,并座谈交流。检查组通过汇总情况、征求意见、分析研究,形成执法检查的书面报告。

     我省多年来在坚持实施文物保护法律法规上成效显著,得到了社会各界的关心和支持,但是由于我省野外文物点多面广,文物保护设施落后等因素,全省文物保护工作还存在一些突出问题。个别县级文物主管部门的法治、管理、职责落实不到位,时而发生文物被盗、毁损事故,基层文物保护经费不足,全省业余文保员报酬偏低,市县文物部门缺乏文物鉴定、保护的专业技术人员等。为此,检查组提出了继续加大执法力度,增加市县文物保护经费投入,加强文物保护设施建设,妥善处理文物保护和利用的关系,加强人才队伍培养,提高文博单位内部管理水平等建议。执法检查组11月份向省人大常委会第六次会议作了报告。常委会通过审议,充分肯定了执法检查报告和所提建议,会后将报告和建议函转省政府及相关部门。

     (三)协助全国人大常委会,检查甘肃实施义务教育法的情况

     全国人大常委会义务教育法执法检查组,9月份在甘肃省检查实施《义务教育法》的情况,省人大教科文卫委员会等协助检查。检查组听取省政府及有关部门的情况汇报,先后赴平凉市、天水市、兰州市进行实地查看,听取当地政府汇报,考察部分中小学,与部分校长、教师及学生家长座谈交流。检查组认为,新修订的《义务教育法》实施两年多来,甘肃的义务教育特别是农村义务教育工作成绩显著。通过检查提出各级政府要采取措施,从政策和资金上扶持义务教育,加强基础设施建设,壮大师资力量,确保教师平均工资不低于当地公务员。国务院和有关部门,要从西部地区教育投入和人力资源开发入手,建立促进教育发展的长效机制,不断提高西部义务教育的质量和水平。

     此外,委员会还派人参加了省政府组织的全省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通用语言文字法》达标情况的评估验收工作,先后对武威市、定西市、白银市进行了验收。对白龙江林业局实施天然林保护工程中的义务教育、医疗卫生情况进行了检查。全年,派人带队在省人大常委会机关的帮扶点——临潭县八角乡庙花山村,帮扶和支援教育工作,组建农家书屋、赠送桌椅电脑,谋划发展思路,受到当地干部群众的好评。

  四、深入现场调研,提出灾后中小学恢复重建的建议

  “5·12”汶川大地震,我省陇南市的文县、武都区、康县、成县、徽县、西和县、两当县和甘南州的舟曲县,这八个县区的灾情最为严重。省人大常委会成立以教科文卫委员会主任委员为组长、部分在甘全国人大代表为成员的调研组,8月份赴陇南市,就灾后八个县区的农村中小学恢复重建工作进行视察和调研。

     在调研中了解到,灾后重建工作面临着资金物品短缺、校舍建设困难、师资力量匮乏、技术力量不足等问题。对此,调研组积极出谋划策、指导工作,提出了多方配合落实重建优惠政策、加大力度提供重建物质保障、抓住重点保证重建工程质量、提高教师生活居住条件等建议。起草出《甘肃省地震灾区八个县(区)农村中小学恢复重建工作调研报告》,报送全国人大常委会,争取国家支持。

     五、加强业务联系,督办代表建议,发挥委员会的协调作用

     (一)与归口部门进行集中的联络沟通

     换届以后,新一届教科文卫委员会为全面了解情况,围绕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现实的教育、医疗卫生、公共文化等社会发展问题,依法开展监督,促进部门工作,于4月至6月,常委会分管领导带领委员会全体同志,主动与所联系的13个部门负责同志见面衔接,建立新的工作关系。这次联系,对于委员会掌握各部门的法治建设、事业发展状况,在新形势下积极有效地开展工作,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二)联系人大代表,督办代表建议

     省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和教科文卫委员会联系本系统的各级人大代表,处理代表提出的建议、批评和意见,是一项重要工作。按照办公厅今年6月发出的《甘肃省第十一届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联系代表实施意见》,委员会7位组成人员(同时也是常委会的组成人员)对联系的21位省人大代表,通过上门走访座谈、电话信函网络联系,听取代表的意见和想法,为代表提供服务,保证代表履行法律赋予的职责。7月下旬,委员会现场督办,省十一届人大一次会议上王军等代表提出的“关于加大对酒泉市移民乡镇教育扶持力度的建议”得到了落实。省教育厅从当年省级专项经费中筹措100万元,用于补助瓜州县和玉门市移民区校园环境优化及购置教学设备。省十一届人大一次会议上,刘公明等8位代表提出的“关于对暴力倾向的精神病人进行立法监控的建议”,委员会将配合全国人大常委会制定精神卫生方面的法律,待上位法出台后,再制定地方法规监护有暴力倾向的精神病人,维护社会安定。

     (三)参加全国人大教科文卫委员会的会议

     5月份,委员会主任及工作人员赴京,参加全国人大教科文卫委员会工作座谈会,在大会上介绍我省人大教科文卫委员会情况,与各省市区人大的同行交流。9月份,委员会派人参加全国人大教科文卫委员会第十次、第十一次会议,听取了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防震减灾法》、起草《中华人民共和国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法(草案)》的情况汇报。11月份,委员会派人赴京,参加全国科技法制高峰论坛暨中国科学技术法学会成立二十周年纪念大会,提交论文《21世纪科技发展展望》,被选入《论坛文集》。在日常工作中,遇到重要问题,委员会主动向全国人大教科文卫委员会请教,接受业务指导。

     (四)与兄弟省市区人大教科文卫委员会的联系

     3月份,委员会部分同志赴福建、海南、广西等地,向当地人大常委会了解有关立法情况。7月份,接待了重庆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带领教科文卫委等部门的同志在我省考察。9月份,委员会派人参加了在重庆市召开的西部十二省市区人大教科文卫委员会工作研讨会,交流人口和计划生育法治与工作情况。相互的联系交流,开阔了视野,启发了思路,密切了关系,对做好我省人大教科文卫委员会的工作起到积极作用。

     六、重视学习,完善制度,加强委员会自身建设

     2008年,教科文卫委员会按照常委会党组和机关党委纪委的安排,党支部引导全体党员,先后开展了党纪条规知识学习测试活动、建设学习型机关活动、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等;以此为契机,组织党员集中或分散学习,在学习中不断提高思想政治水平,尤其是新到委员会工作的同志,认真学习人大工作、教科文卫方面必需的业务知识和法律法规,反复研读,融会贯通。委员会在遵守省人大常委会机关和办公厅制定的各项规定的基础上,今年9月,修订《省人大教科文卫委员会工作规则》,从而起到了规范工作行为,提高工作质量和效率的作用。

     总结委员会一年来的工作,虽然取得了较大的成绩,但同时也存在一些不足。大家清醒地认识到,我省教科文卫领域的工作,都与人民利益息息相关,都与党的十七大提出的解决民生问题紧密相连,都关系到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目标的实现;省人大教科文卫委员会的法制建设任务还比较艰巨,一些涉及全省社会发展和公共事业的法规亟待制定,一些现行法规亟待修订,执法检查工作需进一步加强,委员会内部的工作制度还有待于完善,需要进一步深入扎实、开拓创新地搞好工作。

     2009年工作要点

     2009年,省人大教科文卫委员会要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要把开展学习实践活动继续推向深入,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和立法水平,自觉坚持用科学发展观统领教科文卫的工作,把科学发展观的要求转化为教科文卫工作的具体思路,善于联系实际,创造性地开展工作。在省委和省人大常委会的领导下,要继续搞好立法、执法检查和调查研究,召开全省人大教科文卫工作座谈会议,加强委员会自身建设;要发挥好委员会的职能作用,为我省教科文卫事业的发展作出贡献。

     一、地方立法工作

     根据常委会年度立法计划,协调政府有关部门做好立法项目的调研、起草和论证工作。对省政府提交的教科文卫方面的立法议案进行审议,向常委会提出审查报告。制定《甘肃省职业教育发展条例(草案)》,拟于5月份提交省人大常委会会议进行第一次审议。修订《甘肃省档案管理条例》,拟于9月份提交省人大常委会会议进行第一次审议。作为预备项目,制定《甘肃省科学技术普及条例(草案)》,争取11月份提交省人大常委会会议进行第一次审议。

     二、执法检查工作

     组成执法检查组,检查全省实施《甘肃省发展中医条例》的情况,拟于9月份向省人大常委会会议报告。

     协助全国人大常委会、全国人大教科文卫委员会在甘肃开展的执法检查等工作。

     三、调查研究工作

     在全国人大教科文卫委员会的指导下,与省人事厅、省科技厅、省教育厅合作,调研西部大开发中我省科技、教育方面的人才队伍建设情况。

     开展《甘肃省全民健身条例(草案)》的立法前期调研工作。

     四、召开教科文卫工作座谈会

     拟于5月份召开全省人大教科文卫工作座谈会,各市州人大常委会及部分县区人大的负责同志参加,交流工作经验,促进人大教科文卫工作。

     五、自身建设等工作

     保持与全国人大、各省市自治区人大、省内各市州、县区人大教科文卫委员会的联系和交流,接受业务指导,学习先进经验,加强自身建设。保持与省政府教科文卫等部门的联系,互通工作信息,协作完成任务。学习政治理论,关注时事政治,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不断提高思想政治水平,保持清正廉洁。学习人大工作知识及教科文卫方面的法律法规,依法有效地履行职责;不断提高业务工作水平,改进工作作风。

     六、完成省人大常委会安排的其他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