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省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稿件来源: 发布时间:2009-07-13 14:47:51

  

  ——2009年1月14日在甘肃省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上

  甘肃省人民检察院检察长乔汉荣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省人民检察院向大会报告全省检察工作,请予审议,并请省政协委员和列席会议的同志提出意见。

  2008年全省检察工作情况

  2008年,面对严重的自然灾害和维护社会稳定的严峻考验,全省检察机关在省委和高检院的领导下,在各级人大、政府、政协和人民群众的监督、支持下,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依法全面履行法律监督职责,为维护国家安全、人民权益和社会大局稳定作出了积极贡献。

     一、依法打击刑事犯罪,全力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全省检察机关切实贯彻稳定是第一责任的要求,坚持从政治和全局的高度认识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的极端重要性,充分发挥审查逮捕和起诉职能,及时有力地打击各种刑事犯罪。全年共受理公安、国家安全和监狱机关提请批准逮捕犯罪嫌疑人12642人,经审查批准逮捕11451人,同比上升0.2%;受理移送起诉刑事案件10582件17067人,经审查提起公诉9280件14546人,同比分别上升7.1%和4.8%。

     ——着力解决影响社会政治稳定的突出问题。“3·14”甘南不稳定事件发生后,省院和甘南等地检察机关坚决贯彻中央、省委和高检院的部署要求,迅速抽调检察干警在当地党委领导下参与恢复社会秩序工作,依法打击打砸抢烧犯罪的策划组织者、煽动闹事者和积极实施者,耐心教育挽救被裹胁、受蒙蔽参与的人员。在高检院和省院具体指导下,有关检察院加强与公安、审判机关的协调配合,适时介入侦查,严把事实、证据和法律政策关,依法妥善处理了一批打砸抢烧严重暴力犯罪案件,取得了良好的政治效果、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着力打击严重危害社会治安的刑事犯罪。深化打黑除恶专项斗争,始终保持对严重暴力犯罪、毒品犯罪和“两抢一盗”等多发性犯罪的高压态势,坚持对重特大案件挂牌督办,依法快捕快诉;全年共审查批捕上述“四类”案件犯罪嫌疑人8432人,提起公诉6679件10264人。省院挂牌督办的庆阳市赵涛等7人、田李龙等14人、平凉市白本龙等26人涉黑涉恶犯罪案件,均已提起公诉。

     ——着力惩治破坏市场经济秩序的犯罪。积极参与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工作,主动协调落实刑事司法与行政执法衔接工作机制,健全联席会议、移送涉嫌犯罪案件备案等制度,督促加大对破坏市场经济秩序犯罪的打击力度。共批准逮捕金融诈骗、偷税漏税、侵犯知识产权、制售假冒伪劣食品药品和农资等经济犯罪嫌疑人265人,提起公诉203件308人,维护了市场经济秩序,促进了公平竞争和守法经营。

  ——着力保障社会和谐。高度重视解决检察环节可能影响社会稳定的问题,在奥运会、残奥会举办前后,集中开展排查化解涉检矛盾纠纷工作,突出解决重信重访问题,对排查出的15件赴省进京信访案件,领导包案,因案施策,努力化解信访人心中的“法结”、“心结”,已办结14件,其中息诉10件。树立和谐司法理念,正确运用宽严相济刑事政策,依法快速办理轻微刑事案件,积极探索检察环节刑事和解和办理未成年人犯罪案件的途径、方式;坚持打击犯罪与保障人权并重,对不符合逮捕条件的1011人作出了不批捕决定,对不符合起诉条件的436人作出了不起诉决定。积极参加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与有关部门配合,加强对涉嫌犯罪青少年的教育挽救和对监外执行、刑释解教人员的帮教考察工作,努力增加和谐因素,减少不和谐因素。

     二、坚决惩治和积极预防职务犯罪,促进惩防腐败体系建设

     全省检察机关认真贯彻中央《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2008-2012年工作规划》,加大力度查办和预防职务犯罪,努力提高办案质量。全年共立案侦查职务犯罪案件574件720人,同比分别上升1.8%和2.7%;其中,贪污贿赂489件623人,渎职侵权85件97人;提起公诉389件534人;加强追逃追赃工作,抓获潜逃的职务犯罪嫌疑人40人,通过办案为国家挽回直接经济损失9100余万元。严格准确地掌握法律政策界限,保护无辜者,支持改革者,教育失误者,通过案件初查等工作,为259名受到错告、诬告的同志澄清了事实。

     ——强化办案措施。针对我省实际,省院提出了“稳步扩大办案规模,努力提高案件质量”的工作要求;进一步加强举报宣传,完善举报线索的评估、交办、督查和反馈机制,着力解决案源不足和线索利用率不高的问题;完善侦查一体化机制,充分发挥省市两级院的组织领导和办案带头作用,对重大案件采取督促办理、异地交办、提级办理、集中办理等措施;要求检察长亲自办案,加强对职务犯罪侦查的统一指挥和工作协调,增强了突破案件的整体能力。

      ——突出办案重点。集中精力查办职务犯罪大案要案,立案侦查贪污贿赂大案208件,查处涉嫌职务犯罪的县处级干部62人、厅级干部3人,大案和要案同比分别上升11.2%和35.4%。在各级党委和纪委的支持下,查处了省机械集团公司原总经理杨书昌受贿、挪用公款、滥用职权案,甘肃农垦总公司原副董事长、甘肃莫高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原董事长王哲生受贿案等一批有影响、有震动的大要案件。注意发现和查处社会保障、征地拆迁、招生考试等影响民生的职务犯罪,深入开展查办城镇建设等领域商业贿赂犯罪和涉农职务犯罪专项工作,共查办影响民生的职务犯罪227件307人,城镇建设等领域商业贿赂犯罪83件85人,涉农职务犯罪114件177人。天水高考舞弊案涉及的国家工作人员职务犯罪、农行系统受贿窝案等案件的查处,产生了良好的社会反响。

     ——严查渎职犯罪。深化对惩治渎职侵权犯罪重要性、紧迫性的认识,坚决查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失职渎职、侵犯人权犯罪。立案侦查徇私舞弊、滥用职权等渎职侵权犯罪案件同比上升13.3%,其中,查处行政执法人员19人,司法人员54人,同比分别上升35.7%和17.4%。深入开展查办危害能源资源和生态环境渎职犯罪专项工作,查处此类案件18件18人。加强与劳动安全、纪检监察等部门的联系配合,积极介入重大安全生产责任事故调查,查办重大安全事故背后的职务犯罪案件6件7人。

     ——深化预防工作。结合查办案件,深入分析职务犯罪的规律特点和发案原因,督促协助有关部门搞好防控治理,向发案单位和行业系统发出预防职务犯罪检察建议200件。为进一步净化市场环境,规范招投标等行为,与省建设厅、财政厅等七部门联合建立了市场廉洁准入制度。完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系统,利用率逐步提高。各地积极探索源头预防的方法措施,白银市检察机关开展了预防职务犯罪进机关、进企业、进乡村“三走进、三预防、三服务”活动,武威市检察机关介入石羊河流域重点治理工程开展预防,省检察院创办并向有关机关、企事业单位赠阅《甘肃省预防职务犯罪专刊》,预防工作的影响力和辐射力不断增强。

     三、强化对诉讼活动的法律监督,切实维护司法公正

  

  坚持把解决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执法不严、司法不公问题作为诉讼监督的重点,强化监督意识,改进监督措施,协调推进诉讼监督各项工作。全年共监督侦查机关立案151件,纠正不当立案41件。依法追加逮捕犯罪嫌疑人39人,追加起诉27人。对认为确有错误的刑事判决裁定抗诉95件,法院审结51件,改判、发回重审37件。审查处理民事行政申诉案件898件,抗诉154件,法院审结113件,改变原裁判66件;提出再审检察建议61件,法院采纳35件。复查刑事申诉案件35件,纠正原错误决定4件。立案审理刑事赔偿案件10件,决定赔偿10件。

     认真落实“把功夫下在监督上”的要求,着力解决不敢监督、不善监督和监督不到位等问题。一是把审查逮捕、起诉、备案审查等日常检察业务与诉讼监督结合起来,加强内部协作配合,发现问题及时依法纠正,在检察机关内部形成了法律监督合力。省院在审查下级院备案的永靖县看守所原副所长常晓东受贿、帮助犯罪分子逃避处罚不起诉一案时,发现对常晓东作不起诉决定不当,针对该案证据上存在的问题,重新组织调查,撤销下级院不起诉决定,提起公诉后常晓东被判处有期徒刑两年六个月。二是把纠正执法不严、司法不公问题与查处其中隐藏的职务犯罪结合起来,增强监督实效,提高司法公信力。共查处此类案件11件12人。三是把日常监督与专项监督结合起来,互相补充,集中解决突出问题。针对一个时期看守所监管安全事故多发的问题,组织开展全省看守所执法活动专项检察,查处失职渎职的监管人员10人,查处牢头狱霸,监督纠正违法留所服刑、违法使用警械具和混管混押等问题1444人次,促进了监管秩序好转。四是把解决个案问题与解决工作中的倾向性问题结合起来,在坚持通过检察建议和纠正违法通知书督促相关部门纠正具体问题的同时,进一步健全与公安、审判等机关的协调配合机制,提议建立了省级公检法“三长”联席会议制度,共同研究解决影响公正执法的重点难点问题,法律监督的效果进一步提升。

     四、规范自身执法行为,不断提高执法水平和办案质量

     在对外加强法律监督的同时,全省检察机关也更加重视强化内部监督制约,规范自身执法行为,以自身正、自身硬、自身净推动公正执法。制定实施了《甘肃省检察机关绩效考评办法(试行)》,树立正确的工作导向,引导各级检察院正确处理执法办案力度、质量、效率和效果的关系。进一步健全检察工作运行、执法质量保障等制度规范,省院制定和组织落实了发挥各级院检察委员会对职务犯罪案件审查把关作用、职务犯罪案件拟不起诉报省院批准、下级检察院向上级院请示刑事案件范围的规定等一系列制度规范,保障公正执法,推动提高执法水平。加强办案质量管理,通过定期分析通报案件质量、加强侦捕诉工作衔接配合、开展案件评查以及邀请人民监督员旁听案件庭审等措施,促进提高办案质量。加强对下级院的工作领导和执法监督,省院实行定期督导调研制度,确定每年两次对下级院进行集中督导调研,实地指导解决工作中存在的问题。通过这些工作,去年全省职务犯罪案件的撤案率、不起诉率分别下降到1.2%和17.3%,同比分别降低了0.9和11.7个百分点;刑事案件不批捕率、不起诉率分别降为9.5%和3.2%,同比分别降低了3.5和2个百分点;公诉案件法院判无罪6人,同比减少2人,案件质量明显提高。

     五、加强自身建设,夯实检察工作的发展基础

     全省检察机关坚持把队伍建设和基层基础建设作为事关检察工作全局的战略任务和紧迫现实任务来抓,进一步强化思想政治建设、领导班子建设、队伍专业化建设和基层基础建设,努力造就严格、公正、文明、廉洁执法的检察队伍。

  (一)加强思想政治建设。2007年底,胡锦涛总书记在全国政法工作会议代表和全国大法官、大检察官座谈会上的重要讲话,深刻阐述了政法工作的一系列重大理论和实践问题,明确了今后一个时期政法工作的方向和总要求。去年9月,胡锦涛总书记等中央领导同志又对检察工作作出重要批示,充分肯定检察机关恢复重建30年来取得的成绩,深刻阐明了检察工作的指导思想、本质要求和目标任务。广大检察干警深受鼓舞和鞭策,全省检察机关把全面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和中央领导同志的指示作为重要任务,深入开展大学习、大讨论活动,省院开展了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在学习活动中,各级院紧密联系甘肃检察工作和本地实际,突出实践特色,采取学习讨论、专题调研、开门纳谏、分析检查、群众评议、整改落实等方式,深入查找和整改不符合科学发展要求的思想观念,深入查找和整改影响制约检察工作科学发展的重点问题,深入查找和整改执法行为、执法作风等方面不适应人民群众新期待、新要求的突出表现,进一步坚定了政治方向、统一了执法思想,进一步加深了对新时期检察工作重大理论和实践问题的认识,进一步理清了检察工作科学发展的思路。

  (二)加强领导班子建设。我们要求各级院领导班子严格贯彻落实民主集中制,坚持“一把手”做表率,充分发挥班子每个成员的作用,对重要工作决策、人事任免、大额经费开支,广泛听取各方面的意见,努力做到决策民主、用人民主和经济民主。省院实行了副厅级以上干部周例会制度、院领导工作日程公开制度、重要决策和重要工作情况向干警通报制度,以此规范检察长和领导班子的决策行为。省院对张掖、庆阳、兰铁等市级院领导班子、10个市级院对所辖基层院领导班子进行巡视,认真落实上级院负责人与下级院负责人谈话、派员参加下级院党组民主生活会、述职述廉等制度,强化了对各级院领导班子及其成员的监督。加大干部协管力度,部分市县院调整充实了领导班子,配备了检委会专职委员,选拔补充了一批后备干部。

     (三)加强专业化建设。提出2012年全省本科以上学历检察人员比例达到80%以上的目标,由省院统一组织本科学历教育,鼓励基础较好的检察人员攻读硕士、博士学位。大力开展正规化分类培训、岗位练兵、业务技能竞赛等活动,组织干警加强专业知识和技能学习。省院举办培训班13期,培训干警1274人次;同时采取向市县两级院赠送图书资料、在专线网上开设电子图书馆、安排下级院办案人员通过视频方式列席省院检委会等形式,为干警学习交流搭建平台。投入24万元,对全省参加司法考试的检察人员集中进行考前辅导,有188人通过了考试,通过率达到36.4%,同比提高11个百分点。合理调配检察人力资源,加快建立各类专门人才库,有284名各级院业务骨干分别录入全省侦查监督、公诉、职务犯罪侦查和理论研究等人才库。分三批组织基层检察干警到省院挂职锻炼,统一安排兰州、白银、临夏和甘南四地互派干部挂职学习,部分市级院也开展了与所辖基层院互派干部挂职工作,促进了上下级院之间、不同发展状况地区之间的沟通和相互学习交流。

     (四)加强基层基础建设。制定实施《全省基层检察院建设工作指导意见》,进一步完善上级院领导联系基层、分类指导、重点帮扶等制度,帮助解决基层基础建设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全力推进基层检察院规范化建设和业务、队伍、信息化“三位一体”机制建设。努力缓解基层人才短缺、检察官断档问题,定向招录16名大学生选送到政法院校继续培养后,将分配到会宁、碌曲等基层院工作。加快信息化建设步伐,建成了二级机要通道,大部分基层院开通了三级专线网和三级机要通道;省院统一研发办案办公应用系统软件,免费向市县两级院配备,今年将在全省检察机关全面试行网上办公办案。

     各位代表,过去的一年,全省检察工作虽然取得了新的进展,总体上实现了年初提出的工作目标,但是,与党和人民群众的新期待、新要求相比也还有许多差距。一是部分检察院和干警的思想观念、执法理念还不能完全适应科学发展观的要求,创新意识、开拓进取意识不强,服务大局的思路还不够宽。二是法律监督职能发挥得还不充分,一些检察院不敢监督、不善监督、监督不到位、监督不规范的问题还比较突出。三是检察机关自身工作机制还不能完全适应严格、公正、文明、廉洁执法的要求,需要加大力度深化检察改革。四是基层基础建设薄弱仍然是制约检察工作发展的瓶颈,必须继续大力加强。我们将高度重视这些问题,采取有效措施,切实加以解决。

  2009年全省检察工作的主要任务

    当前,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检察事业正处在新的历史起点上。新的一年里,我们将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十七届三中全会、省委十一届五次全委会和本次大会精神,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坚持科学发展,强化法律监督,提高自身素质,服务甘肃建设,努力为我省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创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一、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保持检察工作的正确方向

     目前省检察院正在开展学习实践活动,3月份起市县两级院也将开展这项活动。我们将按照中央和省委的部署要求,把学习实践活动摆在突出位置,采取有效措施,切实抓紧、抓实、抓好。认真贯彻中央政法委关于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解决政法工作突出问题的有关精神,在提高思想认识的基础上,深入查找本单位、本部门存在的突出问题,积极加以整改。把学习实践活动同学习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和胡锦涛总书记等中央领导同志对检察工作的重要指示结合起来,不断加深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的理解和把握,牢固树立社会主义法治理念,进一步明确检察工作科学发展的思路,教育引导广大检察人员坚定不移地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建设者、捍卫者和公平正义的守护者,确保检察队伍始终忠于党、忠于国家、忠于人民、忠于法律。

     二、紧紧围绕大局,全面加强和改进法律监督工作

     保持经济平稳较快发展和社会和谐稳定,是2009年全党全国工作的首要任务,也是检察机关服务大局的首要任务。要坚持把全面履行法律监督职责、不断提高法律监督能力作为服务党和国家工作大局的根本途径,紧紧围绕省委提出的“保增长、强基础、调结构、促和谐”的主线,更加充分地发挥检察职能。一是要把法律监督的着力点放在全力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上。依法严厉打击“藏独”、“法轮功”等境内外敌对势力的渗透颠覆破坏活动,突出打击黑恶势力犯罪、严重暴力犯罪、多发性侵财犯罪、涉众型经济犯罪、毒品犯罪和制售有毒有害食品药品等犯罪活动,坚决遏制严重刑事犯罪高发的势头。正确贯彻宽严相济刑事政策,防止片面强调从严和片面强调从宽两种倾向,做到既有力打击犯罪,又减少社会对抗,最大限度地化消极因素为积极因素。二是要把法律监督的着力点放在促进反腐败和党风廉政建设上。按照加大力度、提高质量的要求,坚决惩治职务犯罪,集中力量查办大案要案,突出查处官商勾结、权钱交易的犯罪,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渎职侵权犯罪,社会保障、劳动就业、征地拆迁、抢险救灾、医疗卫生、招录考试以及农村改革发展等领域损害群众切身利益的犯罪,保障和改善民生。强化预防措施,注重预防实效,不断提高预防职务犯罪工作水平。三是要把法律监督的着力点放在维护司法公正上。以对党、对人民、对宪法法律高度负责的态度,全面加强对诉讼活动的法律监督,坚决依法监督纠正有罪不究、滥用强制措施、刑讯逼供、罚不当罪、变相超期羁押以及违法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等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执法不严、司法不公问题,坚决依法监督纠正民事行政裁判、执行不公等侵害群众合法权益的问题。四是要把法律监督的着力点放在维护人民权益上。认真落实我省检察机关便民维权十二条措施,深入开展重信重访专项治理,拓宽群众诉求表达渠道,妥善处理涉检信访问题,真正做到定纷止争、案结事了。

     三、深化检察改革,为检察工作科学发展提供动力

     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和中央对司法体制和工作机制改革的部署,坚持改革原则,以强化检察机关法律监督职能和加强对自身执法活动的监督制约为重点,积极推进检察改革。进一步解放思想,学习借鉴和消化吸收先进经验,不断健全完善各项工作机制。着力健全程序严密、标准具体、责任明确、考评科学、统一实用的检察工作激励、约束和评价制度体系,严格实行办案流程管理、过程控制和动态监督,努力使激励、约束和评价制度规范覆盖到每一个工作条线、每一个执法岗位和每一个办案环节,促进提高工作水平和办案质量,用制度保障严格执法、规范执法、廉洁执法。

      四、继续大力加强自身建设,促进严格公正文明执法

     要以严格、公正、文明执法为核心,持之以恒地加强检察机关自身建设。始终把领导班子建设作为队伍建设的重中之重,努力把各级院领导班子建设成为坚定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善于领导检察工作科学发展的坚强领导集体。突出抓好队伍专业化建设,加大正规化分类培训和岗位练兵力度,努力培养一批专于不同工作、擅长办理不同类型案件、具有扎实法律功底和丰富实践经验的专业人才,最大限度地挖掘现有人力资源潜力,最大限度地激发检察人员的积极性和创造力。狠抓基层基础工作,大力推进基层检察院执法规范化、队伍专业化、管理科学化和保障现代化建设,进一步打牢检察工作的发展基础。争取各级党委政府支持,逐步改善检察机关执法保障条件;以信息化为主导,积极推进科技强检,重点加强办案办公信息系统和侦查指挥、证据收集、检验鉴定等科技装备建设;坚持勤俭办事,艰苦奋斗,厉行节约,用好有限的财力物力。

     各位代表,新的一年里,全省检察机关将坚持党的领导,自觉接受人大及其常委会和社会各界的监督,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振奋精神,锐意进取,扎实工作,以优良的工作业绩迎接新中国成立60周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