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省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财政经济委员会关于2008年全省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2009年全省及省级预算草案的审查报告

稿件来源: 发布时间:2009-07-08 11:18:17

  

  2009年1月14日省十一届人大二次会议主席团第二次会议通过

  省十一届人大财政经济委员会主任委员屠锦敏

  省十一届人大二次会议主席团:

   甘肃省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审查了省财政厅厅长周多明受省人民政府委托所作的《关于2008年全省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2009年全省及省级预算草案的报告(书面)》及省人民政府提出的2009年全省和省级预算草案。财政经济委员会在对预算报告和预算草案进行初步审查的基础上,根据各代表团的审议意见又作了进一步审查。现将审查结果报告如下。

   

   一、财政经济委员会认为,2008年,省人民政府坚持科学发展观,全面贯彻执行中央和省委的各项方针政策及工作部署,认真落实省十一届人大一次会议决议,努力克服冰雪、地震等自然灾害和国际金融危机等不利因素的影响,采取一系列措施,加强财政收支管理。全省地方财政收入完成264.9亿元,增长38.8%,其中:省级收入完成118.6亿元,增长69.2%。全省财政支出完成965.4亿元,完成变动预算的92.3%,增长43%,其中:省级支出完成211.3亿元,完成变动预算的82.9%,增长22.2%。积极争取中央财政支持,当年中央对我省各类补助达到739亿元,增长43.6%,有效弥补了地方财力不足。进一步规范财政转移支付制度,加大对市县的补助力度。多方筹措资金,支持救灾应急和灾后恢复重建工作,当年下达救灾应急和灾后恢复重建资金132.6亿元,保证了救灾应急和灾后恢复重建工作有序、有力进行。不断优化支出结构,重点民生领域资金得到了有效保障,强农惠农政策得到了落实,各项社会事业建设得到了加强。2008年全省及省级预算执行情况是好的。

   

   同时,应当看到受国际金融危机、国内经济减速、我省工业经济效益下滑和突发性事件等不确定因素的影响,增加了财政收入的难度,更加凸显了我省收入增长基础不稳,结构单一,抵御市场风险能力不强的问题。公共财政保障能力较弱,财政对社会公共领域的投资还需要进一步加强。在预算编制和支出管理中,仍然存在部门预算内容不够细化,管理不够精细,支出时效性不够强,以及一些地区和部门资金使用管理不规范等问题。

   

   二、2009年省级财政收入预算为105.7亿元,扣除不可比因素,比上年完成数增长11%;支出预算为182.7亿元,比上年预算数增长43.3%。

   

   财政经济委员会认为,省人民政府提出的2009年省级预算草案贯彻了中央和全省经济工作会议精神,体现了保增长、扩内需、强基础、调结构、重民生、促和谐的要求。省级预算收入立足全省经济发展实际,充分考虑国际国内多种因素和国家税收政策调整的影响,收入安排积极稳妥。支出安排坚持量入为出、量力而行、统筹兼顾、保证重点的原则。预算草案可行。

   

   财政经济委员会建议,批准2009年省级预算草案,批准省财政厅厅长周多明受省人民政府委托所作的《关于2008年全省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2009年全省及省级预算草案的报告》。

   

   三、为了进一步做好财政工作,财政经济委员会建议:

   

   (一)充分认识国际国内经济形势的严峻性和复杂性给财政收入带来的困难和影响,采取有效措施,依法加强税收征管,努力做到应收尽收,确保财政收入稳定增长。进一步完善政府非税收入管理体制机制,加大对行政事业性收费的清理力度,实行综合部门预算,强化非税收入管理。加强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处置、出租收入和土地、矿产等国有资源有偿出让收入的征收管理,完善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制度,加强国有资本经营收益管理。大力争取中央财政支持,不断提高财政保障能力。

   

   (二)认真贯彻落实积极的财政政策,进一步调整财政支出结构,加强财政对公共服务领域的投入,扩大公共服务的覆盖范围。统筹使用好各项灾后恢复重建资金,全力支持地震灾区灾后恢复重建工作。继续加大对“三农”的投入力度,落实好各项强农惠农政策,加快推进农村改革和发展。大力支持产业结构调整,支持循环经济发展。完善中小企业担保体系,加大对企业技术创新的财政支持力度。继续加强对教育、科技、文化、医疗卫生等各项社会事业和基础设施、生态环境建设的投入力度。高度关注民生,进一步完善社会保障体系建设,积极促进就业再就业,支持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落实好为民办实事资金,着力解决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问题,维护社会稳定。

   

   (三)继续深化财税体制改革,调整完善省对市县财政管理体制,进一步理顺收入分配关系,充分调动市县开辟财源、增收节支的积极性。有序推进省直管县财政管理改革。规范财政转移支付制度,加大对少数民族地区和财政困难地区财力性转移支付力度。加快建立县级基本财力保障机制,增强基层政府公共财政保障能力。进一步完善部门预算编制工作,细化部门预算内容,合理确定预算支出定额和标准,提高年初预算项目资金的到位率,提高预算编制的完整性和准确性。全面推进国库集中收付制度,依法加强政府采购管理,扩大采购规模和范围。加快建立预算支出绩效评价机制,完善预算支出绩效考评体系,选择一些重点项目、民生项目进行绩效考评试点。

   

   (四)严格执行预算法、监督法、审计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省人民代表大会批准的预算,维护预算的权威性和严肃性。建立健全监督管理制度,加强对各部门各地区预算执行情况的财政监督和审计监督,依法查处各类违法违纪问题。强化对预算执行过错的责任追究,不断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增强财政资金使用的安全性、规范性、有效性。要把查处问题与完善制度和强化管理结合起来,从体制和机制上查找问题,分析原因,提出解决问题的办法,不断提高财政管理水平。

   

   以上报告,请予审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