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部分 2009年全省及省级预算草案
稿件来源: 发布时间:2009-07-06 16:30:03
2009年全省及省级预算草案编制情况
一、全省财政收支预算安排的思路和建议
2009年,财政收支形势很严峻。从收入方面看,中央实施积极的财政政策和适度宽松的货币政策,扩大基本建设投入,拉动内需,将有利于改善经济发展环境,减轻经济发展的压力,促进财政收入增长。但减收因素也很多,国家暂免征收储蓄存款利息所得税、降低住房交易税费、停征工商“两费”以及100项行政事业性收费、全面实施增值税转型和成品油税费改革等政策措施,将会大幅度减少财政收入。根据税务部门提供数据测算,上述政策预计减少全省大口径财政收入32亿元、地方财政收入12亿元。同时,在全国财政工作会议上,财政部提出扣除成品油税费改革因素后,2009年中央财政收入增幅为3.3%,比去年的18.8%降低15.5个百分点。中央增收减少,对地方的财力性补助将低于去年。从支出方面看,落实中央和省委、省政府确定的各项重大决策,贯彻实施积极财政政策,加大对“三农”的投入,保障和改善民生,健全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化解农村义务教育债务,完善社会保障制度,深化国有企业改革,支持灾后恢复重建、节能减排、循环经济发展,扶持革命老区建设、资源枯竭城市转型,都需要增加大量投入。因此,2009年财政收支矛盾将更加突出。
基于以上情况,2009年全省财政收支预算安排的基本思路是:收入预算安排要充分考虑税收政策调整因素,实事求是、积极稳妥,与全省经济发展相适应;支出预算安排要处理好保障运转、解决民生和支持经济发展的关系,量入为出、量力而行、统筹兼顾、保证重点。
按照上述思路,在去年地方财政收入完成情况基础上,扣除地震捐赠收入、正南煤矿“两权”出让收入,考虑政策性减收因素,2009年财政收入按增长11%安排,全省地方收入代编预算为226.3亿元,大口径财政收入任务为434.4亿元。预计今年地震捐赠收入和“两权”出让收入能入库40亿元。这样,2009年全省地方财政收入代编预算可达到266.3亿元,大口径财政收入任务可达到474.4亿元(未考虑成品油税费改革后增加消费税因素)。全省地方财政收入加上预计中央税收返还62.5亿元、财力性转移支付补助321.7亿元,全省财力可达到650.5亿元,比去年年初测算财力增加100.4亿元,按照量入为出、收支平衡的原则,当年全省财政支出可安排为650.5亿元。再加上预计中央专项补助400亿元和上年结转支出100亿元,全省财政支出预算将达到1150亿元以上。
目前全省财政收支代编预算只是建议数,待各级人大批准的预算汇总后,将按程序向省人大常委会报告。
二、省级收支预算草案编制情况
(一)省级财政收入预算安排及财力测算情况
在去年省级收入完成情况基础上,扣除地震捐赠收入、正南煤矿“两权”出让收入42.9亿元,考虑政策性减收7.8亿元,2009年省级预算收入按增长11%安排为75.7亿元。预计今年地震捐赠收入和“两权”出让收入省级可入库30亿元。这样,省级收入达到105.7亿元,加上2007年省级预算稳定调节基金4亿元,预计中央税收返还等财力补助53亿元,从争取中央新增财力补助和代发地方债券中安排20亿元,省级财力总量达到182.7亿元。
(二)2009年省级支出预算安排建议
2009年省级支出预算按照量入为出、收支平衡的原则,省级支出安排为182.7亿元,其中:人员经费50.1亿元,增加3.3亿元,主要是正常增人增资和预留提高津贴补贴资金;公用经费11亿元,增加0.9亿元,主要是提高了取暖费补助标准;专项经费121.6亿元,包括保留2008年专项65.5亿元(2008年安排专项70.5亿元,清理取消到期专项5亿元后,2009年保留65.5亿元),用地震捐赠收入、“两权”出让收入安排专项30亿元,新增其他专项26.1亿元。基本做到了人员经费足额安排,为民办实事资金全面落实,重点支出及改革政策所需资金积极保障。
主要新增专项是:
1.新增促进农民增收“六大行动”计划专项资金10000万元。
2.新增建设30万户农村沼气工程专项资金8400万元。
3.新农村建设试点补助资金增加1800万元,达到5000万元。
4.新增秸秆养畜过腹还田专项500万元。
5.新增马莲河世行项目还本付息资金1000万元。
6.庆阳农村基础设施建设专项补助增加722万元,达到2000万元。
7.新增黄河长江流域综合治理规划修编工作经费300万元。
8.景电二期向民勤调水工程水费补贴增加100万元,达到700万元。
9.新增甘肃省绿化基金会资本金和工作经费60万元。
10.新增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工作经费200万元。
11.能繁母猪直接补贴省级配套资金增加396万元,达到1196万元。
12.新增奶牛保险省级配套资金930万元。
13.国有贫困林场农场扶贫资金增加100万元,达到300万元。
14.新增世行贷款农村经济开发示范镇项目经费50万元。
15.农产品质量监督检测经费增加100万元,达到600万元。
16.新增天然林保护工程核查工作经费50万元。
17.新增解决150万农村人口饮水安全问题财政配套资金8250万元(从省级水利基金中安排)。
18.新增招录5000名普通高校毕业生到农村中小学任教经费补助7500万元。
19.新增藏区教师培训200万元,藏区中小学购置教学仪器和体育器材补助经费200万元,农牧区远程教育工程专项资金100万元,共500万元。
20.国家奖学金、励志奖学金、助学金省级配套资金增加2656万元,达到10698万元。
21.新增实行减免中等职业学校学生部分学费制度补助资金7600万元。
22.新增实行城市义务教育阶段公用经费以奖代补制度专项经费3979万元。
23.新增高校国家级精品课程、特色专业和重点(培育)学科(基地)经费100万元。
24.新增高校博士后流动站建设补助资金55万元。
25.博士点专项经费增加50万元,达到720万元。
26.新增高中课程改革试点专项经费200万元。
27.甘肃农大韩国政府项目还本付息资金增加106万元,达到160万元。
28.新增世行贷款西部地区基础教育项目还本付息50万元。
29.贫三教育项目还本付息增加200万元,达到300万元。
30.新增教师职称评审工作经费50万元。
31.新增教育系统卫星转播租用费100万元。
32.新增省委党校体育馆内部设施购置费100万元。
33.新增省委党校取消专科函授办学经费补助200万元。
34.新增全省大、中、小学参加全国艺术展演经费50万元。
35.新增地震灾区师生心理健康教育工作经费50万元。
36.科技经费增加2000万元(其中农科院科研经费500万元),达到22000万元。
37.科研系统修购经费增加110万元,达到260万元。
38.社科院重大课题经费50万元。
39.高技术产业研发资金(科技三项费)增加300万元,达到500万元。
40.新增中科院科技支甘项目配套资金200万元。
41.提高农村低保标准,增加补助资金30000万元。
42.提高城市低保标准10%,增加补助资金20000万元。
43.提高农村五保供养标准,增加补助资金4780万元。
44.新增人力资源市场建设经费2300万元,其中:1300万元用于省级人力资源大厦建设,1000万元用于对市县人力资源市场建设以奖代补。
45.廉租住房租赁补贴资金增加2000万元,达到6000万元。
46.老龄事业费增加146万元,达到296万元。
47.城市医疗救助经费增加100万元,达到300万元。
48.新增回乡复退军人等人员补助配套资金246万元。
49.新增全省失业保险证印刷费50万元。
50.新增招录5000名普通高校毕业生到乡镇卫生院工作经费补助7500万元。
51.新增50个城市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建设经费5000万元。
52.地方病与传染病项目还本付息资金增加120万元,达到240万元。
53.省疾控中心德国贷款项目配套资金增加80万元,达到260万元。
54.新增全省远程医学“双卫网”继续教育专项经费100万元。
55.新增专科医师培训专项经费100万元。
56.中医专项经费增加100万元,达到800万元。
57.新增中医院理疗保健项目经费50万元。
58.领导干部保健专项经费增加140万元,达到400万元。59.新增干部保健点补助经费60万元。
60.新增药检仪器设备购置费100万元。
61.新增药监局GSP认证跟踪检查经费60万元。
62.药监局系统维修费增加50万元,达到150万元。
63.新增小额担保贷款奖励配套资金60万元。
64.图书购置费增加100万元,达到600万元。
65.文化资源共享工程增加150万元,达到500万元。
66.新增文化信息网络维护及日常运行专项100万元。
67.民族民间文化保护工程项目配套资金增加100万元,达到300万元。
68.新增乡镇综合文化站设备配套资金204万元。
69.农村电影放映补贴增加142万元,达到396万元。
70.新增古籍普查、修复、出版及数字化经费50万元。
71.县级档案馆库建设补助增加100万元,达到200万元。
72.新增第五次甘肃省文学艺术界代表大会经费60万元。
73.省体育局直属单位设备修购及运动员理疗、康复经费增加160万元,达到260万元。
74.运动员伙食费增加173万元,达到950万元。
75.教科文口各类活动及会展经费增加50万元,达到150万元。
76.新增省森林武警总队营房建设征地费3500万元。
77.中央政法专项配套资金增加925万元,达到2725万元。
78.新增法院办案经费省级配套资金979万元。
79.落实劳教系统经费保障标准所需经费增加400万元,达到2305.6万元。
80.新增法官培训学院培训费50万元。
81.法院死刑案件二审审理专项增加60万元,达到260万元。
82.新增预防职务犯罪专刊经费50万元。
83.新增省检察院打黑除恶及“扫黄打非”专项经费100万元。
84.公安厅专线电路租金及信息化建设增加100万元,达到400万元。
85.公安厅装备维护、维修及消耗费增加100万元,达到200万元。
86.新增公安厅破案追逃经费100万元。
87.省司法厅律师公证管理、社区矫正、人民调解员、司法鉴定及网络运行经费增加130万元,达到180万元。
88.新增边消警业务费1000万元。
89.新增预备役部队训练经费100万元。
90.新增森林武警部队生活费补助50万元。
91.新增直招士官经费60万元。
92.用地震捐赠收入、“两权”出让收入安排专项支出300000万元。
93.新增化解农村义务教育债务省级配套资金50000万元。
94.基本建设支出增加10000万元(含工业园区建设专项1000万元),达到55500万元(含重点项目前期费2800万元)。
95.企业国有资产经营收益安排支出31500万元。
96.新增循环经济发展专项3000万元。
97.环境污染治理专项增加1000万元,达到7000万元,增加部分主要用于城市污水和垃圾处理。
98.抗震安居工程建设配套资金10000万元。
99.新增全省120个街道办事处公用经费、1202个社区人员经费补助4206万元。
100.新增扶持纯农户、纯牧户中零就业家庭未就业的本科以上毕业生就业补助5000万元。
101.新增上海世博会筹备经费500万元。
102.退市还路、商贸流通及招商引资专项增加1000万元,达到3000万元。
103.旅游宣传促销费、旅游发展资金增加400万元,达到2000万元。
104.庆阳老区财源建设以及贴息资金增加1000万元,达到2000万元。
105.新增农村公路管理养护专项资金500万元。
106.新增宗教工作领导干部队伍、宗教工作干部队伍和宗教界人士专项培训经费100万元,寺观教堂维修经费200万元,共300万元。
107.省级宗教工作经费增加65万元,达到170万元。
108.新增组织部选调到村任职大学生经费补助569万元。
109.新增第二次经济普查经费500万元。
110.新增“家电下乡”省级配套资金2000万元。
111.新增全省主体功能区规划编制经费50万元。
112.新增安全生产及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实施专项经费50万元。
113.省级化肥储备贴患增加50万元,达到150万元。
114.军用粮油节假日供应补贴增加60万元,达到260万元。
115.新增国防科技工业发展奖励基金50万元。
116.新增省委办公厅网络运行维护及数据库建设经费100万元。
117.新增全省科学发展观教育活动专项经费800万元。
118.新增基层党员培训费150万元。
119.新增《组织史》编印费60万元。
120.新增藏传佛教寺庙法制宣传教育专项经费150万元。
121.落实审计“八不准"业务费增加100万元,达到400万元。
122.困难市县审计部门经费补助增加100万元,达到300万元。
123.质监局特种设备安全检测体系建设经费增加50万元,达到200万元。
124.新增质监局标准化管理(示范区、农业、工业标准化补助经费)50万元。
125.新增全省编制实名制管理专项经费50万元。
126.新增省人大办公厅会议、安防、空调系统维护费50万元。
127.新增省纪委行风评议及党风廉政建设民意调查经费100万元。
128.新增省纪委全体会议经费50万元。
129.新增省委政策研究室专项调研经费50万元。
130.新增省统计局能源统计工作经费50万元。
131.新增巾帼致富小额信贷项目贴息资金50万元。
132.新增团省委“西部计划”志愿者专项60万元。
133.新增人口计生证件印制费50万元。
134.新增省人大迁入新址后公用经费缺口补助资金193万元。
135.新增甘南州8市县和天祝县村级干部培训经费补助180万元。
136.新增省委党史研究室纪念建国60周年理论研讨会、《甘肃党史工作》办刊、党史干部培训等经费60万元。
137.省政府法制办立法、行政复议、行政争议协调等业务费增加50万元。
138.新增省信访局驻京劝返工作站、信访问题督查及信访事项复查等经费50万元。
139.省兽医局兽药饲料质量监督检查和动物疫情检测等经费增加40万元,达到100万元。
140.新增省建设厅建设工程造价管理修编、建设工程安全质量监督及工程建设标准编制经费70万元。
141.省民委少数民族乡发展专项、民族问题调研、《甘肃少数民族古籍珍本目录提要》及《甘肃民族研究》整理出版等经费增加60万元,达到370万元。
142.省妇联妇儿工委、农村留守儿童、平安家庭创建及权益受侵害特困妇女儿童救助经费增加75万元,达到125万元。
143.省级预备费增加5000万元,达到25000万元。
根据有关法律规定,预算安排的农业、教育、科技支出增长幅度应高于财政经常性收入的增长。按照统一规定,财政经常性收入包括:地方一般预算收入(剔除城市维护建设税、罚没收入、专项收入及国有资产经营收益等一次性收入)、中央核定的增值税及消费税税收返还、所得税基数返还及一般性转移支付。按此口径计算,2009年省级财政经常性收入为113亿元,比上年年初增长8.2%。省级预算中农业、教育、科技支出的安排符合《农业法》、《教育法》、《科技进步法》的有关规定。
重点方面支出安排具体情况是:
1.农业方面支出17.3亿元,增加4亿元,增长30.1%,比省级财政经常性收入增幅高21.9个百分点。其中:专项资金14.6亿元,增加3.5亿元。包括:预算内专项资金13.8亿元,增加2.7亿元;在水利基金中安排农村人口饮水安全项目配套资金0.8亿元。
2.教育方面支出23.6亿元,增加4.2亿元,增长21.7%,比省级财政经常性收入增幅高13.5个百分点。其中:专项资金11.1亿元,增加2.9亿元。包括:预算内专项资金6.8亿元,增加2亿元;从转移支付中安排专项4.3亿元,增加0.9亿元(农村义务教育公用经费省级配套2.9亿元,增加0.7亿元;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寄宿生生活补助省级配套1.4亿元,增加0.2亿元)。
3.科技方面支出3.5亿元,增加0.5亿元,增长16.7%,比省级财政经常性收入增幅高8.5个百分点。其中:专项资金3.1亿元,增加0.4亿元(含调整结构增加1000万元)。
4.社会保障和就业方面支出25.2亿元,增加8.2亿元,增长48%。其中:专项资金12.6亿元,增加7亿元。
5.卫生方面支出8.2亿元,增加1.8亿元,增长28.1%。其中:专项资金7.2亿元,增加1.7亿元。
6.文化方面支出4亿元,增加0.2亿元,增长5.3%。其中:专项资金2.4亿元,增加0.1亿元。
7.基本建设支出5.55亿元(含项目前期费0.28亿元),增加1亿元。
8.发展循环经济发展专项0.3亿元。
9.环境污染治理专项0.7亿元,增加0.1亿元(主要用于城市污水和垃圾处理)。
10.化解农村义务教育债务配套资金5亿元。
11.用地震捐赠收入安排灾后重建和抗震安居工程建设资金15亿元,用“两权”出让收入安排专项支出15亿元。
1 2.预备费2.5亿元,增加0.5亿元。
这样安排后,省委、省政府确定12件为民办实事事项,省级共安排资金48.1亿元,当年新增42.9亿元,其中省级财力中安排21.3亿元(含从中组部补助特殊党费和民政部补助捐赠收入中安排抗震安居工程资金8.4亿元),2008年已预拨灾民建房资金16.2亿元,从住房公积金及其收益中安排3.8亿元,从水利基金中安排0.8亿元,从成品油税费改革转移支付补助中安排0.5亿元,从福利彩票收入中安排0.2亿元。
另外,兰渝铁路、兰新二线建设、石羊河流域综合治理等一批重点建设项目,以及部门提出的大额项目,如农业科技创新、中小企业发展、职业教育发展、广播电视节目无线覆盖工程建设、市县“三馆”维修、农村医疗救助、地质灾害防治、城镇化建设等,需要22亿元以上,由于财力所限,暂时都没有考虑,在执行中我们将通过争取中央代发地方债券和财力补助等方式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