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08年全省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2009年全省及省级预算草案的报告(书面)

稿件来源: 发布时间:2009-07-06 15:29:49

  

  ——2009年1月12日在甘肃省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上

  甘肃省财政厅厅长周多明

  各位代表:

  我受省人民政府委托,向大会作2008年全省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2009年全省及省级预算草案的报告,请予审议,并请省政协各位委员和列席人员提出意见。

  一、2008年全省财政预算执行情况

  2008年是极不寻常的一年。全省各级财税部门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省政府各项决策部署,攻坚克难,锐意进取,扎实工作,积极组织收入,努力争取央支持,不断优化支出结构,全力保障各项重点支出,较好完成了省十一届人大一次会议确定的各项目标任务。

  全省地方财政收入实现264.9亿元,完成汇总预算的124.6%,比上年增长38.8%,其中省级收入118.6亿元,完成预算的146.3%,比上年增长69.2%。大口径财政收入470.9亿元,完成任务的105.7%,比上年增长20.2%。全省财政支出实现965.4亿元,完成变动预算的92.3%,比上年增支290亿元,增长43%。其中省级支出211.3亿元,完成变动预算的82.9%,比上年增长22.2%(扣除年终前入库,未形成支出的一次性收入后,完成变动预算的93.2%)。农业、教育、科技、社会保障、医疗卫生和14件实事等各项重点支出得到较好保障。其中,农业、教育、科技、社会保障、医疗卫生支出增幅分别达到25.7%、45.2%、29.5%、95.8%、40.4%。各级财政均能实现当年收支平衡,预计可消化历年赤字4亿元左右。

  上述数据是去年底各级预算执行情况的快报汇总数,待全省财政决算编审后,准确数据将按法定程序向省人大常委会报告。

  在过去的一年里,我们重点做了以下工作:

  (一)依法组织收入。2008年,受市场波动以及突如其来的冰雪、地震等自然灾害的影响,我省经济增速减缓,重点企业效益下滑。加上企业所得税“两法”合并、个人所得税扣除标准提高、停征个人储蓄利息所得税等因素,严重影响了财政收入增长,增加了组织收入工作难度。面对困难,各有关部门坚持依法治税,大力加强税收征管,努力挖掘税源,深化征管改革,推行财税库银横向联网试点,加强专项检查和税务稽查,促进税收收入应收尽收、及时入库。进一步规范政府非税收入征收管理,推进收缴制度改革,依法依规收取行政事业性收费、罚没收入和国有资产经营收益,切实加强地震捐赠收入、对口援建资金收支两条线管理,保证了全省财政收入任务的完成。

  (二)努力争取中央支持。经过各部门的共同努力,2008年,中央对我省各类补助达到739亿元,比上年增加226亿元,其中:专项补助368亿元,比上年增加166亿元;财力性转移支付补助371亿元,比上年增加60亿元。上述专项补助资金中,化解农村义务教育债务资金12.17亿元,中央扩大内需新增投资当年到位26.8亿元(加上未到位部分后,总额为37.4亿元)。铁路系统分离办社会职能、白银市资源枯竭型城市转型、甘南藏区扶持等补助政策均已落实到位,玉门市有望列入第二批国家资源枯竭型城市扶持范围。在中央财政的大力支持下,省上进一步加大了对市县的补助力度,当年下达市县补助650亿元,比上年增加257亿元,其中:专项补助352亿元,比上年增加204亿元;财力性转移支付298亿元,比上年增加53亿元,有效缓解了基层财政困难,保证了工资足额发放、机构正常运转和重点支出需要,支持了经济社会事业协调发展。

  (三)全力支持救灾重建。“5.12”特大地震发生后,在省委、省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全省上下紧急动员,迅速行动,全力支持救灾应急和恢复重建工作。当年落实中央三年灾后重建基金补助289亿元,中组部特殊党费10亿元,深圳市援建资金27亿元,接受红十字会以及社会各界捐助资金47.5亿元,世行优惠紧急贷款2亿美元。省级还通过争取中央财力补助、压减公用经费、调整支出结构等渠道积极筹集资金16亿多元。同时,按照“急事急办、特事特办”的原则,建立抗震救灾资金“绿色通道”,实行救灾资金入库和调拨“直通车”,保障了应急抢险、群众生活和灾后重建的需要。当年省级共下达救灾应急和灾后重建资金132.6亿元,其中:应急抢险资金6.9亿元,灾民生活补助20.5亿元,农民住房重建和维修资金63.9亿元,学校、医院等公共服务基础设施重建维修资金38亿元,工商企业恢复生产和重建资金3.3亿元。研究制定了抗震救灾物资资金管理、困难群众临时生活救助、农民住房重建维修补助等二十多个制度、办法,严格规范救灾资金和物资管理。明确规定,救灾期间停止各部门非应急抢险公务用车、大型办公设备购置和党政机关办公楼建设项目审批。实行了减免税收、基金、行政事业性收费等各项优惠政策。组织工作组多次深入一线核查灾情,对抗震救灾资金物资筹集、拨付、发放、使用情况和各项政策措施落实情况进行全过程跟踪检查,保证了救灾应急、灾后恢复重建工作有序进行和灾区群众基本的生产生活。

  (四)有效保障民生资金。当年教育支出179.9亿元,比上年增加56亿元。提高了农村义务教育阶段生均公用经费标准,将免费教科书覆盖范围扩大到所有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为56万名贫困家庭寄宿制学生发放了生活补助,从秋季学期起在全省范围内免除城市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学杂费,为5.8万名城市低保和残疾人家庭学生发放了免费教科书。支持实施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加大对城市中小学校危房改造和寄宿制学校建设力度。改善了高校基础科研条件。继续推进生源地助学贷款工作,完善高校奖助学金制度,实行省属院校师范生免费教育,启动了省属师范院校本科毕业生到农村中小学任教以奖代补政策。落实资金16.2亿元,积极开展了化解农村义务教育债务工作。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09.2亿元,比上年增加102.3亿元。拨付资金27.8亿元,较好地落实了基本养老、基本医疗、工伤、失业等社会保险政策。城乡低保和五保供养支出达到23.3亿元,其中物价补贴4.7亿元,保障对象达到234.2万人,较好地解决了物价上涨给群众带来的生活困难问题。落实资金6.3亿元,支持了企业政策性关闭破产工作。多渠道筹措资金,解决我省企业拖欠职工工资7.9亿元。拨付资金7.6亿元,支持做好创业促进就业工作。下达大中型水库库区移民后期扶持发展基金1.5亿元,较好解决了20.5万库区移民的生产生活问题。争取国家补助廉租住房项目资金6.5亿元,廉租房保障对象达到11万户。采取个人缴费与政府补贴相结合方式,建立了村干部养老保险激励和保障机制。医疗卫生支出57.6亿元,比上年增加16.6亿元。落实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保障资金14.3亿元,将政府补助标准由40元提高到80元,惠及农民1868.9万人,参合率达到93.2%。筹措城乡医疗救助资金1.9亿元,帮助解决特困群众看病问题。拨付资金2亿元,支持农村卫生和疾病预防控制。城镇居民医疗保险资金达到2.4亿元,参保人数达到279.7万人,参保率达到88%。推进城乡卫生服务基础设施建设,扩大城市社区卫生服务覆盖范围。省委、省政府确定为民办的14件实事,除陇南、甘南部分建设项目纳入灾后重建计划统一调整外,其他事项全部落实,省级共拨付资金18亿元。

  (五)认真落实强农惠农政策。2008年,各级财政用于农林水事务、天然林保护、退耕还林、退牧还草、道路建设等方面支出172.4亿元,比上年增加33.6亿元,促进了农业生产、农民增收和农村经济社会发展。到位资金19.4亿元,提高了粮食直补、农机购置补贴、良种补贴、农资综合直补补助标准。拨付资金34.4亿元,支持实施天然林保护、退耕还林等生态建设。扶贫支出达到16.8亿元,实施了整村推进和连片开发扶贫项目。水利支出达到28.4亿元,引洮工程、石羊河流域综合治理、病险水库除险加固、农田水利基础设施建设工作进展顺利。争取中央补助20亿元,促进了公路交通基础设施建设。筹措资金7.5亿元,支持农村能源综合建设和农村人畜饮水工程,完成了15万户农村沼气工程,解决了106万农村人口的饮水安全问题。能繁母猪补贴、保险和奶牛保险支出实现1.2亿元,国家扶持政策得到有效落实。积极筹措资金1.2亿元,支持旱作农业技术、新品种新技术引进和基层农业技术推广体系建设。拨付资金4.5亿元,加大了农业综合开发力度。支持农民培训,推进劳务输出,不断拓宽农民增收渠道。整合各类支农专项资金2亿多元,启动实施了促进农民增收“六大行动”计划。

  (六)着力推进管理改革。研究制定了跨省市和跨市(州)企业所得税征缴、分配管理办法,实行了57县“四税”和10个市(州)营业税基数返还政策,确定了出口退税地方负担部分继续由省级承担办法,实施了“工业强省”战略考核奖励机制。调整“三奖一补”政策,进一步完善转移支付制度。《甘肃省非税收入管理条例(草案)》进入立法程序。省直管县试点改革平稳运行。县级基本财力保障机制总体方案已报财政部审定。部门预算管理得到加强,规范公务员津贴补贴工作有序进行,国库集中支付制度改革不断深化,公务卡应用进一步推广。政府采购规模不断扩大,采购效率继续提高。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办法正式实施。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制度顺利试行,当年收缴入库国有资本经营收益3亿多元。基本完成了省属非工业企业分离办社会职能工作。

  (七)切实加强监督检查。认真贯彻《监督法》,积极落实《甘肃省预算审批监督条例》,及时向人大和人大常委会报告预算草案、决算草案和预算执行情况。配合完成了预算执行及农业、社保等专项资金审计工作,对审计、检查中发现的问题,积极进行了整改和规范。按照《甘肃省财政监督条例》,开展了为民办实事政策落实、救灾重建资金、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使用、彩票财务管理、省直机关公务员津贴补贴发放及政府采购政策执行情况专项检查。组织进行了对《甘肃日报》社、靖远煤业等企业单位会计信息质量检查,延伸检查了四户注册会计师事务所执业情况,督促完成了初步整改。

  过去的一年,困难多、压力大,经过各部门的共同努力,较好完成了年初确定的各项目标任务,但财政运行中还存在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一是受自然灾害和突发事件影响,财政收支中非正常因素明显增加,预算安排和执行的难度进一步加大。二是随着国际金融危机的扩大和蔓延,经济发展的压力增大,加上政策性减收因素制约,财政收入增长乏力。三是财力与事权不够匹配,支出责任不够明晰,地区间财力差异较大,自给率低,基层财政保障能力较弱。四是财政管理还不够科学精细,支出绩效有待进一步提高。五是历史欠账多,政府性债务和财政赤字包袱仍然较重。六是部分市县和部门资金管理、使用不够规范,违规违纪的现象时有发生,财政监督的深度、广度不够。这些问题,都需要认真扎实地逐步加以解决。

  二、2009年全省及省级预算草案编制情况

  (一)全省财政收支预算安排的思路和建议。

  2009年,财政收支形势非常严峻。从收入方面看,中央实施积极的财政政策和适度宽松的货币政策,扩大内需,将有利于改善经济发展环境,减轻经济发展的压力,有利于财政收入增长。但减收因素也很多,国家暂免征收储蓄存款利息所得税、降低住房交易税费、停征工商“两费”以及100项行政事业性收费、全面实施增值税转型和成品油税费改革等政策措施,将会大幅度减少财政收入,上述政策影响大口径财政收入30亿元以上,地方财政收入10亿元以上。同时,由于中央财政收入增幅降低,对地方的财力性补助会低于去年。从支出方面看,落实中央和省委、省政府确定的各项重大决策,贯彻实施积极财政政策,加大“三农”投入,保障和改善民生,健全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化解农村义务教育债务,完善社会保障制度,深化国有企业改革,支持灾后恢复重建、节能减排、循环经济发展,扶持革命老区建设、资源枯竭城市转型等,都需要增加大量投入。因此,2009年财政收支矛盾将更加突出。

    2009年全省财政收支预算安排的基本思路是:收入预算安排要充分考虑税收政策调整因素,实事求是、积极稳妥,与全省经济发展相适应;支出预算安排要处理好保障运转、解决民生和支持经济发展的关系,量入为出、量力而行、统筹兼顾、保证重点。

  按照上述思路,在去年地方财政收入完成情况基础上,扣除地震捐赠收入、正南煤矿“两权”出让收入,考虑政策性减收因素,2009年财政收入按增长11%安排,全省地方收入代编预算为226.3亿元,大口径收入任务为434.4亿元。预计今年地震捐赠收入和“两权”出让收入能入库40亿元。这样,2009年全省地方财政收入代编预算可达到266.3亿元,大口径财政收入任务可达到474.4亿元。全省地方财政收入加上预计中央税收返还、财力性转移支付384.2亿元,全省财力可达到650.5亿元。再加上预计中央专项补助和上年结转支出,全省年度财政支出预算将达到1150亿元以上。

  目前全省财政收支代编预算只是建议数,待各级人大批准的预算汇总后,将按程序向省人大常委会报告。

  (二)省级收支预算草案编制情况。

  在去年省级收入完成情况基础上,扣除地震捐赠收入、正南煤矿“两权”出让收入42.9亿元,考虑政策性减收7.8亿元,2009年省级预算收入按增长11%安排为75.7亿元。预计今年地震捐赠收入和“两权”出让收入省级可入库30亿元。这样,省级收入达到105.7亿元,加上2007年省级预算稳定调节基金4亿元,预计中央税收返还等财力补助53亿元,从争取中央新增财力补助、代发地方债券中安排20亿元,省级财力总量达到182.7亿元。按照量入为出、量力而行、收支平衡的原则,省级支出安排为182.7亿元,其中:人员经费50.1亿元,增加3.3亿元;公用经费11亿元,增加0.9亿元;专项经费121.6亿元,包括保留2008年专项65.5亿元,用地震捐赠收入、“两权”出让收入安排专项30亿元,新增其他专项26.1亿元。基本做到了人员经费足额安排,为民办实事资金全面落实,重点支出及改革政策所需资金积极保障。

     重点方面支出安排情况是:

  1.农业方面支出17.3亿元,增加4亿元,增长30.1%,比省级财政经常性收入增幅高21.9个百分点。其中:专项资金14.6亿元,增加3.5亿元。包括:预算内专项资金13.8亿元,增加2.7亿元;在水利基金中安排农村人口饮水安全项目配套资金0.8亿元。

  2.教育方面支出23.6亿元,增加4.2亿元,增长21.7%,比省级财政经常性收入增幅高13.5个百分点。其中:专项资金11.1亿元,增加2.9亿元。包括:预算内专项资金6.8亿元,增加2亿元;从转移支付中安排专项4.3亿元,增加0.9亿元(农村义务教育公用经费省级配套2.9亿元,增加0.7亿元;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寄宿生生活补助省级配套1.4亿元,增加0.2亿元)。

     3.科技方面支出3.5亿元,增加0.5亿元,增长16.7%,比省级财政经常性收入增幅高8.5个百分点。其中:专项资金3.1亿元,增加0.4亿元(含调整结构增加1000万元)。

  4.社会保障和就业方面支出25.2亿元,增加8.2亿元,增长48%。其中:专项资金12.6亿元,增加7亿元。

  5.卫生方面支出8.2亿元,增加1.8亿元,增长28.1%。其中:专项资金7.2亿元,增加1.7亿元。

  6.文化方面支出4亿元,增加0.2亿元,增长5.3%。其中:专项资金2.4亿元,增加0.1亿元。

  7.基本建设支出5.55亿元(含项目前期费0.28亿元),增加1亿元。

  8.循环经济发展专项0.3亿元。

  9.环境污染治理专项0.7亿元,增加0.1亿元(主要用于城市污水和垃圾处理)。

  10.化解农村义务教育债务配套资金5亿元。

  11.用地震捐赠收入安排灾后重建和抗震安居工程建设资金15亿元,用“两权”出让收入安排专项支出15亿元。

  12.预备费2.5亿元,增加0.5亿元。

  省级今年安排用于12件实事资金共48.2亿元。当年新增42.9亿元,其中省级财力安排21.3亿元(含从中组部补助的特殊党费和民政部补助的捐赠收入中安排抗震安居工程资金8.4亿元),2008年巳预拨灾民建房资金16.2亿元,从住房公积金及其收益中安排3.8亿元,从水利基金中安排0.8亿元,从成品油税费改革转移支付中安排0.5亿元,从福利彩票收入中安排0.2元。

  另外,兰渝铁路、兰新二线建设、石羊河流域综合治理等一批重点建设项目,以及部门提出的大额项目,受财力所限,未能进入年初预算,在执行中我们将通过争取中央代发地方债券和财力补助等方式,统筹考虑,逐步安排解决。

  三、2009年的重点工作

  今年的财政形势非常严峻,收支矛盾十分突出。我们要坚决贯彻落实省委各项部署和省人大有关决议,把握好国家实施积极财政政策的重大机遇,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着眼全局、立足当前、明确任务,扎实做好六个方面的重点工作。

  (一)抓住机遇,积极支持经济发展。围绕保增长、扩内需、调结构、促改革、重民生的要求,积极促进经济平稳较快发展。把握国家扶持重点,配合做好有关项目的论证、筛选、申报工作,做好与中央政策的对接,积极争取城镇廉租住房、农村危房改造、饮水、通路、通电等重大基础设施项目,有效扩大项目投资规模。认真落实国家增值税、资源税、成品油税费等改革政策,促进企业投资和居民消费。及时向中央反映我省财政困难,争取更多的财力性转移支付补助。全面贯彻落实“四抓三支撑”和“工业强省”战略,优先支持技术先进、带动力强、财税贡献率高的重大工业项目,着力促进节能降耗、污染治理、环境保护,支持循环经济发展。多渠道筹集资金,增加基本建设投入,改善经济发展的环境。按照积极稳妥、合理使用的原则,继续做好争取国际金融组织和外国政府贷款工作,加大我省经济建设和社会事业发展投入力度。

  (二)强化征管,确保财政收入应收尽收。完善工作机制,加强协作配合,强化重点税源监控,认真清理现行的税收优惠政策,依法加强各类潜力税源和零散税源管理,全面推行财税库银横向联网电子缴库改革,严厉打击偷逃抗骗税行为,切实加大税收征管力度。不断完善政府非税收入管理机制。大力推行政府非税收入收缴管理制度改革,对现有收费基金进行清理、规范,对仍在预算外管理的地方审批设立的行政事业性收费,要纳入综合预算,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加强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处置、出借、出租收入和土地、矿产等国有资源有偿出让收入的征收管理。依法收缴企业国有资本经营收益,建立完善国有资本经营预算体系,防止国有资本流失。认真落实好国家税费减免政策,全面清理收费项目,切实减轻企业和居民负担。

  (三)支持“三农”,加快推进农村改革和发展。按照十七届三中全会精神,认真落实各项强农惠农政策,健全财政支农资金稳定增长机制,加强农业基础设施建设,推动农业科技创新和技术推广。扩大公共财政覆盖农村范围,增加农村教育、医疗卫生、社会保障、文化等投入,促进农村社会事业发展。综合运用财政贴息、以奖代补、保费补贴等财税政策措施,引导社会资金投入,形成多元化支农投入格局。积极筹措资金,支持加强农村人口饮水安全、农村沼气和农村公路等基础设施建设。继续增加对农民的补贴,调动农民发展生产积极性。加大农业综合开发力度,努力改善农业基础条件,增强农业综合生产能力。支持实施旱作农业新增粮食示范工程,大力推广全膜双垄沟播和测土配方施肥技术。增加投入,加强灌区、小型水利设施、中低产田改造和梯田建设。继续实施天然林保护、退耕还林、森林生态效益补偿等政策措施。整合资金,实施促进农民增收“六大行动”计划。全面推行强农惠农专项资金支付管理和财政补贴“一册明、一折统”发放改革。深化农村综合改革,继续做好化解农村义务教育债务工作,探索化解其他乡村债务的有效途径。积极支持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和新型农民科技培训。完善整村推进扶贫开发措施,加大连片开发力度,支持困难地区加快发展。推进新一轮新农村建设试点,充分发挥试点示范对全面工作的推动作用。积极开展农村公益事业建设一事一议财政奖补制度和集体林权制度改革试点。落实配套资金,组织实施好“家电下乡”活动。

  (四)改善民生,努力促进社会事业发展。继续支持做好灾后恢复重建工作。认真落实财政、税收、金融、产业、就业等各类扶持政策,多渠道筹措资金,保障涉及群众直接利益的学校、医院、供水、道路、电力、通信等公益性设施和基础设施重建的资金需求,保证重建规划的顺利实施。支持做好灾后重建农民住房、农村危旧房改造、国有林区棚户区改造等抗震安居工程。加强资金管理,将各类灾后重建资金统一纳入规划,实行统筹使用,避免重复安排、损失浪费。加大监管力度,积极开展专项检查,确保恢复重建资金、物资安全有效使用。

  推动教育事业优先发展。增加教育投入,确保财政对教育投入的增幅高于财政经常性收入的增长。健全城乡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保障农民工子女接受义务教育。从春季学期开始,实行城市义务教育阶段公用经费以奖代补政策。支持城乡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加大危房改造和寄宿制学校建设力度。完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政府资助体系,落实高校、职业学校学生国家助学贷款奖助学金、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寄宿制学生生活补贴政策。支持招录5000名普通高校毕业生到农村中小学任教。多渠道筹措资金,支持职业教育发展和实训基地建设,对普通中等职业学校新生减免部分学费。

  加强社会保障体系建设。加大社会保障投入,逐步扩大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和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覆盖面。完善城乡社会救助制度,进一步提高城乡低保、农村五保医疗救助待遇和水平,将城市低保在前三年连续提高10%的基础上再提高10%,并提高农村低保户的实际补助水平。加强城乡低保制度与医疗救助、最低工资、农村五保、自然灾害生活救助等制度的衔接。提高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水平,调整优抚对象等人员抚恤和生活补助标准。健全村干部养老保险机制,进一步提高村干部报酬,研究建立农村养老保险制度。支持事业单位养老保险改革试点,继续完善失业保险制度。加大保障性住房特别是廉租住房的投资建设力度,通过发放廉租住房租赁补贴和新建150万平方米以上的廉租住房,解决城市低收入家庭人均10平方米以下的住房困难问题。

  支持医疗卫生事业发展。积极支持医药卫生体制改革。进一步提高城镇居民医保、新农合筹资标准和财政补助水平,适当扩大报销范围,提高报销比例。妥善解决关闭破产企业退休人员参加基本医疗保障问题。完善城乡医疗救助机制,做好与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障制度的有机衔接。增加公共卫生投入,加强县级中心医院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建设。支持招录5000名普通高校毕业生到乡镇卫生院工作,提高基层公共卫生服务水平。建立健全公共卫生服务经费保障机制,强化预防保健、重大传染病防治等公共卫生工作。

  积极促进就业再就业。支持实施积极的就业政策,落实好税费减免、小额贷款财政贴息、社会保险补贴等促进就业措施。完善激励扶持政策,通过重大建设项目带动就业,支持中小企业和服务业吸纳就业。支持和鼓励高校毕业生到企业、基层工作,促进自主创业,自谋职业。加大就业援助,重点做好就业困难人群、零就业家庭和受灾地区劳动力就业的帮扶工作。认真执行困难企业缓缴社会保险费、降低费率等政策,帮助企业渡过难关,稳定用工岗位。支持城乡一体的创业培训基地建设,推动全民创业促进就业。

  加大文化、体育和人口与计划生育事业投入。不断增加公共文化投入,加强公益性文化设施建设,继续支持实施广播电视“村村通”、农家书屋、农村电影放映、乡镇综合文化站等重大文化工程建设。争取中央支持,扩大博物馆、纪念馆免费开放范围。支持全民体育健身工程,推动体育事业发展。继续实施农村独生子女户、纯女户、少数民族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持政策,扩大“少生快富”工程实施范围。

  集中力量办好12件实事。全力筹措资金,落实责任主体,加强协调沟通,夯实工作基础,完善措施方案,强化监督考核,不折不扣地把省委、省政府为民办实事事项落到实处,确保把好事办实,实事办好,切实把改革发展的成果体现到民生上。

  (五)改革创新,健全完善财政管理体制机制。积极推进分税制财政体制改革。合理划分政府间事权与支出责任,理顺财力与事权关系,逐步建立规范合理的财政体制、公正透明的转移支付制度以及科学有效的激励约束机制。积极调整完善省以下分税制财政体制。按照有利于促进科学发展,有利于调动市县政府发展经济、培植财源的积极性,有利于保持省级财政必要的宏观调控能力的原则,合理调整各级财政的收入范围,进一步理顺省与市(州)和直管县之间的财政分配关系。完善财政转移支付制度,改进转移支付计算方法,更加客观和科学地确定财政转移支付分配因素。加大对民族贫困地区和财政困难地区的财力性转移支付力度,构建有利于地区协调发展的转移支付体系。提高街道办事处公用经费和社区人员经费补助标准。优化财政激励约束机制,根据管理需要及时调整充实考核奖惩内容。

  建立县级基本财力保障机制。按照“明确责任、奖补结合、分步实施”的原则,在调查研究和认真测算的基础上,合理制定县级财力保障标准,探索建立财政供养人员增长考核约束机制,通过加大补助力度,优先保障基本支出所需财力,逐步实现县级财政由“保工资、保运转”向“保工资、保运转、保民生”的转变。

  进一步创新财政管理方式。认真总结“省直管县”试点经验,不断研究完善配套制度办法,有序扩大试点范围。完善“乡财县管”管理制度,转变和充实乡镇财政职能,充分发挥乡镇财政贴近农村的优势,提高财政运行效率,更好地为基层运行和发展服务。积极推行“村财乡管”管理方式。推进预算管理制度改革。改革完善定员定额标准体系,规范基本支出预算,逐步细化项目预算内容,规范项目支出管理,切实增强预算管理透明度,增强预算编制的完整性和准确性。强化预算执行管理,推进国库集中收付制度改革,完善国库单一账户体系。深化政府采购制度改革,扩大采购规模和范围,提高政府采购效率。加快建立预算支出绩效考评机制,健全预算支出绩效考评体系。进一步完善政法经费保障制度。 

  (六)依法理财,切实加强财政监督。认真贯彻《甘肃省预算审批监督条例》、《甘肃省财政监督条例》,坚持依法理财、依法办事,自觉接受人大监督。创新监督理念,改进财政监督手段,健全监督检查长效机制。积极探索财政专项支出绩效监督检查方式,增强对支出行为的约束与激励。强化部门单位预算编制和执行主体责任,提高财政支出的时效性和均衡性。逐步利用网络技术进行实时监控和跟踪,促进监督检查点线面结合,提升工作效率。围绕群众关心的热点问题,切实加强对灾后重建、扩大内需资金以及“三农”、社保、教育等重点支出的专项检查。按照“遏制会计造假,规范会计秩序,服务宏观管理,维护公众利益”的目标,建立健全注册会计师行业检查、审理和处理处罚制度,加大会计信息质量检查力度,促进会计信息的真实完整和注册会计师行业的健康发展。

  各位代表:今年是推进“十一五”规划顺利实施的关键一年。做好今年工作,对有效应对国际金融危机冲击,保持全省经济社会健康运行至关重要。我们要在省委、省政府的坚强领导下,统一思想,坚定信心,振奋精神,开拓进取,扎实工作,确保各项财政任务圆满完成,推动全省财政工作再上新台阶,为全省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做出新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