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修订《甘南藏族自治州实施〈甘肃省计划生育条例〉变通规定》的议案”审议意见的报告

稿件来源: 发布时间:2009-07-02 11:25:48

  甘肃省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民族侨务委员会对“关于修订《甘南藏族自治州实施〈甘肃省计划生育条例〉变通规定》的议案”审议意见的报告(书面)

  2008年9月26日省十一届人大民族侨务委员会第四次会议通过

  甘肃省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

  在省十一届人大一次会议期间,甘南州代表团沙拜次力等20名代表联名提出了“关于修订《甘南藏族自治州实施〈甘肃省计划生育条例〉变通规定》的议案”。这一议案,由大会主席团交省人大民侨委办理。

  省人大民侨委接到议案后,先后召开由省人大常委会代工委、省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和省人大常委会法工委等几个部门参加的座谈会,征求各有关方面的意见,研究办理工作。在此基础上,委员会于2008年9月26日召开第四次会议,对该议案进行了审议。委员会会议认为,该议案提出的关于修订《甘肃省甘南藏族自治州实施〈甘肃省计划生育条例〉变通规定》目前还不具备修订条件,尚需进一步做调查研究和协调论证工作。

  特此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