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省人大常委会2009年工作要点

稿件来源: 发布时间:2009-06-30 11:32:06

   

  2009年1月9日省十一届人大常委会第七次会议通过

  甘肃省人大常委会2009年工作的指导思想是,全面贯彻党的十七大、十七届三中全会精神,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全省工作大局,勇于探索创新,认真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各项职权,不断推进我省的社会主义民主法制建设,为加快我省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步伐做出新

  的贡献。

  一、地方立法工作

  (一)树立科学立法观。坚持以人为本、民主立法,把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最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作为地方立法的出发点和落脚点。进一步解放思想,在立法的科学性上下功夫,创新立法选项机制,把立法重点放在促进我省经济和社会全面发展的重大问题上,放在人民群众普遍关心的重大问题上。努力提高地方法规的立法水平和质量,克服和防止部门利益法制化,使地方性法规成为维护人民利益、促进我省经济社会科学发展的助推器。

  (二)做好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律草案、国务院行政法规草案的征求意见工作。

  (三)完成2009年立法计划,聘任常委会第二批立法顾问,举办有立法任务的省直相关部门负责人及工作人员培训班,举办三市七县立法联系点负责人及工作人员培训班,召开全省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会议,选择一至两个法规进行立法后评估。

  (四)密切与高校的合作,召开有部分高校法学院系负责人参加的座谈会。做好立法研究会工作,召开省立法研究会年会并进行优秀论文评选。

  二、法律监督和工作监督

  (五)在工作监督上,把着眼点放在科学发展上来。围绕全省住房、医疗、食品安全等热点、难点问题,以及与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相关的主要问题实施重点监督,实实在在地为人民群众做几件实事。

  (六)在法律监督上,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监督法》的有关规定,根据常委会通过的《甘肃省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规定》,要健全机构,充实人员,完善制度,尽快开展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

  (七)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甘肃省矿产资源管理条例》、《甘肃省中医发展条例》、《甘肃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族区域自治法〉若干规定》等法律法规的执法

  检查。配合全国人大常委会做好《中华人民共和国畜牧法》等法律的执法检查。

  (八)加强对专项工作报告的审议。听取和审议省人民政府关于我省中小企业融资情况、省人民检察院关于反渎职侵权工作开展情况的专项工作报告。听取省人民政府关于应对金融危机、促进全省经济社会稳定发展重要措施落实情况的专项工作汇报。

  (九)加强对计划和财政预算执行情况的监督。3月份听取和审议省人民政府关于甘肃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十一五”规划实施情况的中期评估报告。7月份听取和审议省人民

  政府关于甘肃省2009年上半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执行情况的报告、关于2008年全省及省级财政决算草案和2009年上半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关于2008年省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的审计工作报告、关于甘肃省2008年预算外资金收支和管理情况的报告,审查批准2008年省级财政决算。继续开展对我省部分重点建设项目进展情况的视察。

  (十)对全省重点自然保护区的管理及保护情况进行采访报道,搞好陇原环保世纪行工作。

  三、深入调查研究,决策重大事项

  (十一)组织专门力量,对地震灾后重建、促进农民增收,西部大开发中的人才培养及使用、民族自治地方的社会医疗保险工作、侨务工作、循环经济等问题,以及经济运行中出现的新问题和民生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适时进行专题调研。

  (十二)根据我省经济和社会发展需要,对带有全局性、根本性、长远性的重大事项,适时作出决议或者决定。

  四、人事任免和代表工作

  (十三)依照地方组织法、常委会议事规则和人事任免暂行办法,根据实际工作需要,不

  断完善任免工作程序,保证常委会任免工作有序进行。

  (十四)强化代表培训,提高代表素质。拟于6月至9月在省内外举办两期人大代表专题培训班。三季度召开全省人大代表工作座谈会,专题研究探索创新代表工作新机制问题,加强代表工作的理论研究和实践探索。

  (十五)做好组织和服务工作,圆满完成代表的专题调研和视察等活动。拟在二、三季度组织专题调研,四季度组织视察。加强沟通协调,确保代表按计划及时参与全国人大、省人大及各专门委员会的各项活动。加强与各市(州)人大常委会代表工作部门的联络。认真做好代表资格审查工作,维护代表的合法权益。

  (十六)做好代表议案和建议、批评、意见的办理工作,加强督促和检查,提高办理质量。筛选部分涉及“三农”和低保等关系民生问题的代表建议,由常委会副主任和各专门委员会重点督办。加强与“一府两院”联系,督促做好代表建议办理工作。

  五、信访工作

  (十七)认真学习贯彻落实中央关于做好信访工作的重要指示,牢固树立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思想。深入到市州县进行调研,及时掌握新形势下信访工作的新情况、新问题,妥善解决群众反映的问题。

  (十八)综合分析信访形势,突出工作重点,加强案件督查,督促及时解决问题。

  (十九)加强与省信访联席会议办公室的工作联系,把全国人大转办、交办的信访事项、领

  导批示的信访案件和属于人大职权范围内的涉法涉诉信访事项作为重点,加强督办。

  六、自身建设

  (二十)密切常委会组成人员和机关工作人员与人民群众的联系,把全省的发展及民生问题放在各项工作首位,并为我省灾后重建工作继续献计出力。提高常委会机关的工作效率和工作质量,不断完善制度,把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和建设学习型机关结合起来,引导广大党员干部讲党性、重品行、做表率,按照“政治坚定、业务精通、务实高效、作风过硬、团结协作、勤政廉洁”的总要求,把人大工作提高到一个新水平。

  (二十一)建设学习型机关,要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为契机,抓紧学习宪法、法律和经济等各方面知识,坚持理论联系实际,坚持走群众路线,完善各项制度,廉洁自律,艰苦奋斗,不负重托。抓好机关的人才培养工作,提高新形势下干部实践科学发展观的能力和水平,更好地推动常委会各项工作。(二十二)适应全省政务信息化建设的需要,加快机关信息化建设步伐。

  (二十三)加强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和人大工作的理论研究和宣传,做好对人大各类会议和重大活动宣传报道的组织工作,办好“一报一刊”,开展宣传人大制度好新闻评选活动。

  (二十四)加强同全国人大和兄弟省市区人大的联系和交流,学习借鉴经验。筹备好今年在我省召开的全国十二省区秘书长研究室主任会议和西北五省区及全国部分省市区人大财经工作座谈会;加强同省内市、州、县(市、区)人大常委会的联系,加强省人大常委会对市、州、县(市、区)人大常委会的工作指导及帮助,推动人大工作不断前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