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省人民代表大会财政经济委员会关于2007年省级财政决算的审查报告

稿件来源: 发布时间:2009-06-22 17:38:14

  

  (书面)

  ——2008年7月20日在省十一届人大常委会第四次会议上

  省十一届人大财政经济委员会主任委员屠锦敏

  省人大常委会:

  2008年7月9日,省十一届人大财政经济委员会第三次会议听取了省财政厅《关于2007年全省及省级财政决算草案的报告》和省审计厅《关于2007年省级预算执行及其他财政收支情况的审计工作报告》。财政经济委员会结合审计工作报告,对2007年省级财政决算草案和决算报告进行了审查。现将审查结果报告如下。

  省人民政府报告的2007年省级财政决算为:收入实际完成70.11亿元,占预算的127.79%,同比增长43.65%。支出实际完成172.86亿元,完成变动预算的69.43%,同比增长14.03%。收入与支出相抵,净结余90万元。

  2007年,省人民政府坚持科学发展观,认真贯彻执行中央和省委的各项方针政策及工作部署,落实省十届人大五次会议决议,努力组织收入,积极争取中央支持,财政收入快速增长,财政实力明显增强。支出结构不断优化,重点支出得到有效保障,在保证工资和国家机关正常运转的同时,采取了一系列措施,着力筹措保障民生资金,解决了一批民生问题,加大对“三农”的投入力度,加强各项社会事业建设。进一步加大对市县的补助力度,有效缓解了基层财政困难。省级预算超收收入主要安排用于教育、卫生、社保、农业、环保等方面支出,并设立了省级预算稳定调节基金。坚持依法理财,稳步推进财政体制改革,逐步提高财政管理水平。完成了省十届人大五次会议批准的预算。财政经济委员会认为,2007年省级决算草案反映的预算执行情况是好的,建议批准2007年省级财政决算草案。

  2007年预算执行中存在的主要问题是:财政收入增长的基础不够稳固,自给率仍然偏低,公共财政保障能力较弱;部门预算内容不够细化管理不够精细,预算执行中追加或调整的事项仍然较多;部分专项资金执行进度缓慢,支出的时效性不强;一些地区和部门资金使用管理不够规范,财政监督仍需加强。这些问题都需要在今后工作中认真加以解决。 

  为了进一步做好财政预算工作,财政经济委员会建议:

  一、积极应对新形势新问题,切实加强财政收支管理

  要认真分析研究宏观经济走势和今年以来我省经济社会发展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采取积极措施,依法加强税收和各项非税收入征收管理,积极争取中央财政支持,努力增加财政收入。要优化支出结构,规范省对市县财政转移支付,不断增加对农业、教育、科技、文化、卫生、就业、社保、节能、生态环保等领域的投入,注重解决和改善民生问题,抑制通货膨胀,加快经济结构调整,支持各项改革和经济社会事业协调发展。进一步提高财政支出的时效性,控制和压缩结转。

  二、积极筹措资金,全力支持地震灾后恢复重建工作

  “5·12”汶川特大地震给我省部分地区造成了严重损失,抗震救灾和灾后恢复重建工作任务十分繁重。省人民政府要积极争取中央和社会各方面的支持,进一步调整支出结构,压缩一般性支出,多方筹措资金,确保灾后恢复重建。要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地震灾后恢复重建条例和关于支持地震灾后恢复重建政策措施的意见,结合我省实际,制定切实可行的工作规划和具体措施办法,突出重点,合理安排。要按照规范、公开、透明的要求,加强对灾后恢复重建资金的监督和管理,确保抗震救灾资金的有效使用。

  三、提高预算编制质量,维护预算的严肃性

  要细化部门预算内容,制定科学合理的资金分配标准和定额,规范预算资金分配,增加预算的透明度,提高预算编制的科学性和准确性。要不断完善综合财政预算,逐步把各项非税收入纳入预算管理。严格执行省人民代表大会批准的预算,增强预算的约束力,维护预算的权威性和严肃性。加强超收收入使用管理,按照《甘肃省预算审批监督条例》的规定使用超收收入,编制使用方案,并向省人大常委会报告使用情况。

  四、推进各项财政改革,加强预算监督管理

  要继续深化财政改革,创新财政管理方式,完善财政监督管理制度,提高财政服务质量,进一步减少资金使用过程中违规违纪现象的发生。全面推行绩效评价制度,督促资金使用单位不断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强化审计监督,注意突出审计重点,对审计中查处的问题要认真分析产生的原因,从体制和制度上提出解决问题的办法。各部门要高度重视审计结果,严格执行审计决定,对于审计工作报告反映出的问题,省人民政府要责成有关部门和市(州)县认真进行整改,并在2008年底前将整改情况和处理结果向省人大常委会报告。

  以上报告,请予审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