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年全省及省级财政决算草案和2008年上半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

稿件来源: 发布时间:2009-06-22 17:19:47

  2007年全省及省级财政决算草案

  和2008年上半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

  

  第一部分2007年全省及省级财政决算草案

  2007年全省及省级财政决算情况

  

  2007年,在全省经济平稳快速增长的基础上,全省财政预算执行情况良好。地方财政收入、大口径财政收入分别完成190.91亿元、391.87亿元,增幅均超过30%,财政支出实现675.34亿元,增长27.76%。决算反映,全省财政全面完成了省十届人大五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各项财政工作目标,有效保障了省委、省政府出台的各项重大改革措施,全省及省级均实现了当年收支平衡,并消化历年挂账财政赤字5.23亿元。

  一、全省财政决算情况

  (一)一般预算收入情况

  2007年,经各级人代会批准的全省地方财政收入汇总预算为157.58亿元,预算执行中变动为158.68亿元,年终决算实际完成190.91亿元,占预算的120.31%,超收33.33亿元,比上年增长35.19%,增收49.7亿元。其中:税收收入142.05亿元,占74.41%;非税收入48.86亿元,占25.59%。分级次看,省级收入70.11亿元,占全省收入的36.73%;市州收入59.79亿元,占全省收入的31.31%;县区级收入61.01亿元,占全省收入的31.96%。

  上划中央税收实现200.96亿元,完成年度任务的115.54%,比上年增长30.7%。其中:增值税123.57亿元、消费税33.68亿元、企业所得税26.17亿元、个人所得税10.73亿元、车辆购置税6.81亿元。

  全省大口径财政收入总计391.87亿元,完成预算任务的117.82%,超收58.17亿元,比上年增长32.85%,增收96.89亿元。

  (二)一般预算支出情况

  2007年,全省变动后的财政支出预算为772.94亿元。其中:年初汇总预算为384.92亿元,中央财政专项补助178.26亿元、国债专项补助22.8亿元、返还性补助增量5.49亿元、新增财力性转移支付补助76.09亿元、调整工资转移支付补助增量2.71亿元,上年结转专项68亿元,调入资金、动用上年结余安排支出2.4亿元,本年超收安排支出32.27亿元。年终决算全省财政支出实现675.34亿元,完成变动预算的87.37%,较上年增支146.74亿元,增长27.76%。

  主要项目情况是: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11.11亿元,完成变动预算的89.61%,比上年增长18.31%;公共安全支出38亿元,完成变动预算的96.82%,比上年增长26.39%;教育支出123.97亿元,完成变动预算的94.9%,比上年增长26.57%;科学技术支出7.31亿元,完成变动预算的96.5%,比上年增长29.11%;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15.23亿元,完成变动预算的96.48%,比上年增长41.2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06.87亿元,完成变动预算的95.88%,比上年增长22.23%;医疗卫生支出41.03亿元,完成变动预算的92.82%,比上年增长63.16%;环境保护支出32.03亿元,完成变动预算的87.14%,比上年增长12.78%;城乡社区事务支出27.66亿元,完成变动预算的89.68%,比上年增长32.24%;农林水事务支出84.74亿元,完成变动预算的94.79%,比上年增长33.11%;交通运输支出28.05亿元,完成变动预算的84.36%,比上年增长107.6%;工业商业金融等事务支出39.79亿元,完成变动预算的91.88%,比上年增长25.04%。

  分级次情况看,省级支出172.86亿元,占全省支出的25.6%;市(州)级支出131.57亿元,占全省支出的19.5%;县(区、市)级支出370.9亿元,占全省支出的54.9%。

  (三)一般预算平衡情况

  2007年,全省财政决算一般预算总收入751.54亿元。其中:地方财政收入190.91亿元;中央补助收入512.3亿元,包括:税收返还64.15亿元,中央专项补助178.26亿元,增发国债专项补助22.8亿元,一般性转移支付补助110.68亿元,民族地区转移支付补助4.87亿元,工资性转移支付补助76.97亿元,农村税费改革补助15.47亿元,“三奖一补”补助9.47亿元,企事业单位预算划转补助7.79亿元,其他财力性转移支付补助21.83亿元;上年结余45.16亿元;国债转贷资金上年结余2,015万元;调入资金2.98亿元。

  2007年,全省财政决算一般预算总支出676.82亿元,其中:全省支出675.34亿元,上解中央支出1.19亿元,国债转贷资金结余2,015万元。

  收支相抵,年终结余74.73亿元,扣除结转下年支出87.81亿元后,累计赤字13.08亿元,比上年减少9.77亿元。 

  财政收支平衡分级次情况是:

  省级累计结余4.05亿元,安排预算稳定调节基金4.04亿元后,结余90万元。市县累计赤字17.13亿元,比上年减少5.71亿元,其中:7个市(州)本级和34个县(区、市)结余2.09亿元;7个市(州)本级和52个县(区、市)累计赤字19.22亿元。赤字市(州)本级由8个减少到7个,赤字县(区、市)由64个减少到52个,当年净消化历年挂账赤字5.23亿元。

  (四)基金预算收支及结余情况

  2007年,全省基金收入总计66.6亿元,其中:当年收入48.56亿元,上年结余10.63亿元,中央补助7.27亿元,调入资金1,372万元。全省基金支出总计48.27亿元,其中:当年支出48亿元,调出资金2,683万元。收支相抵,年终滚存结余18.34亿元。

  (五)预算外财政专户资金收支及结余情况

  2007年,全省预算外财政专户资金收入总计92.15亿元,其中:当年收入80.2亿元,上级补助收入8,114万元,上年结余11.14亿元。全省预算外财政专户资金支出总计77.18亿元,其中:专户支出73.25亿元,上解中央支出2.85亿元,调剂资金1.08亿元。收支相抵,年终滚存结余14.97亿元。

  (六)财政供养人员情况

  2007年决算反映,全省财政供养人员为104.23万人,比上年增加3.45万人,其中:行政管理部门和公检法部门30.87万人,比上年增加6.98万人;事业单位73.36万人,比上年减少3.52万人。

  分级次情况为:省级14.58万人,比上年增加0.26万人;市(州)本级14.37万人,比上年增加0.87万人;县(区、市)级及以下75.28万人,比上年增加2.32万人。

  二、省级财政决算情况

  (一)一般预算收支情况

  2007年,经省十届人大五次会议批准的省级财政收入预算为54.4亿元,预算执行中,由于国有企业计划亏损补贴4506万元调整为对市县补助,变动为54.86亿元。年终决算实际完成70.11亿元,占预算的127.79%,超收15.71亿元,比上年增长43.65%,增收21.31亿元。

     2007年,省级财政支出年初预算为98.53亿元,加上中央专项补助、转移支付补助、税收返还和结算补助等增量以及动用上年结余、调入资金、超收安排支出和上年结转使用专项,减去下划市县专项和上解中央支出(比年初预计增加部分),变动后的省级财政支出预算为248.98亿元。年终决算实现支出172.86亿元,完成变动预算的69.43%,增长14.03%(扣除中央去年年底下达、无法实现支出的补助和安排的预算稳定调节基金,支出进度达到82%)。

  (二)一般预算收支平衡情况

  2007年,省级收入70.11亿元,加上中央财政补助512.3亿元、上年结余47.74亿元、调入资金3,628万元、市县上解13.67亿元、国债转贷收入上年结余2,015万元后,省级财政决算一般预算总收入644.38亿元。

  当年省级财政支出172.86亿元,加上上解中央支出1.19亿元,补助市县支出393.92亿元,调出资金855万元,国债转贷资金结余2,015万元后,省级财政决算一般预算总支出568.27亿元。

  收支相抵,当年省级一般预算年终结余76.12亿元,扣除结转下年支出72.07亿元,安排省级预算稳定调节基金4.04亿元后,净结余90万元。

  (三)省级预备费动支情况

  2007年省级预算安排预备费9,000万元,根据《预算法》和《甘肃省预算审批监督条例》规定,经省政府批准,预备费安排具体项目为:酒泉卫星发射中心慰问经费40万元;省供销社原深圳农副土特产工贸公司职工安置经费190.9万元;抗旱救灾补助2,500万元;酒泉鼠疫疫情防控经费300万元;困难企业冬季取暖补助资金300万元;高校、中等职业技术学校生活困难学生伙食补贴1,543万元;“两节”送温暖补助1,000万元。剩余部分用于平衡预算。

  (四)省级超收安排使用情况

  2007年,省级收入比年初预算超收15.71亿元,用于增加市县政策性税收返还补助1.18亿元,安排耕地开垦费、探矿权采矿权使用费及价款支出、身份证制证工本费、矿产资源补偿费等专款专用的支出2.29亿元,从国有企业股权转让一次性收入中安排企业关闭破产经费2.3亿元外,其余9.94亿元按照公共财政的要求,安排教育支出3.55亿元,其中:省属及省属下划工业企业、农垦企业移交市县学校经费补助1.35亿元、省属及省属下划工业企业、农垦企业移交市县学校工资改革、基本医疗保险、住房公积金补助1.05亿元、兰州铁路局在甘企业学校移交市县经费补助2,901万元、农村义务教育经费补助6,553万元、清理化解农村“普九”债务工作经费1,000万元、兰州石化职业技术学院专项配套资金1,000万元;卫生支出1.07亿元,用于增加对享受一般性转移支付补助市县公立医院的床位补贴;社会保障支出4,074万元,其中:增加省级单位公务员医疗补助和基本医疗保险补助3,612万元、扩大优抚范围及提高补助标准增加支出462万元;农业支出2,580万元,其中:能繁母猪补贴及保险配套资金1,600万元、牛、羊、猪等畜禽标识经费480万元、第二次全国土地资源调查经费500万元;环境治理支出4700万元;监狱、劳教系统执勤岗位津贴等基本支出经费1400万元,安排省级预算稳定调节基金4.04亿元。

  关于2007年省级超收的安排使用意见,我们已向省十届人大第三十二次常委会专门进行了报告。

  (五)省级政府性基金收支预算完成及结余情况

  2007年,省级政府性基金收入总计28.81亿元,其中:当年收入16.56亿元,上年结余3.63亿元,中央补助7.27亿元,市县上解1.27亿元,调入资金855万元。基金支出总计24.8亿元,其中:本级支出15.12亿元,补助市县支出9.68亿元。收支相抵,年终滚存结余4.01亿元。

  (六)省级预算外专户资金收支及结余情况

  2007年,省级预算外财政专户资金收入总计45.6亿元,其中:当年收入40.28亿元,上级补助8,114万元,上年结余4.51亿元。省级预算外财政专户资金支出总计37.64亿元,其中:专户支出32.77亿元,补助下级支出1.81亿元,上解上级支出2.85亿元,调剂资金2,130万元。收支相抵,年终滚存结余7.96亿元。

  第二部分2008年上半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

   

  今年以来,全省上下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紧紧围绕省委、省政府确定的“四抓三支撑”的工作思路,全面落实省十一届人大一次会议决议和《政府工作报告》确定的各项目标任务,有力有序有效开展抗震救灾,积极促进经济社会协调发展。在全省经济平稳较快发展的基础上,各级财税部门强化措施、克服困难、努力增收,统筹兼顾、调整结构、确保重点。全省地方财政收入和大口径财政收入分别完成汇总预算的52.55%和50.49%,实现了“时间过半,任务过半”目标;财政支出增长58.65%,有力保障了各项重点支出,支持了抗震救灾工作。

     一、财政收支预算执行基本情况

  2008年,经各级人大批准的全省地方财政收入汇总预算为212.57亿元,大口径财政收入计划为445.7亿元。全省财政支出汇总预算为484.45亿元,加上上年结转专项和上半年中央专项补助后,全省财政支出预算变动为744.56亿元。

  (一)财政收入完成情况

  1—6月份,全省地方财政收入累计完成111.71亿元,占全省汇总预算的52.55%,超均衡进度2.55个百分点,比去年同期增收16.57亿元,增长17.42%。其中:税收收入86.39亿元,完成汇总预算的52.37%,比去年同期增长16.53%;非税收入25.33亿元,完成汇总预算的53.18%,比去年同期增长20.57%。全省大口径财政收入累计完成225.03亿元,占全年任务的50.49%,比去年同期增收20.49亿元,增长10.02%。

  分级次看:上划中央收入累计完成113.31亿元,为全年任务的48.61%,比去年增长3.58%;省级收入38.78亿元,占全年预算的47.84%,比去年同期增长4.96%;市县收入72.93亿元,占汇总预算的55.46%,比去年同期增长25.33%。

  分部门看:国税部门完成122.81亿元,完成计划的46.47%,比去年同期增长0.64%;地税部门完成79.02亿元,完成计划的56.58%,比去年同期增长25.57%;财政部门完成23.2亿元,比去年同期增长18.47%。

  分市州看:嘉峪关、定西、临夏、酒泉、白银5个市州收入增长稳定,增幅都在30%以上;张掖、兰州、武威3市增幅较低,分别为:22.15%、19.33%和17.05%;“5·12”地震灾害对陇南、甘南、天水造成较大影响,5月份三市州收入增幅均出现了明显下降,但经过努力,6月份财政收入增幅也有明显回升,分别为40.99%、33.47%和31%。金昌、庆阳受有色金属价格下跌、石化行业价格倒挂的不利影响,增幅仅为16.28%和16.56%。

  (二)财政支出完成情况

  1—6月份,全省财政支出累计实现331.05亿元,完成变动预算的44.46%,比去年同期增支122.39亿元,增长58.65%。其中:省级支出89.97亿元,完成变动预算的30.32%(扣除已分配的中央灾后重建补助资金38亿元和6月底下达、未实现支出的专项13亿元后,完成变动预算的36.61%,比去年同期进度高6.53个百分点),比去年同期增支34.51亿元,增长62.23%;市县支出241.08亿元,完成变动预算的53.84%,比去年同期增支87.88亿元,增长57.36%。

  分市州看:武威、平凉、陇南、嘉峪关、金昌、白银6个市累计支出增幅高于全省平均增幅,甘南、定西、临夏、兰州、庆阳、天水、张掖、酒泉分别比去年同期增长56.79%、54.83%、52.63%、52.45%、50.07%、41.38%、40.66%和34.42%。

  (三)政府性基金收支完成情况

  上半年,全省基金预算收入累计完成32.66亿元,占全省汇总预算的98.10%,比上年同期增收20.25亿元,增长163.25%,其中: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金收入19.01亿元,增长126.39%;新增建设用地有偿使用费收入1.45亿元,增长了16倍。基金预算支出累计完成24.08亿元,占全省汇总预算的68.3%,比上年同期增支14.67亿元,增长155.86%。

  (四)预算外资金财政专户收支完成情况

  上半年,全省预算外资金财政专户累计收入35.67亿元,增长23.03%,增收6.68亿元。其中:省级收入完成18.13亿元,比去年同期增长18.21%;市县收入完成17.54亿元,比去年同期增长28.44%。全省预算外资金财政专户累计支出31.89亿元,增长37.38%。其中,省级支出16.04亿元,比去年同期增长53.13%;市县支出15.85亿元,比去年同期增长24.44%。

     二、上半年财政预算执行的主要特点

  (一)努力克服困难,实现了财政收入“时间过半、任务过半”的目标。

  今年以来,受全球经济复杂性变化的冲击,我省经济结构矛盾凸显、工业经济增速回落、物价持续上涨、企业效益出现下滑。加上企业所得税“两法”合并、个人所得税扣除标准提高、个人储蓄利息所得税税率下调等政策性因素以及突如其来的冰雪、地震等自然灾害,严重影响了税收增长,增加了组织收入工作的难度。受诸多因素影响,全省财政收入增长持续低位徘徊,财政收入一度出现短收。面对困难,各级党委、政府加强领导,特别是6月19日,省政府专门召开全省组织财政收入电视电话会议后,各有关部门大力加强税收征管,采取措施,努力挖掘非税收入潜力,促进各项收入应收尽收。经过全省共同努力,上半年,全省地方财政收入和大口径财政收入仍保持了一定的增幅,全省地方财政收入和大口径财政收入分别完成预算的52.55%、50.49%,实现了“时间过半、任务过半”目标任务。

  (二)增值税减收,严重影响全省财政收入的增长。

  增值税是我省财政收入的主体税源,占全省大口径财政收入的42%左右,占地方一般预算收入的21%左右。上半年,受有色金属价格大幅下跌,能源资源类生产要素价格指数上涨,原油与成品油价格倒挂等因素的影响,增值税出现大幅度的下降,截至6月底,全省有色行业完成增值税13.6亿元,比去年同期减少11.8亿元,下降46.52%;原油及加工企业入库税款7.4亿元,比去年同期减少3.8亿元,下降31.18%。企业所得税增长19.09%,比去年同期降低60个百分点。增值税的大幅减收,严重影响了全省财政收入的增长。上半年,上划中央税收只完成任务的48.61%,增长3.58%,其中,增值税比去年同期下降7.92%;省级收入完成预算的47.84%,只比去年同期增长4.96%。要实现全年财政收入增长16%的目标,任务非常艰巨。

     (三)尽力以丰补歉,确保财政收入增长。

  受增值税等主体税种减收的影响,今年财政收入形势总体不理想,但是其他各类财政收入相对保持了较好的增长水平。一般预算收入中,营业税、企业所得税、资源税、城市建设维护税、城镇土地使用税、车船税、专项收入等完成预算进度都在50%以上,这些收入的较高增长,为完成上半年财政收入任务起到了较好作用。全省各市州牢固树立全局观念,依法依规加强征管、想方设法挖潜补漏,努力促进增收,做到应收尽收。实行规范严格的管理制度,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和新增建设用地土地有偿使用费等政府性基金收入增速较高,有力地促进了基金收入的增长。

  (四)多方筹集资金,全力支持抗震救灾和重建工作。  截至6月底,共筹集到各类救灾重建资金72.13亿元,其中:中央财政补助48.35亿元,社会各类捐赠资金11.78亿元,各级财政通过压减公用经费、调整支出结构、争取中央转移支付等渠道筹集资金12亿元。各级财政已拨付资金49.6亿元,全力保障了救灾重建的需要。同时,省上还实行了压减公用经费10%、会议费、修购费各20%、出国经费50%等政策;规定救灾期间停止各部门非应急抢险公务用车、大型办公设备购置和党政机关办公楼建设项目审批。

     这些措施有力地支持了抗震救灾和恢复重建工作,1—6月份,自然灾害生活救助支出累计比去年同期增长13倍多。另外,省上还积极筹措下达资金,用于支持抗击年初发生的冰雪灾害,支持甘南藏区维护稳定工作。

  (五)保障重点支出,着力加大民生投入力度。

  上半年,全省财政支出累计实现331.05亿元,完成变动预算的44.46%,比去年同期增长58.65%,绝大多数市县支出进度都已超过均衡进度。各级财政在保证人员工资按时足额发放、机构正常运转的同时,较好地保障了教育文化、医疗卫生、社会保障、环境保护等重点支出,有力地促进了经济和社会事业协调发展。截至6月底,教育、科技、文化支出81.07亿元,增长59.5%;医疗卫生支出17.63亿元,增长65.5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64.78亿元,增长52.18%;环境保护支出8.42亿元,增长146.72%。及时拨付石油价格改革财政补贴4.06亿元,对林业、城市公交、农村道路客运、出租车等行业给予了补贴,保证了石油价格改革的顺利进行,维护了社会稳定。确保了省委、省政府确定14件实事的资金需要,全年预算安排“14件实事”资金共73.04亿元,上半年累计拨付40.89亿元,进度达到56%,各项实事正在顺利实施。

  总体来看,上半年全省财政预算执行情况较好,为全面完成全年各项财政工作目标任务奠定了基础。分析下半年收入形势,不利因素将进一步显现,受经济运行环境趋紧、增长幅度趋缓以及自然灾害等因素影响,收入增长的不确定因素增多。一是经济运行环境趋紧,有色产品价格下跌及原油价格持续攀升导致原油成品价格倒挂,将会减少生产企业利润,对税收增长造成影响。二是受企业所得税改革和个人所得税工资薪金费用扣除标准提高等政策因素影响,所得税收入将会有所减少。三是由于受“5·12”汶川地震灾害因素影响,预计造成税收收入每月减少1亿元以上,这一影响将在下半年逐步体现。四是去年财政收入增幅为近年来最高,收入的基数增大,也加大了今年收入增长的难度。同时,去年超收中,全省国有资产出让收入达9亿多元,今年由于此类收入来源减少,也影响收入进度。另外,落实民生资金、支持恢复重建、促进经济发展、维护社会稳定等都需要大量资金投入。因此,下半年财政收支矛盾仍将十分突出,必须进一步加强对经济形势的分析预测,采取有效措施,继续从增收节支、调整结构、保证重点、加快进度、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加强监督检查等多方面着手,努力做好下半年各项财政工作。

   

  名词解释

  地方财政收入:是指地方财政一般预算收入,是按照财政体制划分,由地方分享收入和地方固定收入构成,是地方可用财力的自身收入部分。

  大口径财政收入:是指地方财政收入加上按照财政体制上划上级财政的收入等后的结果。按照目前财政体制,增值税75%部分、消费税100%、个人所得税60%和企业所得税60%、车辆购置税100%为上划中央税收。

  超收收入:是指财政收入预算执行结果超过年初预算安排,由此增加的收入。

  一般预算决算总收入:是指本级财政收入加上上级财政补助收入、下级财政上解收入、上年结余、国债转贷收入及其上年结余以及调入资金等项目后的结果。

  一般预算决算总支出:是指本级财政支出加上上解上级财政支出、补助下级财政支出、增设预算周转金、拨付国债转贷资金和国债转贷资金结余以及调出资金等项目后的结果。

  年终滚存结余或结转:年终滚存结余是指财政总收入大于财政总支出的部分。结转是指结余中有专项用途、需在下年继续安排使用的支出部分。地方财政有结余或结转的主要原因:一是中央财政超收中大部分用于补助地方,因超收数额到年底才能较为准确预计,且其使用要严格按程序审批,因此,有一部分要在年底和结算时才能下达,地方财政无法形成支出,只能结转使用。二是地方财政超收中有一部分资金当年拨不出去,形成结转。三是由于工程进度等影响,造成预算安排项目当年难以形成支出。四是由于一些市县财政存在财政赤字,造成有项目但无资金保障,形成结转,只能逐步到位。

  下级财政上解收入:是指根据财政体制规定,由下级财政向上级财政上缴的收入。一般指财政体制上解,还有企业隶属关系变化、预算执行过程中利益分配关系调整、专项扣款等形成的上解。下级财政上解收入是上级财政总收入的来源,但不属于上级预算收入。

  基金预算:基金是依照国家规定提取、有专门用途的资金。基金收入全额纳入预算,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收入全额上缴国库后,按规定用途专款专用;在预算上单独编列,自求平衡,结余结转下年继续使用。

  预算调整:根据《预算法》和《预算法实施条例》规定,预算调整是指经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批准的中央预算和经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批准的本级预算,在执行中因特殊情况需要增加支出或者减少收入,使原批准的收支平衡的预算的总支出超过总收入,或者使原批准的预算中举借债务的数额增加的部分变更。各级政府对于必须进行的预算调整,应当编制预算调整方案,按有关程序提请同级人大常委会审查和批准。在预算执行中,因上级政府返还或者给予补助而引起的预算收支变化,不属于预算调整范围。

  变动预算:包括收入变动预算和支出变动预算。是指年度收支预算加上正常变动因素后的结果。预算变动通常是由政策、体制调整和上级补助收入增减变化引起的,同时也包括上年结转、上年结余、调入资金、超收安排支出等因素引起的变动以及科目之间的部分变动。用公式表现为:财政收入变动预算=年初预算+中央专项调整数(如计划亏损补贴增加指标)+增减预算指标(如调整财政体制、调整部分税收分享比例等),财政支出变动预算=年初预算+变动项目(包括上级专项补助、转移支付等补助超过年初预计部分、新增调整工资补助、上年结转使用数、动用上年结余、本年超短收和调入资金安排支出等因素)。

  返还性收入:是指实行分税制财政体制后,按照保证既得利益的原则,对税收收入按新体制划分分别入中央和地方国库,同时,对在原体制下应当属于下级财政的收入确定基数后,通过年度财政结算予以返还,包括所得税分享改革后基数返还补助。这是通常的基数返还政策。按照现行财政体制,中央对地方上划消费税、增值税超过基数部分,按1∶0.3给予返还。

  财力性转移支付:是指为弥补财政实力薄弱地区的财力缺口,均衡地区间财力差距,实现地区间基本公共服务能力的均等化,上级财政安排给地方财政的补助支出。财力性转移支付资金由地方统筹安排,不需地方财政配套。目前财力性转移支付主要包括一般性转移支付、民族地区转移支付、缓解县乡财政困难补助、调整工资转移支付、农村税费改革转移支付、农村义务教育补助、企事业单位预算划转补助等项目。

  专项转移支付:是指中央财政为实现特定的宏观政策及事业发展战略目标,以及对委托地方政府代理的一些事务进行补偿而设立的补助资金。地方财政需按规定用途使用资金。专项转移支付包括专项补助和增发国债补助收入,重点用于教育、医疗卫生、社会保障、支农等公共服务领域。

  一般性转移支付:是财力性转移支付的重要组成部分,由上级政府根据下级政府有关经济指标和政策,通过规范的测算标准收入和标准支出后,对标准收入小于标准支出的下级政府给予的补助。补助资金接受者可根据实际情况自主安排使用补助资金。

  工资性转移支付:是指1999年以来,中央在调整机关事业单位工资标准时,对除沿海部分省市以外的其他地区给予的转移支付。

  “三补贴”政策:是指粮食直补、良种补贴和农机具购置补贴。粮食直补是指把流通环节的间接补贴改为对种粮农民的直接补贴;良种补贴是指国家通过建立良种推广示范区,对农民选用良种并配套使用良法技术进行的资金补贴;农机具购置补贴是指国家对农民个人、农场职工、农机专业户和直接从事农业生产的农机作业服务组织购置和更新大型农机具给予的部分补贴。

  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是指对需要转移到非农产业就业的农村富余劳动力开展培训,以提高农民的素质和技能,加快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培训包括职业技能培训和引导性培训,以职业技能培训为主。培训以尊重农民意愿和农民直接受益为前提,以市场运作为基础,以转移到非农产业就业为目标。

  收支两条线:是指政府对行政事业性收费、罚没收入等财政非税收入的管理方式,即有关部门取得的非税收入与发生的支出脱钩,收入上缴国库或财政专户,支出由财政根据各单位履行职能的需要按标准核定的资金管理模式。

  部门预算:是指与财政部门直接发生缴拨款关系的一级预算单位的预算,它由本部门及所属各单位的全部收支预算组成。部门预算是反映一个部门全部收支状况的预算。

  国库集中收付制度:一般也称为国库单一账户制度。由财政部门代表政府开设国库单一账户体系,所有的财政性资金均纳入国库单一账户体系,进行收缴、支付和管理。收入通过国库单一账户体系,直接缴入国库,不设立过渡性存款账户;支出通过国库单一账户体系,以财政直接支付或财政授权预算单位支付的方式,将资金直接支付到商品及劳务供应者或用款单位,即预算单位使用资金但见不到资金;未支用的资金余额均保留在国库单一账户,由财政部门代表政府进行管理运作,降低政府筹资成本。

  政府采购:是指各级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按政府采购法规和相关规定,使用财政性资金采购法定集中采购目录以内的或者采购限额标准以上的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

     省直管县:省直管县是财政管理体制改革的重要举措,主要内容是维持现行行政隶属关系、维持现行利益分配格局、改变原来市管县的财政管理模式,将县财政实行由省财政直接管理的办法,财政收支划分范围暂不调整,各类补助、资金调拨等由省财政直接和县财政结算。实行省直管县的财政体制,有利于进一步理顺和规范省以下财政分配关系,调动各级政府加快发展的积极性,加快财政资金流速,提高财政支出的效率等。

  乡财县管:是指以乡镇为独立核算主体,实行“预算共编、账户统设、集中收付、采购统办、票据统管”的财政管理方式,由县级财政部门直接管理并监督乡镇财政收支。

  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是指由政府组织、引导、支持,农民自愿参加,个人、集体和政府多方筹资,以大病统筹为主的农民医疗互助共济制度。筹资采取中央财政投入、地方财政投入和农民自筹相结合的办法。2003年起我省在部分县区进行试点。2007年起在全省全面实施。

  非税收入:是指除税收以外,由各级政府、国家机关、事业单位、代行政府职能的社会团体及其他组织依法利用政府权力、政府信誉、国家资源、国有资产或提供特定公共服务、准公共服务取得的财政资金,是政府财政收入的重要组成部分。政府非税收入管理范围主要包括:行政事业性收费、政府性基金、彩票公益金、国有资源有偿使用收入、国有资产有偿使用收入、国有资本经营收益、罚没收入、以政府名义接受的捐赠收入、主管部门集中收入、政府财政资金产生的利息收入等。

  中央对地方“三奖一补”激励机制:即中央对地方缓解县乡财政困难奖补机制。主要内容:一是对财政困难县乡政府增加县乡税收收入和省市级政府增加对财政困难县财力性转移支付给予奖励,充分调动地方政府缓解县乡财政困难的积极性和主动性;二是对县级政府精简机构和人员给予奖励,促进乡政府提高行政效率;三是对产粮大县给予奖励,调动政府抓好粮食生产的积极性;四是对以前缓解县乡财政困难工作做得好的地区给予补助,分三年到位,以体现公平原则。省对市县“三奖一补”激励机制:是指根据中央“三奖一补”激励机制,结合省上实施多年的“三保一挂”财政激励机制,建立的新的省对市县的财政激励办法。其主要内容:一是对财政困难县区市政府增加税收收入、市州政府增加对财政困难县区市财力性转移支付以及当年财政收入增幅高于当地国民经济增幅的地区,省财政给予一定奖励。二是鼓励县区市撤并乡镇和减少财政供养人员。对撤并乡镇取得进展的,根据减少乡镇的单位数,适当给予一次性奖励;对积极采取措施减少财政供养人员的地区,根据减少人数给予一定奖励。三是对消化历年财政赤字数高于省核定数额的市州,按多消化财政赤字数的一定比例给予奖励。四是对以前年度市州政府财力向下转移较多、机构精简进度较快、财政供养人员控制有力的地区,给予适当补助。

  政府收支分类改革:即在我国现行《政府预算收支科目》的基础上,合理借鉴国际通行做法,构建适合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公共财政管理要求的新政府收支分类体系。新体系具体包括收入分类、支出功能分类和支出经济分类三部分。收入分类反映政府收入的来源和性质,支出功能分类反映政府各项职能活动,支出经济分类反映各项支出的经济性质和具体用途。新的政府收支分类体系可较好地克服原政府预算收支分类“体系不合理、内容不完整、分类不科学、反映不明细”等弊端,并对进一步深化其他各项财政改革、提高预算透明度和财政管理水平起到十分重要的推动作用。此项改革从2007年起正式实施。

  金财工程:是国家2002年确定建设的十二个重点电子政务工程之一,它是以覆盖财政系统的纵横向三级网络为支撑,以安全体系为保障,以细化的部门预算为基础,以所有财政收支进入国库单一账户为基本模式,以预算指标、用款计划和采购定单为预算执行的主要控制机制,以出纳环节高度集中并实现国库资金的有效调度为特征,以实现财政收支全过程监管、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为目标的政府财政综合管理信息系统。

  农村综合改革:是农村税费改革进入取消农业税的新阶段,中央为巩固农村税费改革成果和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提供体制机制保障和动力源泉所作出的一项重大决策。主要内容是推进乡镇机构、农村义务教育和县乡财政管理体制改革,进一步巩固农村税费改革成果;同时统筹推进粮食流通体制、征地制度和农村金融等方面的改革。农村综合改革涉及调整农村生产关系和上层建筑不适应生产力发展的某些环节和方面,目标是逐步建立精干高效的农村行政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覆盖城乡的公共财政制度,以及农民增收减负的长效机制,促进农村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发展。

  农民增收“六大行动”:是为深入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实现温家宝总理在参加十一届全国人代会甘肃代表团讨论提出的经过5年努力使甘肃农民人均纯收入达到2007年全国平均水平的目标,省委省政府出台了《关于启动六大行动促进农民增收的实施意见》(省委发〔2008〕32号)。《实施意见》明确了农民增收的具体目标,提出了促进农民增收“六大行动”,即特色优势产业提升行动,草食畜牧业发展行动,农村二三产业推进行动,农村人力资源开发行动,扶贫开发水平提高行动,强农惠农保障行动,从而为加快全省农业发展、推进农民持续较快增收提供了良好的机遇。

  “一册明、一折统”:从2007年8月开始,秦安县借鉴国库集中支付和工资统发制度,在部分乡镇对农村居民粮食直补、农资综合补贴、退耕还林补助、能繁母猪补贴、农村低保、农村五保户供养、村干部报酬、农村特困家庭医疗救助、农村计划生育奖励扶助等20项惠农补贴,以“一册明、一折统”办法发放。“一册明、一折统”是在不改变主管部门各自管理财政补贴的政策宣传解释权、补贴对象认定权、补贴金额确定权和补贴程序核定权的前提下,由财政部门将各类补贴的项目、标准、金额、领取时间、地点和方式以“一册明”通知到户,以“一折统”发放到户的惠农补贴资金统一发放管理方式,减少了中间环节,确保了补贴资金及时足额发放到农民手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