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甘肃省人民政府灾后恢复重建工作情况专题汇报的决议
稿件来源: 发布时间:2009-06-22 15:12:29
2008年7月22日甘肃省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次会议通过
甘肃省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冯健身副省长所作的《甘肃省人民政府关于灾后恢复重建工作情况的专题汇报》。会议充分肯定并高度评价前一阶段的全省抗震救灾工作,同意汇报中提出的关于灾后恢复重建工作安排。
会议认为,“5·12”汶川特大地震,严重波及破坏我省陇南、甘南等市、州,灾区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遭受了重大损失。地震灾害发生后,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胡锦涛、温家宝、贾庆林、李克强、周永康等党和国家领导人亲临我省地震灾区,考察指导抗震救灾和灾后恢复重建工作,极大地鼓舞了我省夺取抗震救灾全面胜利的信心和勇气。省委、省政府迅速反应,科学决策,采取一系列措施,举全省之力开展抗震救灾。军民万众一心、顽强奋战;全社会奉献爱心、倾力支援;灾区广大干部群众不屈不挠、奋起自救,开展了规模空前的抗震救灾斗争。经过顽强努力,最大限度地解救了被困群众,灾区群众基本生活得到妥善安置,生产生活秩序正在全面恢复,抗震救灾工作取得了重大的阶段性胜利。
当前,抗震救灾工作由应急抢险转入灾后恢复重建阶段,省委、省政府更加高度重视,加强组织领导,及时安排部署,强化了重灾县区的指导帮助工作,多方筹措资金,为灾后重建提供有力保障,全面完成了灾情评估、核查、受损设施鉴定等基础性工作,精心编制了灾后重建规划,启动了灾区群众住房建设工程,灾后恢复重建工作正在有力有序推进。
会议要求,省人民政府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精心规划,科学组织,认真实施,扎扎实实做好灾后恢复重建各项工作。要坚持以人为本,着力安排好受灾群众生活,全面加强卫生防疫工作,切实抓紧抓好灾区居民住房建设,严防次生灾害,保持灾区社会稳定;要统筹规划、科学评估,建立健全保障机制,组织好灾区重建规划的实施;要采取多种措施,积极筹措资金,合理分配使用资金,落实好灾区重建各项政策;要把政府支持、社会帮助与灾区群众自力更生结合起来,切实搞好对口支援和帮扶工作,加强沟通协调,明确责任要求,推进援建工作有序开展;要切实加强抗震救灾资金、物资的监管,确保救灾款物真正用于受灾地区和受灾群众;要及时总结经验,研究修订应急预案,为抗震救灾和应对突发事件提供更加有力的保障;要按照省委的决策部署,坚持灾后恢复重建和经济社会发展“两手抓、两促进”,组织恢复生产,努力夺取抗震救灾和经济社会发展的全面胜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