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人大法制委员会关于《甘肃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议事规则修正案(草案)》修改意见的书面报告

稿件来源: 发布时间:2009-06-18 17:20:08

  

  

  ——2008年7月22日在省十一届人大常委会第四次会议上

  省人大常委会:

  省十一届人大常委会第四次会议于2008年7月18日对《甘肃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议事规则修正案(草案)》(以下简称修正案草案)分组进行了审议。常委会组成人员认为修正案草案依据监督法和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比较好地总结了我省近几年在常委会议事活动方面的成功经验和好的做法,比较成熟,建议提请本次会议通过。

  7月19日下午,法制委员会召开会议,根据常委会组成人员的审议意见,法制委员会对修正案草案逐条进行了统一审议。建议删除修正案草案第8项关于规范常委会组成人员发言和到会纪律的内容,并对个别文字进行了修改,提出了关于修改《甘肃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议事规则》的决定(草案)。

  以上报告和《甘肃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甘肃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议事规则〉的决定(草案)》,请审议。